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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最喜欢 的作文15篇(大全)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范文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一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忠厚老实,在许多的品种中,我比较喜欢小巧的泰迪小狗。

泰迪狗长得十分可爱,一身的卷毛,白色的,像雪一般,黑色的,油光闪亮,我都喜欢。它满身的花纹,眼睛炯炯有神,湿漉漉的鼻子,尾巴向上摇着,有时还会把尾巴卷起来,特别可爱。

小泰迪的叫声十分的悦耳,它与它的同类都被广泛作为警犬来为国家效力。有时候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一点脚步声,它也会提高警惕,左看看,右看看,就像一个侦察兵在侦查有没有危险一样。它的嗅觉也相当了得,闻到陌生的气味,它就会发出叫声,表示警告。

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小泰迪时而贪玩,时而贪吃,时而贪睡,不过也没有关系,它很亲近人,信任人,依赖人,它把主人当作靠山,把主人的家当作自己永远的家。

小泰迪吃饭时是不能被打扰的。如果你在它吃饭时拍拍它的屁股,它会一脸奇怪的表情看着你,像是在说:“你干什么呀?我在吃饭呢。”

当它玩耍时会十分的高兴,一会儿跳到你身上,一会儿围着你的脚边打转,如果它十分想念你,它会一下子跳到你身上来,用它那带有温度的舌头舔你的手。

它睡觉时,会快速的进入梦乡,很快发出鼾声。

我认识一直泰迪黑毛,是几年前在姥爷家,在那里我结识了它。那几天里,我天天给它分享我的干粮,吃饭时想到它,吃零食时想到它,玩耍时想到它,它似乎不仅仅是我的伙伴而是亲人了。它也特别喜欢我,天天跟着我到处跑来跑去,我们的感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坚不可摧。

我记得,离开姥爷家时,临走的前一天早晨,它还来叫我起床,那声音是多么的动听。那天,它与我玩得很开心,我还教会了它上楼梯。我要走了,我依依不舍的与它告别。它还想与我一同回到城市里,但也不行啊!我还是回到了家。但一直到现在,黑毛那可爱、顽皮、淘气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真的好怀念我姥爷家那可爱的小黑毛呀!它是那样的天真可爱淘气,而又生机勃勃。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二

动物的世界多姿多彩,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如:狗凶猛而朴实,很尊重它的主人;猫温柔而调皮,很令它的主人高兴而烦恼;兔子可爱而善于奔跑,让主人非常难捉住……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动物,而我则喜欢我爷爷家养的两只小兔子。

这两只兔子的外表几乎完全相同,就像一对双胞胎。它们都长着不大不小的头,头上还有两只长长的灵敏的耳朵,每当我在门外叫一声它们的名字,它们就像闪电一样飞奔到我面前。脸上长着一对火红火红的眼睛,还长着扁扁的鼻子和大大的嘴巴。它们都是胖乎乎的身体,身体简直就是头的两倍,我摸着它们的身体,感觉它们皮薄肉多。它们的手都是又细又长,比它们的脚高出差不多了3厘米。它们的脚有短又粗,和它们的手正好相反。它们的尾巴短短的,我猜它就算有两只这样尾巴也不比我最短的铅笔长。它全身都毛茸茸的,摸起来就比按摩机还要舒服十几倍。有一次,我抄了两篇300多字的作文,累得精疲累尽。可是一摸小兔子的毛,又马上恢复了精神,如果两只小兔子站着不动,活像个大炮,头是发射孔,身子是炮的身子,手脚都是大炮的腿,尾巴是一根导火线。

我喜欢他们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外表,更是因为我和它们的日常生活,它们每天都和我们一样一日三餐,只不过它们还多了饭后甜品,每当吃完午饭,就会向我要一片沾了沙拉酱和番茄酱的面包。它们早上每人吃几片菜叶和一瓶水;中午每人吃十片菜叶和三片沙拉酱的菜叶和两瓶水。

它们也会午睡,午睡时总是翻来覆去。有时那两个还撞在一起。

每天下午,我总要带它们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和它们来比赛看谁跑得更快一点,我有好几遍都赢了它们,可有几次都当了第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跑步的时候摔倒了,两只小兔子赶紧跑过来围着我。一只去把爷爷给叫过来,那时我很感谢那两只小兔子。

