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典型是旗帜、是榜样、是楷模,代表着高尚的人生境界和道德追求,体现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地动力源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的有效载体。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增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对于教育引导干警、宣传发动群众、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始终把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作为教育干警、舆论引导、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典型选树工作,真正发现、培养、树立了一批基层政法综治先进典型,一次次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一次次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热情,展现了我市政法干警队伍的鲜明时代精神和良好精神风貌。主要作法有以下三点:
一是精心选拔典型。我们把选拔典型的着眼点放在基层,首先是注重在工作中发现典型。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政工部门建立实行了宣传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沟通情况,结合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及时发现和选拔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执法为民、服务百姓,精研业务、开拓创新,联系群众、帮困助残等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近几年来,我市先后推出了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李新宝,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武勇进、高占国,省级劳动模范李永来、梁振明,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根来,全国模范检察官杨光、扈长根,全国优秀公诉人谢强,全国优秀法官董建义、赵晓渝,全省优秀法官陈立果、梁春芳,全省十佳审判长左小英,感动省城十大人物郭文邺,全国先进调解员高瑞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同时,我们把选拔典型寓于教育练兵活动,在比武竞赛中选拔典型。市委政法委连续三年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百佳标兵”选树活动,通过开展现场练兵、案例练兵等方式,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岗位技能标兵和业务能手。在层层选拔推荐、考试考核、竞赛比武的基础上,真正选拔出了一批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
在发现、选拔典型的同时,我们注重根据工作需要,深入挖掘典型。从立足的高度、事迹的厚度、认识的深度和影响的广度,来透析典型精神的实质,对政法典型进行准确定位,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作用。配合我市“三所一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委政法委在重点宣传挖掘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长安区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经验中,市委政法委领导多次亲自参与,采用实地走访、开小型座谈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炼概括出了长安区检察院精神的五个方面内涵,并以此整理组织了事迹材料,为整个典型宣传确立了正确的导向。
二是全面宣传典型。发现培养典型的目的就是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广为传播,使更多的干警受到教育,得到启迪。我们在开展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中,首先是注重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宣传重大政法综治典型之前,都从大局着眼选准闪光点,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集中采访、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在集中宣传身患癌症,仍顽强工作、执法为民的好法官赵县人民法院陈立果同志先进事迹时,通过组织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其事迹在各级媒体刊登、刊播稿件达60余篇,形成了“陈立果效应”。
其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法系统内部宣传。配合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开展,市委政法委先后组建了“石家庄市政法英模先进性教育巡回报告团”、“石家庄市政法系统民生司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在全市政法系统作巡回报告22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先后多次组织政法英模座谈会、公安英模事迹报告会、检察官风采演讲会、学英模谈体会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典型的精神进一步在广大干警心中扎根。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30多次、报告会50多场,4万多人次参加了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是拓展宣传阵地,开展网络宣传。适应新形势下网络宣传的需要,市委政法委建立开通了“石家庄政法综治网”,市直政法各部门也分别建立了本系统对外宣传网站,把政法典型做为网络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互联网上开展宣传工作。“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政法英模栏目开设每日一星,每日刊登一名政法典型人物,深受广大干警和群众关注,栏目日点击率平均达90余次。
三是科学使用典型。对政法综治典型合理使用,是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典型宣传效果的重要一环。在工作中,我们首先注重发挥政法综治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市委 政法委先后组织了“百佳标兵”话理念、对照英模找差距等活动,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班上,都根据培训对象,安排不同类型的政法综治典型介绍工作方法、拼博精神、顽强作风等,如安排派出所民警李永来为市委政法委全体机关干部讲课,市交管局副政委周文华参加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人物报告团等,用他们的典型事例宣传教育广大受众,努力达到一呼百应、百花齐放的目的。20xx年以来,我们通过集中宣传帮扶“垃圾村”失学儿童的派出所干警何晋萍、帮扶困难家庭的好片警张呈福的事迹,力有促进了我市政法系统“帮困助残”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教育干警和帮扶困难残疾家庭的互动双赢。今年,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被省残联作为全省唯一候选单位,推荐申报了全国助残扶残先进集体。
我们把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人物职级上的提拔使用,作为深化宣传效果的有力一环来抓。根据典型的工作特长,安排他们到更高层次的工作岗位,使其发挥出更大的引领作用。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根来、全国优秀法官董建义等一些基层政法典型,已先后被提拔到市直政法部门担任了领导职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武勇进、省级劳动模范李永来、全省十佳审判长左小英等一大批基层政法典型从普通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与此同时,我们十分关心典型人物的家庭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省级劳模李永来的儿子突患重病,花费较大,分局组织干警捐款资助,省、市领导送去慰问金。市委政法委设立了特困干警资助基金,每年对生活困难的典型人物都予以照顾。
在几年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中,我们注意坚持发现典型与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与提升典型、使用典型与关爱典型“三个结合”,使典型宣传的作用与效果愈加显现。
