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文明养犬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园区宠物管理,保障园区业主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长庆龙凤园实际,以创建“绿色文明社区”为契机,为广大职工及家属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责任书:
一、园区饲养宠物狗的业主,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饲养手续的,不得养犬。
二、经批准养犬的,养犬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携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由养犬人牵引,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排泄的粪便,不得损害、污染园区环境卫生。
2、业主携犬出户时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3、不得携犬进入商场、医院、园区体育活动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
4、园区内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5、持防疫证的业主必须每年定期到区、县级以上畜禽防疫单位为犬进行防疫和免疫。
6、每年按期对《养犬许可证》进行审验。
7、遵守《限制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园区物业服务处的有关文明养犬管理规定。
8、饲养宠物狗的业主在每年进行“两证一牌”审验后,必须到保卫科进行登记。
三、对违反规定养犬,并不听管理的,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和龙凤园的有关规定,对业主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园区保卫科对养犬户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保 卫 科:
养 犬 人:
篇二:养狗代养协议书
甲方:王俊祥
乙方:盛启臣
我忠心闸村村民王俊祥有太迪狗、博美狗、雪纳瑞狗、金猫狗、德国黑背狗,共计 只,无偿送给石桥孙道沟村盛启臣代养,双方协商打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把狗送给乙方,乙方盛启臣带走的每只母狗产狗后给甲方王俊祥叁只小狗,时间生产后五十天左右。
二、乙方把狗带走的时间:20xx年 月 日。
三、给小狗的时间期限壹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把狗带走后,丢了、少了、死了、有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协商每只母狗暂定价格贰仟元整。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居民养犬义务保证书
一、 遵守《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犬只注册登记。
二、 科学饲养,按时免疫,保障健康安全。
三、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训练控制狗的吠叫,避免躁声扰邻。
四、 及时清理狗户外排泄的粪便,保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 携带犬只出户时携带《犬只准养证》,对犬束犬链,有成年人牵领并有效控制,避免干扰他人正常户外活动。
六、 遛狗时回避密集人群以及老人、儿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惊慌。
七、 不随意抛弃狗,尽心尽责,妥善处理转让。
八、 对染疫死亡或其死亡原因不明的犬只,应当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只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九、 所养犬只伤害他人的,应立即将受害人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我保证履行上述承诺,接受邻居监督。一旦违反,除承担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外,愿意接受居民委员会处理。
保证人(姓名): (签印)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犬名(呼名) 品种
篇四:文明养犬倡议书
致尊敬的社区业主(租户):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犬能给人以精神慰藉、让人快乐。在现如今的社会,爱犬的人们越来越多,养犬已经逐步大众化。随着犬只的增多,一些有背离文明的行为也在不断增加:例如爱犬随地大小便、咬伤人、带狗乘车等。这些不但会影响道他人的正常生活,也会损害自己的文明形象。在一个提倡文明的社会里,要养一只“文明狗”,前提是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在此,我们呼吁大家从自我做起。
一:及时给您的爱犬上户口,办证,这是政府部门对养犬人的基本要求。
二:坚持每年定期为犬类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三:不带犬类进入公园、学校、商场、机关单位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遛狗使用牵引带,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犬类(大型犬尤其注意)外出时应使用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2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
五:以合作积极的态度承担因犬类管理不当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如抓伤他人、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物等;
六:及时清理您爱犬粪便,并妥善处置;
七:深夜、清晨避免让您的爱犬吠叫影响他人休息;
八: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类,如同乘人害怕狗,就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九:善待犬类,不长期囚禁、拴养犬类,不虐打犬类;
十:尽量为犬类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绝不遗弃。
十一:一旦发生因移民、搬迁、生育等不得不放弃养犬的情况,必须提前为犬类寻找到可靠的新主人,同时要求其遵守本倡议;
十二: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给犬类进行绝育手术,以避免犬类的数量增长过快;
十三:如爱犬发生疾病或身体受到意外损伤,应及时为其提供就医治疗,绝不因此遗弃犬类,如实在难以治愈的绝症,应与医生协商后,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十四: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为爱犬进行最基本的护理及训练,如洗澡、服从、训练不扑咬生人等;
十五:当遇到不文明养犬的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量影响他向文明养狗看齐,共建我们美丽的家园!
十六:养犬前请三思而定,真正有能力照顾好狗只才饲养;养犬后每天抽时间陪伴它们,进行正确的社交训练,细心照顾好它们的一生,永不离弃。
如果您爱它,就请您纤着它!请您谨记文明养犬的原则,善待动物,尊重他人,努力创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社会。
文明养犬条幅内容
1.做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社区生活。
2. 爱护公共卫生环境,遵守公共道德,文明养犬。
3. 文明养犬,养犬登记,养犬免疫。
4. 文明养犬 保护环境
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小区业主(住户):
近期业主服务中心接到多起关于不文明养犬的投诉,同时小区公共区域经常都会有狗狗的大小便,给小区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为维护小区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广大业主/住户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业主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家有爱犬的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给您的爱犬上户口,办证并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二、携带爱犬户外活动时,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
三、不要让爱犬在小区内楼道、电梯口等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
四、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类,如同乘人害怕狗,就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五、深夜、清晨避免让爱犬吠叫,避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优美的居住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和维护,希望广大业主朝着这 个目标共同维护社区生活环境,文明养犬,共创整洁、文明、和谐的社区!
感谢您对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0xx年5月21日
篇五:养犬管理规定
民航芙蓉山庄饲养犬只管理细则
为规范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保障山庄业主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山庄业主和谐共处及环境卫生,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山庄实际情况制定养犬相关管理细则。
一、本山庄内不提倡养犬,对已养犬的住户必须遵守《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对违法养犬行为严格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申请养犬登记。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等相关证明到居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严禁在山庄内饲养危险犬、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犬。广州市禁止饲养的危险犬共有36种(山庄宣传栏内张贴禁止饲养犬种)。
四、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业主应当将犬只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有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并定期对犬只进行再次免疫。
五、每户限养犬只一只,母犬繁殖幼犬的,业主应当在幼犬出生三个月内妥善处理超过规定饲养犬只的数量。
六、犬龄满三个月的,业主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同时向物业公司申报,如实填报犬只的品种、犬只免疫证明、重量、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和照片、养犬登记证复印件备案存档。并需与物业公司签订《养犬责任书》明确管理细则及经济责任。
七、犬只实行套绳圈养在自家院内,不得在山庄内遛犬或携犬进出公共场所, 违者物业公司将严厉打击。
八、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到医疗卫生机构
进行诊治,同时将伤人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传染病检验。
九、物业公司做好山庄内养犬监督管理工作,对以下违法养犬行为报公安机构处罚。
(1)、严厉打击不顾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养犬行为。物业公司对于放养犬只直接进行除掉,并将除犬行为报公安机关备案。
(2)、在山庄内饲养危险犬,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对个人并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3)、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二千元罚款。
(4)、未申请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扣押犬只,责令三日内申请办理登记,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逾期不申请补办的,没收犬只。
(5)、饲养犬只,因噪音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6)、携带犬只外出的,随意放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7)、养犬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十、本细则解释权属广州芙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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