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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把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努力增强广大员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人民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能力,根据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贯彻总、分行工作会议精神,中心支行党委决定在全辖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为保证“创争”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总、分行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管理机制为保障,以人为本,紧紧抓住培养、教育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为员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提高员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加快员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为建设辖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创争”活动的基本原则

“学习型组织”,是指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是通过学习创造自我、创造未来的组织,是不断开发创新能力的组织;“知识型职工”,是指具有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未来挑战的新型员工。开展“创争”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开展“创争”活动作为落实人才战略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党委(组)在“创争”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体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培养人才工作机制提供政治保证。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开展“创争”活动必须与人民银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围绕员工能力建设、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事业的环境和氛围,增强员工对人民银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党委(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坚持为人民银行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原则。“创争”活动要紧紧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任务进行,规划、措施要符合人民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大局要求,“创争”是否有成效要通过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来检验。

(四)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原则。创新和发展是“学习型组织”的核心理念,“创争”活动应立足于激发团队主动学习、挖掘潜能、持续创造,以提升人民银行的执行能力、协调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

三、开展“创争”活动的方法和途径

(一)根据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大力宣传开展“创争”活动的目的、意义,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员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投入到“创争”活动中去,确保“创争”活动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

(二)深入基层调研,制定“创争”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争”规划,使“创争”活动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并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的学习型组织管理机制。

(三)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要在广大员工中深入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民主法制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并不断丰富和充实教育内容。

(四)创新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构筑员工学习平台。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面员工群体的特点,充分利用培训中心、职工之家等阵地,设计多彩的活动载体,为员工学习创造条件,吸引员工群众广泛参加,寓学习于工作中,寓教育活动中。

(五)深入开展员工读书自学活动。要根据时代的要求,结合人民银行改革和发展实际,不断丰富读书自学活动内容,创新读书自学活动方式,将读书自学与员工素质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员工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

(六)大力开展工作创新、岗位练兵和业务技术竞赛活动,强化员工的优质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各类竞赛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群众。

(七)强化员工的岗位资格、履职能力培训。要进一步整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技能的培训,本着“需要什么学什么,缺少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拓宽教育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满足广大员工日益增长的更新知识、继续学习、不断发展的需求。

(八)“创争”活动要融入到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并与业务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等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员工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

四、“创争”活动的实施步骤

“创争”活动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育活动结合进行。

1、XX年5-8月份为活动启动阶段: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转变观念,努力营造讲学习、赛技术、互帮助的良好氛围。各县市支行要根据中心支行提出的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创争”活动奠定基础。中心支行拟于7月上旬召开全辖“创争”活动动员大会。

2、XX年下半年到XX年年上半年为全面推进阶段。为保证“创争”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心支行将适时对全辖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发现和选树“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员工”的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彰。拟于XX年底召开“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现场经验交流暨表彰会,指导并推动“创争”活动的全面展开。同时,在“创争”活动全面开展后,根据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要求,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完善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

3、XX年年下半年为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中心支行开展“创争”活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具有基层央行特色的“创争”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创争”活动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五、“学习型组织”、“知识型员工”的条件

“创争”活动范围为:中心支行机关科、室、部、中心,辖内县市支行及其内设科室,中心支行系统所有员工

(一)“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条件

1、在广大员工中树立终身学习、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建立学习制度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鼓励员工学习,不断更新和调整业务工作技能和知识结构,形成人人主动学习、团队学习、全程学习的氛围。

2、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倡导新的学习方法,形成一个较为宽松的、适于员工学习和交流,有利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知识共享的机制,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业绩有明显的提高。

3、尊重并维护员工学习权利,保护员工的学习热情、充分肯定员工在学习中的成果和在工作中的创造,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将学习力转化为创造力。

4、不断吸收新信息和新知识,能够站在时代的前列,把握本单位所处的大环境,随时调整发展方向,提高适应改革发展的能力,创新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

县市支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任务,为各类人才创造学习教育培训机会,并为员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保障措施,支行内有形无形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切实保证员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员工工资总额的1.5%,并保证其中50%的培训经费用于员工教育、技能培训。

2、各类学习型团队普遍建立,并能够把一些在知识和经验上互补性极强的员工集中起来,共同进行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取得一定实效,并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效。

3、围绕员工的能力建设、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重点培养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4、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涌现出一批学以致用、学有所成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和创新成果,总结出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成功经验,实现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员工与单位共同发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评为“学习型组织”:

1、在总行、分行及中心支行组织劳动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开发或研制的工作创新项目被济南分行或总行推广交流的。

(二)“知识型员工”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积极进取。

2、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

3、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习惯,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有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的能力,适应人民银行改革发展需要的基本技能和本领。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评为“知识型员工”:

1、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成果显著,获得分行级或以上创新成果奖,并在济南分行系统推广的;

2、具有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本专业的“行家”、“状元”或在分行级及以上的业务技术、知识比赛中成绩突出,并获得前三名的;

3、在本职岗位做出显著成绩,在上级行各类评比中获得岗位能手、标兵等荣誉称号的。

六、评选和表彰

为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中心支行每年对“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原则上与年度考核和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考核同步进行。

(一)评选比例

1、“学习型组织”的评选范围:辖内县市支行,其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中心支行机关科、室、部、中心,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20%;辖内县市支行科室,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15%;

2、“学习型员工”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员工总数的10%。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

1、凡符合“学习型组织”条件的,均可申报。

中心支行机关科、室、部、中心,支行及其内设科室申报“学习型组织”的,须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学习型组织”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各单位或部门可按照要求推荐“知识型员工”,并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知识型员工”推荐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创争”活动办公室将推荐和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创争”活动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研究、评议,确定“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员工”名单。

(三)推荐评选要求

1、组织推荐要注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注重工作创新;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员工”的评选客观公正。

2、“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员工”的申报应于1月15日前完成。

(四)表彰和奖励

中心支行以通报或召开大会的形式,对评选出的“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员工”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开展“创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中心支行成立“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有党委成员担任,成员由中心支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推动和指导中心支行系统“创争”活动的开展;提出实施“创争”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研究审定有关配套办法、评估标准;组织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交流;组织推荐、评选“创争”活动的中涌现出的“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员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支行党委宣传群工部,宣传群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争”活动的日常管理。

各支行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争”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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