这两只兔子特别温柔,我一来,它们就来到我这里。

这两只兔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它们总能把我像变魔术一样变的开心。我真的非常喜欢它们!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三

“写文章不无病呻吟。”这是胡适先生用毕生精力倡导的,简而言之,写文章要言之有物,而不是为了写文章而写文章。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写万写,写做真人,写文章在于感,而不在于长。我国古代有段时期实行“八股取士”,结果,当然是禁锢人的思想,反对新文化,这种文章是政治考官看的,而不是政治大家看的,当然不够格算是“真文章”。事实上“八股取士”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近代中国国力衰微的重要原因之一。

韩愈也认为,写文章应该写到实处,朱自清的名篇《背影》,全篇没有一个华丽的词藻,却感人至深,经久不衰。相反,在古代的文章“骈体文”,只注重用词华丽,整篇文章却没有说明什么,这正是文章的大忌,所以韩柳要开展“古文运动”,让文章真正“有用”,而不是词组的堆彻。

写文章最忌“假、大、空”。所以一篇好文章重在思想,而轻在语言。我国一代大师季羡林老先生的文章可以说是朴实之至了,整篇文章没有一个不懂的词,没有精妙的修辞,也没有华丽的句式,但却能影响后世几十年,靠得是什么,靠得就是质朴的情感。

这样伟大的作家数不胜数,举不胜举,史铁生,一本《我与地坛》,影响中外,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甚至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不也都是这样吗?

外国作家萧伯纳说过,写作就是交流情感的过程,做真文章,不为写作而写作,用最朴实的预言铸就能够打动人的重要力量,就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别把眼界仅局限于考场上多拿些分,把每篇文章都写“真”写“实”,我们才能做出真正的好文章!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四

春,一个播种希望的季节;一段流光溢彩的岁月;一颗刚刚破土的种子。万物复苏,百灵用歌声唱破大地疲惫的梦;生机勃勃,花儿草儿们用色彩渲染着土地。阳光灿烂的春季拨弄着大地,把地上的生灵变得生机盎然,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春天的气息。

田野里,冬季的冰冷刚刚归去,春季就最先来到了这里。瞧那绽开的花蕊,吐呐着香甜的空气,那翠绿欲滴的稻浪,拥顶着希望的甜蜜。那一份持久的清新在空气中酝酿,那一份纯真的信念在心里流淌,似乎每一束阳光都有青草的味道在荡漾,一切是那么的不寻常,一切又是那么的充满希望,春季就是如此完美,带着几分高贵典雅却又流露出邻家女孩的清纯醉人;携着几丝柔情似水却又掩盖不住小孩般的坦诚率真,如万花筒般的多姿多彩。

秋是收获的季节,春则是播种的岁月,那一排排英姿飒爽的行道树守侯着城市的风云变幻,但它们并不是像古稀老人般的沧桑,它们枝头吐出的新芽渲染了整座城市,那碧绿醉人的枝叶首尾相连的覆盖了整条大马路,连风儿都只是轻轻拂过,因为怕一用力,会将碧绿的汁液给挤出来。春天就是这么水灵灵。

冬季是肃杀的时令,春季则是活泼的时节,瞧那电线杆上的小燕子,一身黑戎装,像一个个彬彬有礼的绅士;又像一个个灵巧的音符,从春天飞出;像一个个从天国来的天使,为春天带来无限的生机。农民伯伯们在田野里尽情播种,翻土,看到农民伯伯们憧憬的眼神和晶莹的汗水,我仿佛看到一个果实累累的秋,没有春天的希望与辛勤,哪来秋季的收获与成功,没有努力,又怎可期待胜利

春天是美丽的,不论是那绵绵的春雨还是那温柔的春风。春天的灵巧的,不论是那枝头的嫩绿还是花园中的万紫千红。是的,春天没有夏季的热烈激情,没有秋季的典雅诗意,更没有冬季的深沉悲壮,但它却将希望与生机在每个人心中演绎,将满腔的快乐与甜蜜揉进每个人心里。 春天是温柔的。因为它承载着太多太多的希望,太多太多的梦想。它是秋天埋下的伏笔,是冬天孕育的儿女,更是四季中唯一能给人以祝福的季节。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春天才变得多姿多彩,我们的心灵也因为有了春天的到来才变得更加阳光灿烂。

