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整顿重点
2享受租赁补贴户数、人员是否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
3廉租住房保证资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机制是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规范。
4否存在改变住房使用性质。料理租住手续后空置等问题。否存在开发企业不按规定配建,搭车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等行为。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
(一)监察局
1负责牵头组织住房建设、房产、规划、民政、财政、审计、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
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收缴违纪款,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并拟定廉租住房监察工作实施意见。
(二)房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证政策落实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掌握和督查各年度廉租住房建设任务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
2清查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待遇人员是否符合住房困难规范。
3对廉租住房保证政策进行一次全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4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严格执行配建廉租住房的相关规定。
(三)民政局
1及时掌握、提供低保家庭的生活情况、人员名单。做到动态管理。积极协助住建部门清查、确定享受保证住房政策人员的收入情况,尽快推进出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方法(试点工作)
2共同与住房保证部门宣传讲解廉租住房保证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财政局
1负责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2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证资金预决算审核制度。
(五)审计局
1依法对廉租住房保证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使用。
2审计实际发放租赁补贴和新增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证户数是否真实准确。
(六)其它部门
协助、配合廉租住房管理使用清理整顿工作。公安、工商、税务、交通、社会保证、残联等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责。
三、方法步骤
清理整顿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成立敦化市廉租住房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市直牵头部门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部门明确一位科(室)长担任联络员。市里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了解申请廉租住房保证待遇应符合的条件。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制定自查工作计划。重点清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资金拨付、管理,廉租房出租、租赁补贴发放等过程中存在问题。
2组成联合工作组。绝不漏查。通过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深入到各街道、社区查档案,核对享受廉租房待遇、租赁补贴待遇人员名单,入户调查了解低保家庭情况,向周边群众了解有关情况,交警、社保、残联、工商、税务等部门核实相关人员的收入情况,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房屋所有权情况,有无将廉租房转借或转租及未在廉租房居住情况。
3认真组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证条件的要限期进行纠正。对主动供认错误,上缴非法所得、退出廉租住房的不予追究责任。限期过后,相关人员被查出违规违法占有廉租住房、享受租赁补贴的除取消其被保障资格,上缴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置。
4全面清查廉租住房管理使用的建章建制和制度执行情况。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及时完善。
5自查结束后。市直各部门应向市廉租住房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自查或未按时演讲自查情况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自查不认真的要责令其重新自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
1把廉租住房保证工作基础单薄、查出问题较多的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等多种检查手段,保证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取得效果。
2依照廉租住房保证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3市廉租住房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市廉租住房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对查处的违规违法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行为、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公开一批典型案例。
四、几点要求
市委、市政府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廉租住房保证体系建设。建设和谐敦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上来,增强监督检查的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廉租住房专项清理整顿摆上突出位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协调合作机制,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2加大廉租住房保证工作宣传力度。市里将加强对廉租住房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廉租住房清理整顿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形成反对弄虚作假骗取保证资格的强大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清理整顿工作,广大群众互相监督下,做到应保尽保,使廉租住房保证体系建设发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3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发现清理整顿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建立民政、住建、审计、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分配环节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4加强协调、强化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要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要深入基层。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清理整顿工作缓慢的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改正;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