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安委办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制定组织人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机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成立组织人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工作职责,推动局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积极宣传引导。加强我局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局公众号“大鹏先锋”、宣传栏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干部职工学习。通过集中自学和小组讨论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大鹏新区安全管理1+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文件,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储备,加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认真部署,扎实推进。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活动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开展。
(二)注重总结,讲究效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