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全省分别召开了再就业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也将下发《贯彻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全省的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这次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贯彻中央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动员组织全市各级干部共同努力做好我市再就业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在今天上午的大会上,苍震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他从全局工作的高度,深刻指出了新时期做好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再就业工作措施的落实,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叶继革市长作了重要工作报告,对1998年以来我市的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做好今后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具体的部署。这些都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上午大会结束后的后半段及下午前半段时间,与会同志进行了分组讨论,认真学习讨论了苍震华书记、叶继革市长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下面,我着重讲两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大家认为,全国、全省、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出席的领导之多,规格之高,重视程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充分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开得很及时,十分符合广大企业和社会的要求,符合下岗失业人员和全市人民的愿望,振奋了精神,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对于全面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与会同志通过认真学习讨论,感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收获:
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将认识统一到全国、全省和全市会议上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务必抓紧抓实抓好。
就业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政府要解决社会广泛就业问题,就得研究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如果没有一定的发展速度和相应的经济规模就不可能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就业空间。通过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关键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相关产业和企业朝着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方向健康发展。一批企业经过改制、重组,吸引外资、民营经济嫁接获得新生,企业发展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也就解决了。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
就业是关系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问题。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也就谈不上改革,谈不上发展。就业是民生之本。如果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不能实现再就业,长期无事可做,缺乏社会归属感和安全感,就可能心态不平衡,并发展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正因为如此,下岗失业人员的问题已经成为企业和社会稳定中的突出问题。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的深化,企业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力度更大,下岗失业人员不可避免还会增加,如果解决不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那么社会不稳定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因此,在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使其安居乐业,有工作可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实现企业和社会稳定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就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言,社会保障是建立在有劳动能力的人逐步实现就业基础上的,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吃社保,有劳动能力的也吃社保,“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社保基金将入不敷出,长此以往,也是支撑不住的。大力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既可以使他们的生活得到根本保障,也有利于增加社保基金收入,减少社保基金支出,使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的重要性。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对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出要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并做了精辟的阐述。这五个方面的关系,既是对近年来我国实行再就业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为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今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要正确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使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结构调整协调推进。三是要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四是要正确处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把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解决“三农”问题紧紧联系起来。五是要正确处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实行“两个确保”解决保障基本生活的当务之急,通过促进再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出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再就业工作重点,增强了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信心。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今后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更加明确,克服困难,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坚定,精神更加振奋。
1、明确了再就业扶持的重点对象。即重点做好有劳动能力和再就业愿望的四种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这四种下岗失业人员分别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2、明确了开发再就业岗位的主要领域。主要从六个方面扩大就业渠道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展中小企业、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灵活就业和开展境外就业。这六个领域概括起来主要可以用六个字体现,即“小、
三、多、密、非、外”。
3、明确了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有许多是新的内容。省政府根据《通知》精神和省委的要求,经多次研究,制定了《贯彻意见》,对再就业扶持政策作了具体规定。这些政策措施所体现的,就是就业增长点在哪里,政策就支持到哪里,就业服务就跟到哪里,工作网络就延伸到哪里。
4、准确把握了促进再就业的政策取向。积极的就业政策,可以概括为经济拉动、政策扶持、市场服务、政府调控和社会保障五个方面。第一,制定以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为取向的宏观经济政策,出发点主要是通过保持较高经济增长速度、调整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结构等,扩大就业总量、创造就业岗位。第二,制定以重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取向的扶持政策,出发点主要是运用优惠政策杠杆作用将所创造的岗位,优先用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第三,制定以实现劳动力与就业需求合理匹配为取向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出发点主要是通过强化职业培训帮助劳动者了解需求信息、提高就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第四,制定以减少失业为取向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发点主要是通过严格规范企业减员、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等措施,减轻失业压力。第五,制定以既能有效地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又能积极促进再就业为取向的社会保障政策,出发点主要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下岗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这五个方面认真研究政策,制定措施,促进再就业。
二、认真抓紧抓好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结束后,关键是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真正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下面我谈六点贯彻意见。
(一)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战略措施,摆上重要位置。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县(市、区)回去后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召开县(市、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几套班子成员中先统一思想,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抓紧召开县(市、区)再就业工作会议,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市劳动保障、计划、经贸、财政、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特别是领会和掌握好中央、省有关扶持政策。
(二)要牢固树立在发展中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思想。
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搞活经济。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如果没有一定的发展速度和相应的经济规模,就不可能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就业空间。如果没有充分的就业空间,不仅会导致大量人力资源的闲置与浪费,还将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最终发展经济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就业的关系,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是缓解就业矛盾、减轻就业压力的根本出路。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首先要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增加经济总量,扩大就业规模。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一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把扩大就业与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把积极的就业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还要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结构调整中增加就业。通过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关键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相关产业和企业朝着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方向健康发展。一是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餐饮商贸、旅游等劳动力需求潜力大、就业容量多的行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二是要用实际措施力促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要不断提升我市机械制造业技术含量、增强竞争力的同时,积极争取更多的境外、区外制造业向我市转移,扩大劳动力就业规模;三是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切实扶持龙头企业的做大做强,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消化的能力,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就业效应的农村城镇化进程。
