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头一年和开篇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厅《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和《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迈好我市就业工作“十二五”规划的第一步,着力落实就业工作“1139”计划,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年省、市就业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就业制度,建立公共就业均等化服务,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持续增长。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乡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全覆盖。年,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年末,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总量的25%以上。
(二)健全就业统计工作制度,按就业统计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年报就业统计工作,并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确保省、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我市台港澳就业人员的联系,完善台港澳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台港澳就业人员服务窗口,方便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年内,力争推行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网上申报办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能放则放”的原则,年初,完成市直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蓬江、江海区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
(一)计划在年内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1个县级市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在2012年前在市区建立一个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争取市本级财政支持,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确保我市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早日建成。
(三)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覆盖到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乡妇女、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拓宽小额担保贷款渠道,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推进我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四)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会比较充分就业,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