春在哪里?不必刻意去寻找,只要你心里一直充满希望,只要你心里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只要你会努力,那么春天就在你心里,从未远去。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五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松鼠。

那一年,我刚10岁,我去北山玩儿,看见了一只母鸡,还有一颗白色的鸡蛋。我欣喜若狂地把鸡蛋捡起来,高兴极了,可是母鸡却一直冲着我“咯咯咯”地叫着,还一直追着我不放,我当时一定是“做贼心虚”,拼命地跑,突然脚底一滑摔了个大跟头,再看鸡蛋早已经“落地开花”了,摔得我好痛,这时,母鸡又“咯咯”地叫了两声,好像再嘲笑我:“哼!谁让你偷了我的蛋呢!”我感到很惭愧……

“吱,吱!”这又是什么声音?母鸡变异了?我正疑惑不解,之间一个小小的树洞进入了我的视线,前面有一只小松鼠,一动也不动,好像刚才的这一切它全看在眼里,但是它好像一点儿也不怕我,是不是把我当成外星人啦?我往前小心翼翼地凑了几步,仔细地观察它,好可爱啊!两只像小圆豆一样的眼睛,尖尖的嘴巴上点着两点鼻孔。灰褐色的绒毛,长长的胡须,松松的大尾巴,短短的脚,我看着看着不禁又走近了它,而它却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用眼睛瞪着我,却一动不动,好像和我很亲近,要和我做朋友一样,我让爸爸帮我把它轻轻得抱起来……

回到家,我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笼子,把小松鼠轻轻地放在里面,它好奇地看着我,眼睛一眨一眨。我抓了两把小麦,小心地喂它吃,它便“吱吱”地叫两声,好像在感激我。

之后的每天,我都小心翼翼地照看它。有一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发现小松鼠在打哆嗦,不时用小爪子抓后背,我有些担心,一看窗外,原来是下雪了,我就把笼子换了一个相对温暖的地方……

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小松鼠变得活泼了,而且一点儿也不害怕我了,可是爸爸却说“它生活的最好的环境是大自然,你应该让它回家,它才会更快乐!”我很难过,但想想,只要小松鼠能快乐地活着就好,我和爸爸又把它带回了北上的那个树洞边,小心翼翼地放了下去……

回来的路上,我一直没有说话,又开心又舍不得,但愿我的小松鼠每天都快乐!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六

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我也不例外。我喜欢什么呢,大家一起来猜猜:“脸上长鼻子,头上挂扇子,四根粗柱子,一条小辫子。”聪明的你猜到了吗?没错,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大象!

大象是目前世界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平时看起来总是悠然自得的样子,没事甩甩那又细又长的尾巴驱赶着蚊蝇。它有一双又小又可爱的眼睛,还有两只像扇子一样的耳朵,我还知道大象那两只大耳朵的用途呢——用来散热。大象的鼻子就像那长长的麻绳,想吃什么食物,就用长鼻子一卷,一下子就吃到嘴里了,别提多灵活了!天热的时候,它还可以用长长的鼻子吸水给自己洗澡呢!

大象那又白又长的牙齿可是十分珍贵的,可以做药,也可以做装饰。大象的嘴巴大大的,但是我们是看不太清楚,因为被它长长的鼻子挡住了。还有那强壮的四条腿像四根又粗又大的柱子一样支撑着巨大的身躯。你知道吗?象是唯一一个有四个膝盖的动物!因为大象比较重,有四个膝盖可以更好的作为支撑了。

大象长得很庞大,看上去显得很笨重。你可不要被它骗到了,它要是跑起来可是要比一辆小汽车还快。看到大象,其他弱小的动物会说:“兄弟,你长这么高,平常都吃什么呀?”大象会立刻回答:“我可是百分之百的食草动物,而且是目前存活的最大的陆地上的食草动物呢。”没准还会骄傲地扬起它长长的鼻子,给你看看它新采的嫩草呢!一头大象平均每天能消耗75~150千克植物。因为它有一个巨型的胃和19米长的肠子,不过呀,它的消化能力却相当差。

