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人口安全问题
人口安全是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和整体安全不因人口问题而受到根本的损害,并能够避免或化解人口方面可能出现的局部性或全局性危机,以确保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密切关注事关国计民生的人口安全问题,充分认识当前我们面临的严峻的人口形势。
第一,人口低增长率和高增长量长期并存,人口过多仍是我们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县总人口已超过##万,每年出生婴儿在####人左右,由于受惯性影响,今后10年,进入婚育旺盛期的妇女每年将以#%左右的速度递增。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增量过快的势头,势必会阻碍“富民强县”的进程。同时,在人均资源占有上,我县也面临着严重短缺的现象。以耕地为例,我县人均耕地已不足#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虽然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但我们的耕地质量不高。水资源情况更不容乐观,一些村仍未彻底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如遇持续大旱,我县将面临严重的饮水危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我县资源短缺问题将会日益突出。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面临的重大障碍。
第三,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保障负担加重。我县65岁以上人口已达到#万人左右,占全县总人口的#%,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这一趋势仍在加剧,到2020年,老龄人口将超过总人口的##%。我县的老龄化社会,属于“未富先老型”,这将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沉重压力,也会给社会保障事业带来严峻挑战。
第四,就业人口持续增加,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前我国适龄劳动力占总人口的70%,超过8亿,比发达国家劳动力的总和还多3亿。庞大的劳动人口对就业构成了长期的巨大压力。我县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近年来,虽然我们下大力增添城镇就业岗位,但仍有相当比例的适龄劳动人口没有解决就业问题。
上述情况表明,严峻的人口形势已对人口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一定要提高对人口安全问题的认识,一定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有效控制人口总量,确保人口安全,做为一项带有全局性的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人口计生事业是一项体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伟大事业。各乡镇、城关街道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始终将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把握,放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来推动,放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落实。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城关街道和计生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在县城,要把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建设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在农村,要确保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的稳定。村(居)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工作在第一线,其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计生工作的质量。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广大会员在基层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出特色。
2、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先进思想、先进文化观念,宣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要积极推进“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行动”,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儿女都是传后人”的社会新风。同时,要积极开展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我县已制定出台了创建规划,各乡镇、城关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争取早日达到国家、省级创建标准。
3、认真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构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是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今后一段时间,要把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当前,要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计生法规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广泛普及计生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广大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生育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要严肃处理有法不依、违法行政的部门和人员,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三是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
三、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落实人口目标责任制。多年的实践证明,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仍不稳固,极易反弹,传统婚育观念和生育意愿的真正转变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当前,任何政策的偏差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都可能引发人口生育失控。因此,要特别注意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和畏难情绪。各乡镇、城关街道和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调度有方,指挥有力。在整体工作,要确保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的稳定,以及计划生育组织网络的健全。要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继续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2、加强综合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落实有利于计生家庭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计生困难家庭救助体系。当前,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是抓好对计生家庭奖励优待政策的兑现落实。其次,要做好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户籍制度改革、教育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社区管理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充分考虑人口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使各项政策的实施,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的大环境。第三,做好评估和考核等工作的综合协调。要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形成科学的人口计生工作评估机制,使各项考评工作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3、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人口计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要重视做好干部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服好务的问题。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人口计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