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已婚育龄妇女人作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
2、将未婚男女流动人口作为一般登记验证对象跟踪管理;
3、将其他流动人口作为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随访服务对象。其次,将工作重点放在四个方面:
1、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人群;
2、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环节;
3、以出租房屋、住宅小区为重点地段;
4、以流动人口女儿户为重点监管对象。在管理上把好五关:
1、派出所的“落户关”,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口坚决不予落户;
2、工商部门的“发证关”,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法人代表一律不得办理营业执照;
3、劳动部门的“用工关”,要求各货场在用工时把好关,流动人口一定要持有暂住证,育龄妇女一定要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将两证作为用工标准之一;
4、医疗机构的“生育关”,各医疗单位必须凭《生育服务证》给孕妇检查身体、查病治病,接生(急产除外),严禁非法接生;
5、出租房经营者的“租赁关”,要求各出租房经营者设专人负责,对于违反计生政策的承租人坚决不予租赁。
四是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五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计生监督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计生工作监督,凡举报超生案件属实的,由计生部门按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金额的5%奖励给举报人(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三)加快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目标政策体系一是落实奖励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机制。二是实施扶贫工程,建立计划生育救助机制。开展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购买养老保险金、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等救助活动。三是落实优先优惠待遇,建立计划生育优惠机制。为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子女教育、看病就医、工商办证等费用,优先推荐劳动就业、申办银行贷款等优先优惠政策。四是奖惩结合,建立计划生育制约机制。全面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管,提高政策外生育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策外生育,有助于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四)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积极筹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认真做好查环、查孕、妇女病普查普治等经常性工作,引导群众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最佳的避孕节育方法,把技术服务从单纯的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二是认真做好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工作。(五)继续加强药具改革力度,努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为使口岸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有章可循,2008年我们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重新完善和制定《霍尔果斯口岸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基本制度》、《药具管理员职责》、《药具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制度》、《药具计划管理制度》、《药具统计报表制度》、《药具仓储管理制度》、《药具调拨管理制度》、《药具宣传培训制度》、《药具质量管理制度》、《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具发放随访制度》等规范化制度,进一步规范口岸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计划、统计、仓储、调拨等管理工作,在口岸基本建立起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运转科学、供应快捷、满足需求、减少浪费、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口岸药具工作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规范业务管理。做到药具帐记账及时、准确、真实、帐物对口一致,各种表、卡、册不出现错填、虚填、漏填现象,并按时上报统计资料指导口岸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探索药具发放服务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行药具发放的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药具发放的覆盖面和易得性,方便群众领取。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多网点、宽渠道、全方位、开放式的发放机制,除继续坚持利用专业网络发放外,还积极拓宽渠道,在宾馆、车站、社区、医院等增设药具服务免费发放网点12个。各单位要采取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切实做到了“五个结合”、“五个做到”,即:药具管理发放与指导“知情选择”相结合,做到因人而异;与生殖健康知识相结合,做到服务到人;与落实避孕措施相结合,做到发放到位;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做到宣传到人;与群众需求相结合,做到满足需要。并坚持服务承诺,做到了三个公开,即:公开承诺药具服务内容,公开领取药具途径,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四要规范个体诊所。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强化对医疗单位(包括个体诊所)B超、引流产手术的管理,严禁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严禁擅自为节育对象摘取宫内节育器、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个体诊所一律不得开设接生、上取环、引流产、结扎等各项节育手术业务。无《避孕药具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计划生育用品。医疗单位在接收产妇时,首先核查其生育服务证,不得擅自为无证孕产妇接生,并将无证者的情况24小时内通报计生部门。卫生部门与计生部门联合开展药具零售市场、B超市场的清理检查活动。五要加大培训力度。2008年将对各单位药具管理人员集中培训2次以,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经营者集中轮训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