大象是喜欢成群结队的生活的。它们以家族为单位,选一头雌象作为首领,每天都要听首领的指挥。大象是很听话的动物。

大象虽然看着很庞大,让人有种望而生畏的感觉,但是大象很温顺的,它从来不会轻易就伤害人。不过,由于城市的扩张,工业的开采,森林面积大大萎缩,大象的生存随即受到严重威胁。而且,很多偷猎者为了获取珍贵的象牙,残忍地将大象杀害。由于象牙的三分之一都长在头骨里面,大象活着时没有办法将象牙全部取出。因此,为了取出象牙,偷猎者先将大象猎杀,然后用斧子残忍地砍掉大象的脸部,再抽出象牙;大象巨大的身体就被丢弃在原地,躺在树木之间,血流遍地。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为了善良温顺优可爱的大象,为了我最喜欢的动物朋友,我要尽全力保护它们!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七

一年之中,我最喜爱的季节就是春天,她没有夏天的炎热,没有秋天的悲凉,没有冬天的寒冷。她就是我喜爱的春天。

百花齐放,杨柳依依,勾勒出一副生机勃勃的图画——这是春特有的景象。燕子不觉唱出了赞美的歌,歌声在空中荡漾着,跟轻风流水应和着。

春,赋予大地生命力,地底下埋藏着的弱小生命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地面进发,在经过春雨的洗礼,终于从土里钻出来了。

“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不是吗?瞧吧,那些春天的使者们早已准备着为春天的到来而庆贺了。路边的小草已经探出了头,随时准备迎接春天的到来,一些性急的花儿也争先恐后地绽开它们的笑容,那浓郁的花香引来了一大群蝴蝶和采花粉的小蜜蜂。他们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春天的痕迹——其实,它们不正是春天所带给人们的礼物吗?

河岸——杨柳正向人们招手。它们是苗条的少女,舞动着柔软的身体,为春天的到来而跳起摇摆舞来,还时不时拨弄着水面,微波粼粼,泛着点点银光。河里——水面结的“镜子”渐渐地崩裂,融化。河水“哗啦啦”地唱起了歌,鱼儿在水里欢快地伴着舞。他们都庆贺着,为春天的到来。

初春之风仍有凉意,但已有燕子翻飞在空中,在蓝蓝的天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它欣赏着春的作品——百花齐放,杨柳依依,勾勒出一副生机勃勃的图画——这是春特有的景象。燕子不觉唱出了赞美的歌,歌声在空中荡漾着,跟轻风流水应和着。还有一些冬眠的.动物,都已经感受到燕子——春的使者的呼唤,纷纷从冬天的寒冷中醒来,在小草织成的绿毯上奔跑,嬉戏,仿佛在庆贺着春的到来。

不仅动物在庆贺着,人们也在庆贺着春天的到来。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看吧——人们已经播下了丰收的种子,脸上泛着笑容。因为只有春,才能催发种子吐出嫩芽;只有春,才能给予人们希望。还有满地跑的孩子们,手里牵着一个个充满活力的风筝,上面满载着他们的欢声笑语。他们笑着,跑着,嚷着,与大自然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

春,给大地上的生命带来了生气。

春,给大地上的生命带来了希望。

这就是我喜爱的春天,在我的心里,春天充满而来生机,充满了鸟语花香,更重要的是,春天为我们大家都带来了笑容。能有谁不喜爱这美丽的春天呢?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八

长颈鹿是一种生长在非洲的反刍的偶蹄动物。从拉丁文翻译过来就是“长着豹纹的骆驼”。

长颈鹿是世界上最高的陆生动物。雄性身高在米到米之间,体重在900千克到2000千克之间;雌性身高在米到米之间,体重在700千克到1300千克。它颈部长度平均米。长颈鹿出生是身高就达到米,体重就在44千克到70千克之间。

长颈鹿主要生活在非洲的稀树草原地带,属于草食动物,主要吃树叶、嫩树枝等。

长颈鹿的外形很奇特。雌雄头顶都有一对外包皮肤的小短角,颜色为浅棕,终生不会脱落。此外,长颈鹿的耳后和眼后还有两对极不明显的小角。脖子很长,颈背处有鬃毛。躯干较短,从肩一直到臀部都向下倾斜。它的前腿比后腿长,蹄子差不多有一个餐盘那么大。尾部末端有一束长毛,用来驱赶蚊虫。

