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清徐在“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理清我县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工作思路,2006年8月6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久琳带队,县计划和城建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朝阳镇镇村两级干部组成的考察团一行30人赴清徐进行了为期1天的考察,重点学习考察了清徐在“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成功经验。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紧凑有序,考察内容精广相济,在与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的基础上,实地考察了清徐的水塔集团、 和 小区建设,听取了当地负责人的情况介绍,使我们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思路,引发了深深的思索,获益匪浅,启示良多。看别人,比自己,深感差距大、震动大、压力大。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徐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概况
清徐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市郊,总面积609平方公里,人口30万,辖4镇5乡193个行政村,是全国四大葡萄名产地之一和山西老陈醋的正宗发源地。全境依山面川,汾河纵贯,交通便利。近年来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形成了以食品加工、清洁能源、冶金铸造、新材料、新型建材、高新技术、精细化工、运输商贸为主的经济主框架。食醋、暖气片、出口焦、金属镁四大产业规模为全国之最,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居山西十强县之列。2003年清徐国民生产总值达39.16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3.21亿元,财政收入达3.1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18元。 同时,城镇建设日新月异,旅游服务业方兴未艾,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清徐县经济迅猛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城市急速扩张裹挟进来又来不及消化的村庄形成了典型的“城中村”现象。处于清徐县经济、文化、政治中心的迎宪、春光、南营留、西关四村就处在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
2003年底,新一届清徐县委、县政府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改善居民人居环境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提上议事日程,并于去年11月28日召开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动员会,正式拉开了城中村改造的序幕。
清徐县在兼顾经济发展、农民利益、城市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整体展开、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后,将撤销原迎宪、春光、南营留、西关四村村委会、党支部,组建成立新的居委会和党的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居民的日常事务,原村全体在册村民全部转为城镇户口;原村集体资产由新成立的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全体村民既是居民又是股民;原村全体在册村民以股民的方式参与原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
为了体现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的原则,县委、县政府就城中村改造作了以下规定:零费用整体转户,所需费用由县政府承担,转户后符合条件的居民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村改居后,原城中村居民按照新的区域划分,纳入新的社区居委会管理,并参与原村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一言以蔽之,就是在改造后,原城中村居民将同时拥有农民和市民的双重身份,同时享受城市居民和公司股民的双重利益。
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中,驻村工作组人员讲大局、讲原则、讲奉献,积极主动投身其中,不厌其烦处理问题,做深入、全面、耐心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有的居民一时不理解,工作人员坚持骂不还口,笑脸相迎,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信任,得到了他们的配合和支持。
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得农民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更有利于城市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的方向转变,实现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分离,通过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最终建成组织健全、环境整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社区居委会。目前,清徐县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这将是一个全赢的结局。
二、几点启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短短的1天学习考察中,考察团一行不仅亲眼目睹了清徐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高品位发展、大手笔规划、 创特色建设以及重实效管理,而且切身感受到各地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勇于开拓、大胆实践的浓厚氛围,可以说,一天的学习考察都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给予考察团深切的感受和丰富的启发。概括起来,启示最深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我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首先应从解决农民的市民身份转变、实施改造的“阳光”操作,以及全面落实试点村改造扶持的配套政策等方面,真正实现城中村改造的城市化目标。
解决农民的市民身份转变
城中村改造首先要解决农民到市民、村委会到居委会的转变。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实施土地整理,通过剩余土地和集体财产的整合,达到资金平衡,并建立就业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通过将村集体经济转化成原村民拥有的股份制企业或物业,解决村民转变成市民后的生活出路问题。
改造过程实行“阳光作业”
政府为此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城中村居住地和生产生活留用地将进行总体平衡,通过阳光作业引进投资商、开发商,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划出部分地块给开发商实施商品房开发,从而使城中村得到彻底改造,提升整体城建水平。
三项配套政策促成改造
一是引导农民按规划要求建房。建新村必须建新房,规划部门应引导和管理好农民按规划建房,避免短期内出现二次改造;同时特别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合理规划的拆旧建新。二是实施“五改”及旧房改造翻新,整治村容村貌。“五改”包括:改路、改沟、改水、改厕、改圈。三是重点扶持部分试点村,以点带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选出经济基础好、建设条件成熟的试点村,提升其新村规划水平并全方位重点予以扶持;同时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农村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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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的定义:“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具有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根源。“城中村”原本是城市边缘的农村,后因城市发展的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而保留下来的农村居民点成为“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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