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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近年来,我县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常抓不懈,努力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土地、税收和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了一批企业来投资建设。等企业相继落户。截止目前,全县共引进农业开发、石材、工业加工、旅游开发等企业85家,这些企业的引进为我县农村劳力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吸纳农村劳动力760余人。
(三)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比重。近年来,我县坚持把畜牧业做为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的重大战略举措,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加强引导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突出发展农区畜牧业,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预计到今年末,全县各类牲畜饲养总量将达到20.2万头(只),同比增长6.82%,年内出栏牲畜10万头(只)。肉类总产3390吨,增长17.43%,奶类产量600吨,增长40.85%,禽类产量898吨,增长10%,各种禽类出栏30万羽。农区牲畜达11.66万头(只),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畜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24%,畜牧业收入占农牧民人均增收的30%以上。通过畜牧业发展,为全县1546名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13.7%。
(五)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认真贯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科技文化普及的投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劳动技能和适应能力。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示范户、农村青年经纪人,把先进的技术、实用的技能以及新观念、新意识送到农民家中。通过科技之冬、科技下乡、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等形式,使全县农村青年受教育面达80%以上,为农民掌握新技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
我们虽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内在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就业观念尚未转变。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宁愿在农村闲着也不愿外出寻找就业出路,造成劳动力资源浪费。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短期外出为主,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些短期外出的劳动力绝大多数保留着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每年除外出务工外,农忙季节都要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性转移,季节性还体现在劳动力转移存在一定间隔性和随意性,今年外出而明年可能不外出。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劳动力市场发展迟缓。大部分农民外出都是自发的,处于无序状态。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和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四是一些农民与外界接触少,缺乏沟通,信息不灵,找不到挣钱门路。农民外出打工,也常常出现拿不到工资,不签用工合同,任意延长劳动时间,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没有劳动保障等问题。五是劳动者素质较低,缺少外出就业的手艺。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大部分是初中毕业生,有些只具备小学文化,甚至是文盲,无专业技术特长,难以向非农领域和第三产业转移。六是是培训服务工作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成本低、风险小、见效快的农民增收渠道,为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和后劲。20**年,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目标是:实现2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收400元,其中外出劳务增收85元,富余劳动力转移40%以上的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工作,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程。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重要新兴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务开发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措施、办法、工作目标及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拓宽思路,消除顾虑,使外出务工,增收致富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大力发展
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战略。一是要大力发展各类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资源开发,来创办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通过盘活现有企业存量资产,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二是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借助于私营经济的积聚效应,进一步提高私营经济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有序引导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工从第一产业进入商贸、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三是要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我县经济基础好、地处交通枢纽和商贸集散地的乌什塔拉乡、特吾里克镇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小城镇的繁荣,增加农民的就业门路。四是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等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千家万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吸收农村劳动力。同时,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拓展农副产品销售,转移剩余劳动力。
(三)建立完善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信息,引导农民有目的、有效益地输出劳务,避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要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联系,及时了解劳动力需求情况,建立密切稳固的劳务协作关系。各乡(镇)要定期调查了解可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状况,准确掌握可输出资源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求职意向等信息,建立本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信息库。及时了解和通报劳动力需求和务工情况,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畅通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劳务输出转移搭桥铺路,加强对外出劳务人员的引导、服务和管理,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性,为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搞好各项优质服务。
(四)鼓励兴办农村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在完善现有劳务服务机构基础上,支持涉农服务部门、各类经济实体、群众团体和社区组织兴办农村劳动力输出和输入中介服务机构,结合机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农村能人和大中专毕业生领办创办农村劳务中介机构,形成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综合素质。目前,劳动力市场已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企业对劳动力的专业技能要求逐步提高。加大农村外出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力度,成为劳务输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农村青年的文化、技术水平。要大力发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对民工的技能要求,投入必要的资金,依托县农广校、示范户、致富能手、经纪人等,积极创办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基地,突出加强农村青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外出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其在短期内获得实用技术,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六)做好外出农户承包土地流转工作。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外出农户可继续保留承包土地经营权,也可采取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和托管等形式进行流转。外出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让外出人员安心在外。
(七)加快建立、健全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发展统
一、开放、公平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消除对民工在就业上的歧视。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取消各种歧视性就业准入条件,清理现行县内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就业的限制性措施,逐步建立城乡就业的平等竞争机制。认真落实《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农村劳动力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劳动关系,实行同工同酬待遇,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逐步健全完善劳务人员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劳动力转移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经验交流责任编辑:曾老师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