值得一提的是,长颈鹿的脖子很长,但却和其它哺乳动物一样,椎骨只有7块,这就说明长颈鹿的每一块椎骨大约7到9分米。

长颈鹿的寿命不长也不短。它在野外的寿命大约为27年,动物园里寿命可以超过29年。

长颈鹿经常和斑马、羚羊、鸵鸟等草食动物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群体。由于它有宽阔的视野、灵敏的嗅觉、敏锐的听觉,所以它常常为群体放哨,保证所有动物的安全。一旦发现情况,它就会大叫,让大家逃走。

别看长颈鹿很瘦弱,容易受到食肉动物的袭击,其实它有一件威力巨大的武器,那就是——蹄子。每当它受到袭击时,它就会踢袭击者。一踢可就不得了,要是踢中了,轻则受伤,重则当场死亡。

每一种动物都是大自然的宝贝,长颈鹿也是之一。可是大自然已经失去了许多宝贝了。让我们保护环境,不让大自然再次落泪。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九

有人喜欢活泼可爱的小兔,有的喜欢小巧玲珑的仓鼠,或者聪明机灵的小狗。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要属我家那霸气十足的罗汉鱼大头。

你一定会好奇的问我:“为什么叫它大头呢?”那是因为受“大头大头,下雨不愁”启发,而它也长着引人注目的大头。大头的头有我的拳头那么大,盈满硕圆、高耸挺立,就像公主头上的皇冠,不可缺少。所以我们一家人一致决定给它起名叫“大头”。

大头长着圆溜溜的大眼睛,身体很短,但是他的背非常高,五彩斑斓的鳞片嵌在厚实而又饱满的身上,在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迷人的色彩,游动时鱼尾轻轻摆动,犹如少女挥动裙摆一般,美丽动人。

大头和我很亲近,每天我准备出发去上学时,它都会呆呆地、恋恋不舍地看着我,目送我出门,仿佛在说:“小主人,小主人,早点回来呀!”放学回到家时,它都会激动地在鱼缸里摇头摆尾,转圈圈,又好似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我连忙去洗手,都来不及擦干,就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鱼缸前,与大头一起玩耍。我跑到鱼缸右侧,它会游过来,我跑到鱼缸左侧,大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掉过头来追我,这时我灵机一动,准备跑到鱼缸右边,可半途又折回来,大头紧随其后,可是没刹住,一头撞在玻璃上,晕头转向地看着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引得我哈哈大笑。

大头除了艳丽夺目的婀娜姿态和呆萌可爱的外形之外,他还有威武雄壮的王者气势,霸气十足。记得有一次我心想,大头一个人待在鱼缸里太孤单了,我也不能每时每刻都陪着它,不如让爸爸再买一条罗汉鱼给它做伴,那该多好啊!我把心里的想法告诉爸爸,爸爸听了笑着说:“不可以哟,罗汉鱼天性好斗。对其他鱼类是十分凶猛,如果放入其他鱼,大头就会与他奋战到底”。我听了心里暗暗的佩服,大头你是一个享受孤独的“王者”你可真厉害!

怎么样?这就是我最好的动物朋友,可爱活泼又威风凛凛的大头。他已经成为了我们家里不可缺少的家庭成员。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十

姥姥家有一只聪明的八哥,它有一个霸气的名字——黑风。

黑风是姥姥去桃园时发现的,那时候它还是一枚住在鸟巢里的八哥蛋。姥姥前后跑了三趟才把黑风带回来。第一次是黑风刚出壳,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第二次,黑风的羽毛是长出来了,可是还没有长齐。第三次,黑风的羽毛总算长齐了,姥姥满心欢喜地把黑风带回了家。

黑风的名字里为什么有一个黑字呢?那是因为黑风的全身除了翅膀两边各有一块雪白的羽毛,别的羽毛全部是黝黑黝黑的,十分漂亮。黑风的嘴巴尖尖的,有点长。靠近嘴巴上部有俩鼻孔,挨着鼻孔有一点点的毛。不晓得这毛是不是为它的鼻孔遮风挡雨的?嘴巴的上面就是黑风的眼睛。黑风的眼睛现在是黄色的,姥姥告诉我如果黑风的眼珠变成红色,就代表黑风已经成年了,而且嘴巴和头的交界处会长出几撮毛。