二、当前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学习典型、赶超典型的意识有所淡化。这不仅使典型产生和生存的环境发生了改变,同时也给我们开展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一是选拔标准偏差。在政法综治典型事迹挖掘整理上,有的极力推崇加班加点、带病工作和不求官职、不计报酬等行为,对典型人物的“苦难”、“不幸”浓彩重抹、大肆渲染:父母病重顾不上照料,妻子下岗找不到工作,孩子上学没时间照顾,把政法综治典型都塑造成生活中的悲剧角色。部分人的思想中还存在“不死不伤不典型、不高不全不典型”的错误认识。有的对政法典型宣传重视不够,树立的典型数量少,涵盖的范围小,没有形成各个层面、各具特色的典型群体,选出来的典型不能体现时代精神,先进性不足,可以学习借鉴的东西少,不能有效推动工作。有的对政法典型选拔不精,很多时候选树典型不是从推进工作的现实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突击选树典型,为了树典型而树典型,人为制造典型,编造夸大典型事迹,矬子堆里拔大个,对典型事迹人为拔苗助长,造成典型过多、过滥,导致典型事迹和实际情况脱节。
二是宣传模式陈旧。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模式化,方式陈旧,宣传形式局限于传统的召开报告会、刊发事迹材料等,借助现代传播手段少。宣传内容整理方面缺乏人情味,事迹宣传只突出好的一面,容易造成片面感,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物的完整形象,给受众“高大全”印象,产生“审美疲劳”,减小了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高大全”的形象给普通干警制造了一个几乎无法达到的目标,使典型失去了学习和借鉴的现实意义,很难发挥典型宣传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管理爱护不够。选树的一些政法综治典型立不住、叫不响、推不开,昙花一现,红火一时。在典型的管理上放任自流,在典型选树宣传过程中,热热闹闹,轰轰烈烈。过后不管不问,疏于日常的教育管理,使政法典型不能做到巩固提高,更上一层楼。有的典型自我约束不够,主管部门又没有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导致典型被荣誉冲昏了头脑,止步不前,甚至日渐褪色。其次是在对政法典型的要求过高,有绝对化的倾向,没有从人性化的角度去对待典型,只要求他们奉献,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关心不够,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四是机制有待健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涉及面广、关联性大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多警种密切配合,在典型的发现、培养、调查、采访、宣传、学习、管理、提高等多个环节中共同做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政法机关把典型宣传作为政工部门一家之事,没有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政法综治典型工作中,重树立、轻培训、轻提高,重宣传、轻爱护、轻管理。发现典型、确定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路径与措施
随着时代发展,形势变化,对政法典型宣传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和改进政法综治典型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鼓动、宣传教育的功效,应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经常分析形势,注重研究上级部署意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对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实宣传工作队伍,加大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典型宣传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有了成绩和经验及时肯定总结,出现偏差,及时纠正,确保典型宣传工作的示范性和高标准。同时,要完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典型宣传工作的奖优罚劣措施,搞好典型宣传工作的督导与评比,把是否做好政法典型宣传工作作为政法综治部门队伍建设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是树立正确理念。首先是要围绕中心,树立辩证思维。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根本上是为政法综治工作服务,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因此,在安排部署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前,要了解全局的中心工作,掌握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从促进工作的需求出发,用辩证思维选择典型,使典型与当前的形势与环境相协调,联系实际审视和打造典型。其次是要实事求是,体现时代精神。政法综治典型的说服力、感染力,取决于典型本身的真实事迹和先进思想,取决于他们平凡工作中体现出的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本质内涵。宣传政法综治典型不能使典型脱离实际,必须坚持过细的工作态度,忠于典型事实,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拔高,在平凡中体现不凡,为群众所公认、所接受,这样的典型才能经受住检验,过得硬、站得稳、叫得响。再次是要客观审视,树立人性视角。典型是立体的,是人不是神,具有常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愁。在选拔树立政法典型工作中,要有平常心,不能求全责备,百般挑剔,把典型看作至高无上、完美无缺,而要客观审视,公正看待。决不能把典型理想化,对待典型应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尊重理解,使政法综治典型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快乐成长,并发挥作用。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创新和丰富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方式,对于提高典型宣传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中,要注重常规方式与新颖手段相结合,根据不同典型的定位,组织不同媒体,针对不同受众,开展互联网、手机短信、座谈讨论、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要探索引入文艺宣传形式,开辟与各级文学、文艺类作品生产部门联系渠道,争取以选拔树立的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为原型,创作生产文化文艺精品,力争把政法典型通过文学、文艺类作品推广出去,增强典型宣传的吸引力。要注重策划宣传有份量的重大政法综治典型,有选择地在一个时期推选一到两个典型,集中力量策划,反复宣传推广。动员各种媒体,从不同侧面和角度进行宣传,以质取胜,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做好追踪宣传报道,及时发现政法综治典型的新动态、新事迹,推出后续报道,对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提供最新资讯,增进对典型的近距离了解,延续和加强典型的影响力。要注重抓好上层次宣传,巩固向党委宣传部的推荐渠道,拓宽与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联系渠道,积极向国家级媒体投稿,攻大报、上大台,提高政法综治典型的影响力。要建立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效果监测、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宣传思路和方式。如与公众互动交流,倾听民声民意,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和评价。
四是严格典型管理。管理是政法综治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极为重要的内容。典型一旦树立,如果放任自流,任其自然发展,到头来势必会导致其自消自灭;放松管理,甚至无视管理,就必然产生“年年栽树不见树”的现象。对待基层政法典型,不能只满足于开开事迹报告会、发发学习决定,宣传宣传就完事,要本着关心、爱护的态度来耐心培养,使他们更加完美,更符合典型的特征,更符合政法综治工作需要,做到宣传与培养同步,管理与提高并重。要充实完善政法综治典型资源库,将各类政法综治典型分门别类入库,对入库的典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去除,对新发现的典型及时入库,提高基层政法典型资源的整合和管理规范化水平。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制度,积极帮助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出主意、想办法、定目标、明方向,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高。要建立基层政法综治典型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突出政治理论知识,加强综合素质培训。要建立科学公正的政绩考评和用人制度,加大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职级晋升、职务提拔使用力度,使典型人物产生更大的宣传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政法干警追随和效仿,在全系统努力形成昂扬向上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