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考察报告
为借鉴学习兄弟县市在城市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6月3日,我县组团到等地考察了城市建设工作。考察团由县委副书记为团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团长,部分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分重点乡镇的党委负责人等共28人参加。考察团先后学习考察了等地的城市建设,通过学习考察,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考察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体会与感受
这次学习考察,我们深切感受到兄弟县市强劲的发展态势、浓厚的建设氛围和大胆创新的实干精神。他们科学务实的城市规划理念、灵活高效的征地拆迁模式和令人瞩目的城市建设业绩,发人深思、催人奋进,主要感受有五点:
(二)征拆模式新。把补偿当作“了断”,把安置限于安居,这是目前许多地方开发建设、征拆补偿较为普遍的作法。征地拆迁往往是一锤子买卖,一次补偿、钱地两清,开发建设主体总是把利益的天平倾向自己一方,把征地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安置,作为利益的对立面来看待,很少考虑失地农民的后路,这种利益上的本位主义,使征拆对象和失地农民既伤利更伤心,造成用地方和供地方的情绪对立,导致征拆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如何有效化解征拆难题?县以迎宾大道项目为试点,改革传统的拆迁安置方式,全面推行产权调换房安置方式,具体来说就是做到“四个一”:
1、树立了一个好理念。一是拆迁让群众说了算。改变以往拆迁由政府说了算的做法,把决策权交给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就项目规划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等重大问题,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补偿安置问题,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拆迁户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确定征收补偿方案。二是利益让群众最大化。在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的制定上,找准政府与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在确保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让群众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受益。三是服务让群众最满意。改变以往拆迁工作,政府既当指挥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把更多的政府职能转向服务员的角色,通过与拆迁户交朋友,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以诚动迁、以情拆迁。
2、制定了一个好政策。一是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改变以往政府与拆迁户相互争利的做法,既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又结合本地市场行情,在多次调研、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返购价格和市场均价。二是适当出台优惠政策。实行拆迁店面同等面积安置店面,对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的,除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外,按其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的25%增加奖励安置面积,产权调换房两年内自愿转让的,可直接办理到受让人名下等。三是公平公正执行政策。针对以往拆迁工作中存在“早签吃亏、晚签得利”现象,建立了“五公示一监督”新模式,即对政策依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奖励措施等进行公示,成立专项监督审计小组,有效确保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消除了群众对拆迁的疑虑。
3、组建了一支好队伍。一是党政领导勇于担当。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部分人大、政协副职任副总指挥的项目指挥部,把整个拆迁战线分成若干个责任段,分别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分段负责,并成立综合协调、规划编制、征地拆迁和工程协调等若干个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抽调人员集中攻坚。从27个责任单位抽调了84名素质高、能力强、具有拆迁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拆迁一线,所有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统一接受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签到,一边倒开展工作。三是责任单位包干负责。对所有拆迁户分别落实包干县领导、包干单位和相关乡镇,由包干单位与指挥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责任状》,实行“六包”,即包政策宣传、包安全稳定、包协议签订、包弃房、包拆除、包后续工作。
4、建立了一套好机制。一是建立定期例会制。每周
三、周五定期召开指挥部副总指挥、工作组组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每天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周按完成工作任务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以手机信息的方式通报给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出台了《县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锻炼考察选拔干部暂行办法》,对拆迁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优先提拔重用。同时,对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建立倒计时推进制。对各项工作限定完成时限,制定倒计时时间表,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和落实责任,实行倒计时推进。五是建立以拆违促拆迁制。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对金塘返迁安置区77户违章建房户进行了强制拆除,彻底扭转了拆迁拆违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了拆迁工作的开展。六是建立一户一策制。由包干责任单位负责,对全部拆迁户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清拆迁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社会关系、主要诉求,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融资渠道活。如市为破解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2011年组建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将收储土地和其他国有资产打包作公司资本金,以项目为依托向银行融资投入城市建设,实现融资、投资、资产管理和资本的市场化运作,为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可持续的来源。同时,还积极经营城市无形资产,采取BT、BOT、TOT和PPP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目前相关模式已成功运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县在采取BT模式运作新区开发中,要求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建设中,首先建设好新区的绿化景观及部分基础施设,前期投入资金待新区开发用地拍卖后支付,有效地解决了政府投入资金紧缺的难题。
(五)推进机制实。如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成立重大项目推进办,并下发了《县2013年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意见》。坚持一周一督查。各项目责任乡(镇)、单位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并于每月初将情况报县推进办。坚持半月一小结。每半个月县分管领导召开阶段小结会,总结项目推进情况。坚持一月一推进。原则上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集县推进指挥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一季一调度。由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分析通报,重大问题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专报,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坚持一年一考核。每年组织一次项目建设考核工作,并进行全县排名。年内组织一次全县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巡回观摩,在年底前组织一次“看特色、看变化”活动。实行一项目一档案。逐个建立重大项目台帐,确保项目情况的真实度;市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专门出台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部门职责、项目确定、开工准备、项目实施、工程验收、资金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
体的规定,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兄弟县市城市建设的实践证明,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我县的城市建设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的做美城市,坚定不移地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地加大投入,全面掀起上项目、兴产业、促发展的高潮,切实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有力促进全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一)坚持先谋后动,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要在加强与瑞金都市区规划融入与对接的基础上,高起点展开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加快“东进南扩”战略,走组团式、片区化的路子,打造月亮湾新区、城南、城北等城市综合体,快速拉开城市框架,合理优化城市结构,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待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尽快实施好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并在第四轮总体规划的指引下,尽快完成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坚持内引外联,激活资金。城市建设没有资金投入,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因此,必须善于经营好各类资产,做强城市。一是要经营好土地资产。必须做到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城区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供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二是要经营好增量资产。要以县城投公司为平台,探索城市开发建设新机制,对新上的城市建设项目,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鼓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吸引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三是要经营好存量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现有城市基础设施资产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四是要经营好无形资产。要将城市的街道和桥梁的冠名权,公共场所和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等无形资产,通过公开招标、竞价拍卖使用的方式,使之具有资本属性,产生新的价值。
(四)坚持体制创新,和谐征拆。要实现和谐征拆最核心的还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变应变,顺应发展新形势和群众新期待,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拆迁难”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至有“拆迁难、难于上青天”之说。但只要我们平时加大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找准与拆迁对象的切入点,坚持和谐拆迁理念,政府不与被拆迁户争利,不与被拆迁户对立,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被拆迁户需求,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也是可以积极推进的。二是要构建切合失地农民切身利益的长效保障机制。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遵循“低标准、全覆盖”的基本原则,继续科学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面确保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通过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创造就业机会保障失地农民充分就业;通过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税收优惠减免,同等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来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三是要探索灵活多样的补偿安置方式。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要坚守底线,尝试改变以往宅基地安置方式,大力推行产权调换房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可参照、等地的有益做法,制定好相关的政策措施,使产权房安置的利益最大化,使宅基地安置的利益最小化,引导安置户统一安置在高标准建设的安置小区内,不仅可以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又可防止宅基地建设因管理不当,变成城市新的“城中村”和“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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