黑风真的是一只聪明的小八哥。它每次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先吃一点鸟食,再去喝点水,就像我们吃东西觉得干的时候喝汤喝水一样的。黑风用它长长的嘴巴去叼食物,一叼一个准,每当它吃饱了,就像调皮的小孩子一样,往外啄食物,把食物抛洒出去。但是当你把黑风放出来,用手指着它洒出来的食物,并喊着它的名字,黑风又会乖乖地把鸟食吃掉,让人哭笑不得。估计是想主人放它出笼溜达溜达吧。每当它活动时间差不多了,姥姥就会对黑风说:“黑风,回笼!”黑风就听话地回到笼子里。黑风不但会回笼,还会自己出笼呢!黑风会先用嘴巴尖把笼门挑开一条缝,再赶紧把嘴巴往外伸出来,顶住笼门,然后移动它的脑袋顶住笼门,顶呀顶呀,渐渐地把笼门抬高,再一下子赶紧钻出来。哈哈,黑风肯定在鸟中智商算高的。

黑风原本是一只拥有漂亮尾巴的小八哥,可是在前两个月,喜欢黑风的表弟小n一下逮住它,表弟太小不知轻重,就把黑风的尾巴给扯下来了,从此黑风就没有尾巴了,还好这不影响黑风飞行。

我有一个愿望,希望它快点长成一只会说话的八哥。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十一

我的家在农村,那里的景色很美。

春天,我和我家旁边的桃花、玉兰树一起发芽。玉兰树的树叶很大,树枝上长出了许多嫩绿的芽,树枝上有一些小鸟在唱歌,好像在说:小朋友,你要好好学习呀!你们一定要好好读书哟!我家旁边的小河里有许多的小鱼、小虾,河边有许多人在钓鱼,他们有的把鱼饵钩住鱼钩,有的把鱼饵挂在鱼钩上,有的把鱼饵抛向河里,有的把鱼食放入水中,我看到鱼儿们在一起快乐地追逐嬉戏。

夏天,我家后边的小池塘里开满了荷花。荷叶挨挨挤挤的,有大有小的,还有的已经全部展开了,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有一个小孩在池塘里游泳、玩耍。荷花的颜色也很多,有粉色的,有白色的,还有黑色的,它们在碧绿的荷叶里面,在微风中,在阳光中,都展现着自己的风采。

秋天,我和我家旁边的玉兰树结出了许多的玉米、黄豆、大豆,我和我家旁边的玉兰树结出了许多的玉米,玉米黄黄的,我家旁边的小河里面有许多的小鱼、小虾。我家旁边的玉兰树结出了许多的玉米、大豆、大豆……

冬天,我家旁边的桃花树结出了一些的大豆,我家旁边的玉兰树结出了一个个大大的大豆,玉米黄黄的,我和我家旁边的玉兰树结出了许多的黄豆,我家旁边的小河结出了许多的大豆、大豆……我家旁边的玉兰树结出了许多的大豆、大豆。

我家旁边的小河真的很美丽呀!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十二

在曩昔十几年的里,从来都是别人顾问我,独一被我顾问过的只有那一只极其可爱的小猫咪,小乐。

如果要说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我养过的一只小猫咪——小乐,它带给我许多欢乐,不过可惜它现在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很想念它。

那一年,我到拉萨去玩儿。爸爸,妈妈栖身的平房里有几只厌恶的年夜老鼠,爸爸便去向一位养猫的叔叔那儿那里借来了那只小猫咪。

爸爸是用一个小笼子把小猫咪带回来的。小猫咪有着橙黄和淡黄相见的毛色,这理当算是斗劲常见的毛色吧?可我仍是感受它好可爱。我留心翼翼的打开笼子,把窝在笼角直喵喵叫的小猫咪抱了出来,真的是小猫咪,抱在怀里也只有小小的一团。

