2012年是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贯彻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全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法治理念、服务科学发展、引导法治舆论、创新普法方式,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扎实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美好新泰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2012年是《公务员法》实施的第五年,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特别要把新出台的《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作为学法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各项新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重点学习宣传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节约能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特别要将2012年度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年度学法重点,及时更新公务员法律知识,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认真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政府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专门法律培训,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系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提高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学习宣传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法律法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多种教育宣传手段,认真学习宣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特别要加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重视有关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改制和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促进就业、劳动争议、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有关经济利益调整和民生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发挥普法教育引领广大公务员开拓创新、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波动带来的社会风险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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