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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省治贿办: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治贿办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保持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以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积极创新和丰富工作载体,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深化和提高,稳步把治贿工作推向深入。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稳步推进。

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深挖形成商业贿赂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整改和纠正问题,使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都能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重点领域和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回头看”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领导亲自把关,及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对工作进度、方法、步骤进行具体、细致地安排,把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我市治贿办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各地各部门治贿办主要领导都能自觉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了认真的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还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仔细分析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在政策、法律和工作等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围绕重点,四看三结合。在自查自纠“回头看”过程中,能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做到四个“看一看”和“三个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行风政风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调查研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摸清和掌握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并对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了排查,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主要环节;查找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等等。

3、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始终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针对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收效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大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发督办函等方式组织开展“补课”。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地掌握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各地治贿办及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200多个(次),参加检查人数500多人次,督查部门、单位300多个次。我办还分阶段,有重点不定时地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深入重点行业和关键部门,加强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上个月底,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已查结57件,涉案金额达428万元,涉及国家公务人员32名,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名。

1、贿赂形式多样,特点明显。一是大要案比例较高。查办大案占案件总数的54%,查办科级以上干部案件占案件总人数的56%。二是系统性窝串案情况突出。目前为止,全市查办的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领域(37人)、矿山资源开发和管理领域(6人)、电脑网络设备购销领域(14人)等。三是发案部位相对集。基本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的发包分包、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环节,以及电脑设备采购和矿山管理、改制、整顿过程中,利用职权行为明显,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四是贿赂手段多样化。有的借逢年过节以“礼品”、“红包”等形式进行贿赂;有的以“交朋友”为名进行感情“联络”;并且查办了特定关系人受贿的新型受贿犯罪案件。五是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基本上是一对一的行、受贿模式,非系统内部人员一般难以发现行受贿之间的行情或潜规则。

2、突“重”讲“法”沟通“密”,形成合力。首先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给国家、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突出查办系统性窝串案,主动出击,选准办案工作的突破口,深挖案源线索,大力查办窝串案,把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工作引向深入。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重点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如查办了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杜松友等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其次是讲求办案方法,增强办案效果。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手段来狠抓落实,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强化大局意识,适时沟通汇报。坚持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在办案中多换位思考,善沟通汇报,有效防止单纯办案观,为办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意区别对待。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适当、宽严有度,在严惩商业贿赂犯罪犯罪的同时,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果。时刻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把握好办案时机,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再次是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惩治合力。各地各部门自觉把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融入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一是加强配合。根据职能分工,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惩治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和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审计、银行等部门加强相互联系,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和受理、案件督查等机制,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有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合力,提高专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强指导。加强对下的工作指导,加强对专项惩治活动中具体困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指导和推动专项活动稳步、深入开展。

三、加大制度构建力度,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以改革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建设,把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

1、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各级治贿办和各有关部门针对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商业贿赂问题的易发部位,都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建章立制。继续对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产权权属登记等多项公开办事制度进行了规范,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推进,努力将行政行为、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完善机制,推进防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精简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防止“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投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发挥平台作用,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规范经营,积极推进。部署开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考核,信用宣传教育、自律承诺等行业监管活动。二是继续实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参与的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司法、审计等社会力量来协调查治预防,规范商业交易行为,及时收集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接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信息,形成了一些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三是对存在有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就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资格,从而加大惩戒力度,消除其再次进行商业贿赂的条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同时加大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披露,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4、研究探讨,出台制度。市治贿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如何预防商业贿赂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多次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过程的各项制度,已相继出台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市招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等等制度。市本级在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规范自然性资源、公共性资源、非经营性资产资源、中介市场行为等10多个制度,为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丽水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为加强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地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先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惩防体系的构建,对原《丽水市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告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的规定》;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在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中的作用,出台《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出台《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0〕4号);为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出台《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规范临床医师的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医疗费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对各项规范进行了细化。为全面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促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 莲都区出台《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意见》;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云和县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

四、加大措施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各地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力度,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网络,健全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已形成了以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为治贿核心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一般事宜由纠风室承担(个别县由纪检室或执法室承担),重大事项开碰头会会商解决,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治理工作力度不减。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按照市里的要求,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2、深化认识,广泛宣传。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决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以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公示、表现形式说明等为重点方式,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和危害,把中央整治商业贿赂的决心落实到具体的宣传当中,精心营造一个政府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的舆论氛围,大力构建反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由治贿办牵头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检察、法院、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工作职责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责,并在年初以治贿办文件形式及时下发到各地各部门。

4、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进度进行通报交流,适时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关情况,专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工作会议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5、围绕“两创”,深化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纠风系统落实“两创”总战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相结合,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把群众满意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根本目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的来看,全市上下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增强,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基本明确,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三项工作都有所建树。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认识上有差距,治理工作不平衡。少数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理。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不平衡,有的工作相对滞缓,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

2、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少数单位对本行业商业贿赂的规律特点掌握的不深、不透,对怎么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治理工作针对性不强。

3、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单位存在一定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的情况,讲的多做得少,深入调查研究较少。在查处中存在重受贿方、轻行贿方情况。

4、法规建设明显滞后。有些单位自身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五、明年工作思路

以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继续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推动治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继续保持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的强劲声势。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

2、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加强商业贿赂预防工作,注重调研成果的形成。把深化理论研究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取得一些理论成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防治对策的研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工作,提出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提供决策参考。

3、继续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做好三类案件的查办工作:一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三是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4、继续强化办案措施。一是积极拓宽发现案件的渠道。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加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努力从行政执法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中发现和查处犯罪案件,从商业活动领域不正常现象中挖掘案件线索,切实推动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导力度,对有重大影响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查处。三是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犯罪与维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明年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的市场信用机制,以促进企业和行业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大力推进预防商业贿赂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重点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建设,全面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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