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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精选3篇)

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精选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责任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一般责任书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了加强我镇船舶安全管理,维护日常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43号令《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签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协助镇船管办、海事、渔政等部门执法搞好船舶安全检查、监督船员搞好安全生产,船舶所有人按时交纳各种规费,按时对船舶进行检验。

三、经常性检查船舶安全,参加营运、经营的船舶达到三证(船舶登记证、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二牌(乘客额牌、船名牌)一线(载重线),并规定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和防洪用的缆绳桩等救助设施,杜绝“三无”船舶。

四、不得妨碍其他船舶的`正常工作(客运船舶不得超客、超载、渡口不得停放采砂船、堆放沙石、采砂船不得乱采乱挖,随处倾倒废石料,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阻塞河道,妨碍水上交通和农业用水需要)。

五、外来船舶从事客货运输、采砂作业、停靠码头,必须经镇管船办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保持环境卫生,服从管理,否则不准停靠或在辖区内从事客货运输、采砂作业、停靠码头等活动

六、船舶所有人经常组织船员学习水上法律法规,教育起严格遵守《船员职务规则》、《内河避碰规则》,船舶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施救,立即向镇船管办、海事部门逐级报告,服从海事机构统一调度的指挥,接受调查处理,提供事故有关的真实证据。

七、认真搞好汛期安全工作,接到镇人民政府、镇船管办等的通知后,各村(居)委组织所属船舶、船主立即做好防汛准备工作,防汛期间船舶所有人保证做到(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客货运应减载30%,达到封渡水位线时必须停运,采砂船禁止采砂作业)落实到位,确保船舶顺利度汛和无财产损失。

八、奖惩: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委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奖惩兑现,未超载、雾航、夜航,按规定作业进行操作、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为零的村(居)委现金100元,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村(居)委惩现金200元。

龙女镇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村(居)委责任人:

年月日

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2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XX省渡口船管理规定》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和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渡口船工分别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实施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二、主要责任目标

1.责任单位要根据《XX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所在地区的渡口实际情况,积极完成20XX年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要与船工签订渡运安全生产责任状。

2.责任单位要成立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渡口安全每日有人巡查,安排人员负责记录每日渡口安全情况。

3.责任单位、船工要做好渡口船只的安全整顿,凭证运营,严禁非法无证运营和抢运,清理“三无”(无出厂证、无登记证、无检验合格证)船只,处罚违规违章船舶。

4.各渡船要限员、限量运载,渡口船只一次只限载15人以下,制止任何超载行为。

5.各渡船船工要定期检查、维修、整顿、更新船只。

6.各渡般要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灭火工作

7.责任单位、船工要在天气恶劣时,及时了解掌握险情,决不能强行渡船运营。

8.责任单位要抓好船舶驾驶员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做到专人专管驾驶员,严禁非驾驶船工运营。

9.责任单位要开展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严肃查处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10.责任单位要严格按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意见》、《XX省渡口船管理规定》等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办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1.渡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责任单位、船工平时要做好渡口水上安全的自查工作,镇将不定时的抽查。

2.镇每月将渡口船员进行检查一次,落实渡口安全情况和救生设备、防火灭火器材。

3.节假日、旺季组织人员对运营船舶逐只检查是否按目标责任、限载人员运营。违者重罚,并责令停止营运。

4.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接受整改或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运营资格和渡口运营船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镇配合市交通局对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四、工作责任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运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船舶必须服从永兴镇人民政府、镇安办和镇船管站及所在村的领导管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船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船主相关信息应报镇安办备案,主动学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镇人民政府(镇安委)及村上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负责对船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遵守《四川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船舶必须具备适航条件,必须具备船检证书、营运证书、国籍证书和办理航线许可证,严禁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及不穿戴救生衣驾驶、严禁船舶超载、载客、冒雾、冒险、夜间航行。汛期严格按照安全警戒水位减载,停航土封渡水位停止航行的规定,坚决服从“超载一次禁运一月,超载二次禁运一年,超载三次终身禁运”的规定。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力以赴施救,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调动,服从指挥。

(七)自用船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自用船可以装载从事生产、生活服务的自家人员,但装载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包括操作人员),所载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须配备有救生设备,且实际装载时的船舶吃水不得超过载重线。

(八)洪水期必须坚持值班制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奖惩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保险证金制度,全年若无违章,无违规,无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学习和会议,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退还或转作下年安全保证金。凡责任单位(船舶)违章、违规一次,在责任单位所交保证金中扣20-100元,直至扣完为止,若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保证金一次扣完。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显著,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终进行奖励。

(三)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对船主(员)予以批评教育;扣减船舶责任单位安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船舶运输活动

(四)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滞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等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按时参加镇安委会和管船站举办的各种培训会,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20元,直到扣完为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村民委员会、船主签字生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

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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