我看着怀里的一团,想了半天也不年夜白该给它取什么名字,一问爸爸才年夜白,原本它是闻名字的,叫小乐。

小乐老是喜欢喵喵的叫着,出格是在我写功课的时分,叫的我心乱如麻,可见着它那可爱的模样也只好无奈的放下笔,抱起小乐,顺着它的毛。没想到,小乐一到我的怀里就不再喵喵的叫了,我试着把它放在地上,可小乐一碰着地就又起头喵喵的叫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抱着它写功课。

在白日的时分,小乐出格乖顺,老是窝在我的怀里,蜷成一团,仿佛在睡觉。可一到了夜晚,小乐就不再乖顺了,我一摸它,它就挥舞着小爪子,抓我,还处处乱蹦。

小乐在我家养了几天后,爸爸说要把它送回去,因为它抓不到老鼠。那一天,我对小乐出格好,还把我最爱吃的小饼干分给了小乐吃,小乐仿佛是察觉到了什么,那天夜晚安安暗暗得,不闹也不抓人。

第二天早上一路床,我就感受到我的腿上有什么工具,垂头一看,竟然是小乐!它抱着我的腿,甜甜的睡着。

那天,是我把小乐送了回去,我走的时候,小乐不竭的喵喵叫着,可惜我听不懂。没多久,爸爸就告诉我,小乐走丢了。那时,我的鼻子酸酸涩涩的……

我想念那只可爱的小猫咪,它可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啊。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十三

听,“咕咕咕”是谁在叫?看一看,长耳朵、红眼睛。哦,原来是我家的那对小兔子。

小兔子有一个毛茸茸的身体,耳朵长长,竖的高高的,就像一个雷达;红色的眼睛就像一对红玛瑙;它的嘴巴成“人”字形,就像是被刀子划了一条裂缝。它们的四肢非常灵活,前腿短,后腿长,一跳就有三尺远。除此之外,还有一条绒球似的短尾巴,可爱极了。’

我家的这对小兔子,其中一只是黑色的,名叫“萝卜士兵”,另一只是白色的,名叫“肥雪球”,它们是外婆买来送给我的。

“萝卜士兵”非常活跃。它总是喜欢在我的房间到处乱蹦把我的学习用品弄的一塌糊涂。害得我每天收拾屋子。它还非常好吃。有一次,我拿了一根棒子,又拿了根线绑在上面。在上面放了“诱饵”我把线和“诱饵”放在它面前,它立刻扑了上去。可是我又巧妙的一拉,它摔了一个四脚朝天。但它不甘示弱,立马爬起来,又用脚把“诱饵”踩住,我又把线一抽,“萝卜士兵”又摔了。一不小心,我把鱼竿掉进了恶心了粪坑里。“萝卜士兵”竟然不怕脏,一下子跳了进去。结果他弄了一身的屎,还把我的床弄脏了。我不得称不称呼他“爱吃鬼”。

肥雪球好吃懒做,因此变得比猪还肥。我不给它吃东西,它就会发脾气。有一次我忘了给它吃萝卜,它就故意弄了一身泥巴,在我的床上打滚,还故意砸碎我的玻璃杯子和花瓶。它简直比狐狸还坏!因此,我给“萝卜士兵”吃大餐(煮萝卜)时,就给“肥雪球”吃烂菜叶;如果“萝卜士兵”吃生萝卜,“肥雪球”就吃不到食物。因此,它俩经常在一起打架。兔子的争斗很猛烈,它们会先把对方抓个大花脸。再把对方带进自己恶心的“陷阱”(粪坑)。

有一天,我回到家里,来看“萝卜士兵”和“肥雪球”想和它们玩一会儿,可是我到处找都找不到它们的身影,直到了晚餐时间我才发现它们正在汤锅里面“畅游”着。妈妈微笑着说:“儿子啊,妈今天特意杀了那对兔子给你滋补身体。”听完后,我“哇”一声哭了起来。直到现在,我还怀念它们那毛茸茸的身体和长长的耳朵……

这就是我家的那对可爱又捣蛋的小兔子。你们喜欢它们吗?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十四

