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一、公司全称: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xxxxxx
三、公司登记日期:xx年xx月xx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五、公司股东:xxx(身份证号:xxx)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xx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加盖广西盛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核发日期:xx年xx月xx日(公司印章)
篇二: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一、本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股东: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_____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印章)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