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精神,参照县教育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
1、学校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李晓鹏担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2、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安维护、疏散引导、医疗救护、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学校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
3、检查督促各班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4、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5、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6、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协调公安干警保护现场,稳定师生情绪,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7、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1、针对近段来部分省市连续发生的几次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各年级在近期要以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师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
3、学校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发生事故,学校迅速组织教师指挥学生疏散,及时将事故信息逐级上报。
(二)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上报。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上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如发现食物中毒,应将保留的食物样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十)其他安全事故,如溺水、地质灾害等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