(三)要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这的确导致了一部分职工下岗。但是,我们不能片面理解,更不能因此而放缓国企改革的脚步,甚至停步不前。要认真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的讲话精神。要把深化企业改革,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统筹考虑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要看到,我市目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碰到的困难,是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看到深化国企改革,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从根本上有利于就业和再就业。倘若企业不建立竞争淘汰机制,“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结果可能是企业在竞争中垮掉,谁都没有饭吃。因此,促进就业必须坚持改革的方向,结构调整不能中断,改革不能退,城市化进程不能停,要多方努力,多管齐下,在深化改革中多渠道拓展就业岗位。
(四)要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一是要重点做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种下岗失业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当前需就业的人群很多,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都需要妥善解决。为什么要明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种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主要是因为这部分人特别困难,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困难,同时这部分人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就业竞争能力弱,再就业困难。我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三明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目前他们遇到困难,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党和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近期,各地要认真组织一次对四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援助对象,测算出落实各项措施需要财政解决的资金,按政策足额到位。
二是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社区就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很大,应该把充分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尤其是传统服务业的就业岗位作为一个重点。城市社区里需要大量人员从事保洁、保安、保绿等工作,以保证居住环境的安全、优美、舒适。同时,人们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要求家务劳动社会化,这就需要发展物业管理、托老托幼、电气维修、家庭保洁等行业,而这些工作都适合下岗人员特别是再就业困难人员本身的特点,是再就业的主要领域。我们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和旅游业等新兴服务业,使其成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主渠道。要以市委提出的“两个抓手,四个增长点”为目标,紧紧抓住第三产业、社区服务业和旅游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方式的转变。
三是要全面开展再就业援助。要鼓励和促进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自主就业,同时对于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能力较弱的劳动者,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4050”人员,作为再就业援助的重点,实行更加优惠的促进再就业政策,为他们多尽一份心,多出一份力,帮助这一就业困难群体。去年我市在梅列、三元进行了就业援助行动试点,通过优先安排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措施,使得900多名就业困难群体重新获得了就业。会后,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全面开展“4050”再就业援助行动,政府的资金和政策要集中用于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主要用来安排他们,并采取提供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条龙”和“一站式”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是必须加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和再就业的任务相当繁重,而我市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尚未建立,这与繁重的就业和再就业任务不相适应。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把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的建设,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要加快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建设,在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在社区聘用专门的服务人员,切实保证所需经费,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各级政府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建立街道、重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落到实处。梅列区在社区就业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建立了社区就业四级服务网络,成立非正规就业组织30余家,且每月都有增加,有所发展。
市、县、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由于缺乏基本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工作面临着极大困难。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人员经费问题,使他们更好的承担起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种就业服务的重任。
六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根本上转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使再就业工作和政策深入人心。从根本上转变就业观念,是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关键所在。现在我市一些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再就业,不完全是没活干,也不是不会干,而主要是择业观念陈旧,眼高手低,结果长期找不到工作。可以说存在“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现象。各级新闻媒体都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就业方针,宣传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政策措施原原本本的交给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下岗失业人员自强不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典型,教育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真正树立自主创业、灵活择业、竞争就业的新观念,树立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就是就业的新思想,彻底摒弃等、靠、要和怕脏怕累的旧观念,摒弃只有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等灵活就业都是就业的观念,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强自立,摆脱困境,努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就业、择业和用工的新观念。
(五)要狠抓政策的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的《贯彻意见》即将下发,这些文件对促进再就业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措施,省直有关部门的配套政策也将下发。鉴于中央和省里扶持政策内容已经非常具体,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我市不再出台新的政策,关键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和省里政策的落实到位工作。中央和省的扶持、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含金量较高,操作性较强,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市直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经贸、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税务、工商、公安、金融、城建、卫生、教育等部门都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意见》做好配套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三清”,即摸清四种人员底数;弄清资金补助额度;理清政策实施程序,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贯彻配套政策措施时,凡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了的政策,包括财政支出、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一定要把它用好用足,不能后退,不能模糊,不能扯皮,而只能更加优惠,更加便于操作,这是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对此,决不能含糊。
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绝不允许在机关部门、基层单位或在某个具体经办人员身上出现梗阻、打折扣。过去我们制定的一些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反映享受难问题,说明了一些基层部门在执行中走了样。今后在执行中一切与中央和省里制定的政策措施不一致的,地方都要全部纠正过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政策措施上来,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落实到位。明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再就业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的情况,凡是发现再就业工作责任不建立、措施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的,要视情进行通报批评。通过督促检查,把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抓好这项工作,就是讲政治,抓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认真负责,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千方百计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要建立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负责。要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建立再就业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再就业工作,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为做好再就业工作出谋献策,贡献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再就业,共同支持再就业的良好局面。
最后,希望同志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以再就业工作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