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组通〔2017〕c号)要求,现就全县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
二、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委印发的《江西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x发〔2017〕x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
1、认真制定会议方案。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会议方案,对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召开方式和相关要求等。民主生活会方案确定后,提前10日将会议方案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报告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非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员领导干部均应参加同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非中共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2、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
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学习时间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上级党组织要督促检查学习情况,看是不是保证了学习、是不是开展了专题研讨、是不是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是不是联系了思想和工作实际,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及时督促补课,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
3、深入查找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查摆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三是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四是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分管部门、领域或所在地区的违规违纪言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打招呼、递条子,不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五是纠正“四风”不止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摆表现、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查找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六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
4、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网络征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以及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要结合所分管联系的工作,深入基层和群众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应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认真梳理。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原汁原味向本人反馈。领导干部应当就反映本人的有关问题,向组织作出说明。征求意见要具体明确,实事求是,防止搞形式主义。
5、普遍开展谈心谈话。领导干部之间应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到“四必谈”,即主要负责人与领导干部必谈,领导干部相互之间必谈,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谈,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干部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同时,要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支部书记普遍谈心。谈心谈话应坚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每位领导干部至少要给其他领导干部提出1条以上有内容、有质量的批评意见。谈心谈话时间要安排充足,交流交心要充分,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或者谈心谈话没有谈开谈透的,不急于召开民主生活会。
6、深刻进行党性分析。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精神,对照初心和使命,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十种情况,对照全省“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对照全市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目标和建设“六区”要求,对照全县“勇当昌抚合作示范排头兵、拼争全省县域经济前十强”战略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联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联系本地本单位重要工作案例,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不大而化之、浮在面上,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在此基础上,认真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群众反映、纪委反馈、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等,并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阅把关。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同时报督导组。
7、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用事例说话,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搞无原则纷争,防止好人主义,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报告,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出报告,对巡视巡察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受到问责和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的,要严肃作出检查。
8、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整改措施进行分解和细化,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扎扎实实地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要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改不力的约谈提醒,对态度消极、虚以应付的严肃批评。整改未完成的,由牵头负责的领导干部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详细说明,并纳入下一年度整改范围。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1、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江西省委印发的《实施细则》要求,精心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
2、加强督促指导。上级党组织要派出督导组,对下一级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督导组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随机参加一定数量的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和县直机关工委等单位组成督导组,督导组组长由科级干部担任,对科级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
3、做好总结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以及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要在会后15天内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并对口报县直机关工委。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巡视反馈、接受约谈函询、受到问责和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作出检查或说明的情况要形成单项书面材料,经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分别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