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意见
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建设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强化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机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论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从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二、继续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重点狠抓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下基层时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与工作对象交往的行为。注意查处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违规行为。三、坚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四、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压缩会议。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游。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五、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利用自身的权力影响谋取私利。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六、继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坚决杜绝办事规则和程序不公开、不规范、不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刁难管理对象和群众,利用“证、照、案、费”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发生。七、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重要措施。县法制办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支部、行政工作的整体格局,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领导干部要负总责。要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府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XX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