相信你们一定看过《查理九世》这么流行的小说吧?里面的查理这条小狗的智商是人的n倍,多磨厉害。

但是你们绝对想不到,我家养了个“查理十世”,也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猫。

浑身像夜晚的天空那样黑,耳朵呈三角形,尖尖的,眼睛像黄昏的油灯一般,活脱脱一个黑骑士。

但说它是“查理十世”真是一点不假,勇气、智商、狡猾……不信你来看。

我家先前养了两条鱼,在鱼缸里活蹦乱跳。我以为养一时半会鱼就会翻肚皮,谁知道一个月,两条鱼还没有死。

“查理十世”似乎看出我对两条鱼的不耐烦,窃喜起来。它早就厌烦了天天吃猫粮。偶尔吃几回肉,几根香肠的生活。早想把两条鱼抓起来非尝尝鲜,但却够不到鱼缸,它便开始了它的“谋划”。

一天,我正在做作业,忽然听见客厅传来猫叫声,不是“查理十世”还能是谁?

我走到客厅,看见它正在柜子上面叫,难道上面有什么东西?我拿出椅子,踩在上面,朝最上层的柜子里看,没什么呀?我爬下来,继续回房做作业。

可是你知道那么猫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吗》它轻轻一跃,后腿一弹,跳到椅子上,然后跳到放鱼缸的那层柜子上,打翻鱼缸,掏出里面的鱼之后就溜之大吉了。

人们常言,狗是猫的天敌。可是上回,我家的“查理十世”把一只流浪狗打得浑身挂彩呢。

我拿着妈妈给我的钱去买盐,下楼就听到“喵——”的叫声,这不正是我家的“查理十世”吗?

话说回来,它在小区玩了半个小时还没回来呢。

我看着它,它对面还有一条流浪狗,估计和流浪xxx上了。

“查理十世”怎么还不跑,它不怕吗?我还没想完,只听“汪”的一声,流浪狗朝我的猫冲了过来。

这时,我的猫的黑色皮毛显得格外显眼,它往旁一闪,躲过了流浪狗的攻击。

躲完之后,“查理十世”继续抢攻,一爪朝流浪狗的背抓了过去。

“哗”!流浪狗背上挂了三道彩,没想到“查理十世”抓完之后并不跑,而是趴在流浪狗背上,流浪狗被压得喘不过气,好不容易挣开,就逃也似的跑了。

猫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有勇有谋的动物。

我最喜欢 的作文篇十五

三年级期末考,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妈妈决定带我去商场里买一条小金鱼。

来到大大的鱼缸前,我一眼就挑中了那只漂亮的小金鱼。它的额头呈火红色,腹部金灿灿的,有着一双机灵的眼睛,洁白如雪的鱼尾摆来摆去,仿佛在说:“把我带走,把我带走。”我高兴地把它带回了家,给它安了个“豪宅”。

这只小金鱼很贪吃,只要有人走到它鱼缸旁边,它就以为是别人要喂自己,便兴奋地甩着它的大鱼尾,露出小脑袋在水面上玩泡泡。一放几粒鱼食下去,它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嘴里唱着波波波的歌声。一次我喂它吃鱼食时,它开心地直往上蹦。几粒鱼食吃完了,我的手还没来得及伸上来,它就使劲地亲我的手,“哈哈,哈哈……”笑声传满整个屋子,好痒啊!哦,那我就叫你小“吃货”吧。

相处了挺久,我与“吃货”产生了许多趣事。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每到冬天,它总是爱歪歪斜斜地躺着睡觉。那时我还不清楚,以为它死了,大哭了一场。我正准备拿着铲子下楼去挖坑埋了,可能声音太大,惊动了它,它开始游动起来。我惊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眼里还含着泪花,它朝我摆着鱼尾,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呢!真是个小坏蛋!

“吃货”有一次患了大病,鱼鳞都变得黑黑的,粘满了小豆豆,我怕得不得了,找来爸爸。爸爸查清了原因,原来是因为没有清理鱼缸,它被鱼缸污垢污染引起了这种病。从那以后,我都细心地照顾它,两三天就为它清洗一次鱼缸。它好像也很想恢复,很积极地配合。过了挺久,它身上的病慢慢地消失了,又开始摇摆着那可爱的鱼尾,好像在说:“我要活到永远永远。”我被它这种顽强精神感动了,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

现在已经养了两年多了,它的食欲量变大了,体积好像比原来大了一倍,我感到很欣慰。我们相处得很好,感情深厚,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生机。

我喜欢你——-小金鱼“吃货”。它用行动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要坚强面对,顽强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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