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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防震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考生生命安全和高考考试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关于普通高考预防自然灾害工作的部署,以及《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市高考防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把高考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放在首位,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即时上报、快速反应、措施有力、处置妥当、加强联动、团结协作的原则,有效控制灾害的影响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工作机制

成立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招生办、区地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办,负责应急指挥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是:针对余震等自然灾害可能产生的影响,与省市高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联系,并根据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指导防范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高考安全的其他事宜,责成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考前准备

1、区地震办要在高考期间向指挥中心提供余震分析预测报告,并向每一考点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协助考点主考做好余震的预测、鉴定、决策。

2、区指挥中心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安全和周边交通、通讯通畅。各考点要在操场或空旷地带设立临时避震场所,同时在考场和避震场所之间设立疏散通道,并在考点明显处张贴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疏散具体措施;考前要组织涉考人员进行疏散演练,确保发生余震时能够迅速组织考生安全、有序疏散。

3、区指挥中心要对考点、考场以及涉考的各种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每个考场必须安排3名监考员,其中一名专门负责试卷、答题卡的安全。各楼层必须安排2名机动监考,在发生余震时,协助做好考生疏散工作

5、区卫生局要对考生集中食宿地进行卫生防疫检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防止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考点要配备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6、开考期间必须选派两名以上公安人员,对考点外围及校内非考试用房进行不间断巡查,防止有人乘机利用无线发射机站或手机等向考生发送信息。要制定方案,随时做好防火、防抢、防破坏工作,要特别注意防范坏人乘考生出入考点聚集之时进行干扰破坏,甚至伤及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制造社会事件。

四、应急措施

(一)考试期间发生余震的应急处置

1、考试期间发生余震时,由各考点的主考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以是否危及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为标准,与地震办下派人员、省市督查人员共同协商,及时作出是否疏散的判断;如果作出疏散的决策,考点必须统一指挥、统一提示命令方式,迅速组织考生及考务人员通过疏散通道,有序地疏散到预先设定的临时避震区域内,监考和考务人员必须在组织考生完全撤离后方可撤离;撤离时,考生和监考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等物品带出考场;疏散后,监考和考务人员要禁止考生交头接耳。同时,考点要立即将考试中断情况电话报告区招办、省市考试管理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事后,按层级关系逐级书面上报。

疏散之后,主考应紧急与区地震办、区指挥中心沟通,作出决策;如通讯不畅,也可自主决策。余震过后,可继续考试的,先要让三名考场监考和楼层监考同时返回规定的岗位,指导和组织考生返回自己的座位参加考试,补足考试时间,主考和省派督察员签字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各考场监考员回收、核对试卷和答题卡,严防试卷丢失和泄密,该科目考试结束且试卷收集整理完毕,考生方可离开考点。

2、因余震原因,在未经考点主考同意集体疏散的情况下,个别考生自行离开考场、但在楼层机动监考员监控范围内,并认定没有违规行为的,经楼层机动监考员写出书面说明征得主考签字同意后,可允许其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不得延长考试时间。除此条件之外,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按违规处理。

3、考务人员不听从考点主考指挥,擅离职守,按违规处理。

4、考场内严禁造谣滋事。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余震发生时试卷安全保密的应急处置

1、试卷安全保密期间,因震灾造成保密室不能正常使用的,要立即将试卷转移到安全场所。

2、如果试卷存放期间发生余震,保密室的两名保密人员要同时撤离,且必须处于可监控保密室的安全地带,确保保密室不脱离视线范围。

3、各考点要做好备用试题、答题卡的安全保密工作。如果发生余震,两名工作人员要同时撤离,且必须处于可监控试题、答题卡的安全地带,确保试题、答题卡安全

五、附则

1、加强值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高考期间,各考点至少落实一部有线电话设在避震场地的空旷地带(原考点联系电话可接分机延长),专人值守,保证能够及时联络。落实考点信息通报制度,有专人负责灾害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灾情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指挥中心,通讯中断时要派专人步行或乘车进行联络汇报。

2、各考点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考点年普通高考期间防抗地震等自然灾害工作的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量化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各考点还要画出师生紧急疏散线路图,并予张贴。

3、预案制定后,各考点要通过多种方式向涉考学校、考生及家长广泛宣传高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教育他们增强抗震防灾意识,正确对待四川地震带来的心理影响,不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4、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考试秩序混乱和考生人身伤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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