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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督察问题五篇(汇总)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篇一

前天,省上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今天,我们召开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市的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刚才,x县、x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问题整改作了发言,下面我就落实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抓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契合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去年7月x日至8月x日,中央第x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5月x日,督察组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市的主要有: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拟调整问题,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等问题。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不找借口、不讲条件、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责。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抓手和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行动,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要时刻勒紧生态环保这道“紧箍咒”,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做到整改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二、认真对标对表,细化措施抓整改

省整改办已正式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我市于x月x日前报送整改措施清单,省整改办审核后作为整改工作依据。细化整改措施是开展整改工作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按照整改措施清单制定的有关要求,每个问题都要有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和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要尽快向省督察办衔接沟通,按省上要求制定我市整改方案。市整改办要立即梳理问题清单,及时分解到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上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市整改办汇总后制定市级整改方案。这项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标对表,结合当前国家和省上出台新政策规划要求、法律制度规定内容,认真研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措施清单制定任务。市整改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履行好审核把关的职责,确保整改措施清单制定规范及时有序开展。对于反馈问题清单中的共性问题,虽然各市州都存在,我们也要按照个性问题来对待,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于涉及我市的几项个性问题,成县、x县等相关县和市林草、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更要逐项认真研究,务求制定的整改措施科学可行、切实管用。一是x县x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瘦身”的问题,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关于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核查,按照既有利于保护、又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整改保护区存在的“瘦身”及水电站、探矿等问题。由市林草局请示省林草局并代市政府向省政府起草关于撤销原x省级保护区调整的批复,恢复原有面积。二是成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问题,主要是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区划设置不尽合理。由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共同绘制自然保护区地图,标明矿权、工业企业等建筑设施的具体位置。成县政府要按照保护区设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按照“不瘦身”、核心区和缓冲区占比不降低、不以调代改的“三不”原则,重新优化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管理成效。由成县政府申请撤回上报省政府关于x山自然保护区面积调整的请示,同时按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新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保护区内尾矿库治理问题,由市应急管理局按“搬迁、就地综合治理或等待调整自然保护区面积”三种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三是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x有色地质勘查局x队成县选厂仍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东河”的问题,由成县政府先下达暂时停产通知,待确认是否在保护区内后,再确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四是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突出,“x锌冶炼厂有色冶炼废渣库闭库工程设计建设存在重大缺陷,渣场坝下截渗墙严重腐蚀,墙外多处地面明显存在渗滤液渗出,镉、锌浓度远超行业排放标准”的问题,成县政府要督促该企业尽快整改冶炼废渣库设计建设的缺陷问题,消除环境隐患;

由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加快治理进度,完成治理后,邀请权威专家组织验收。各县区也要继续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敢于动真碰硬,靠实责任抓整改

整改落实是贯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和责任清单,逐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反思。加强自警,切实认清各方面的现实差距,并以深刻反思的态度对照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作风状况、担当作为等方面挖病根、找病因、查病灶,切实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和根源。二要落实责任。要以舍我其谁的态度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靠实具体部门具体职责、具体人员、具体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的问题,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全面压实领导责任、行业责任、岗位责任、企业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对反馈的问题要进一步摸排梳理,一项一项地研究,一个问题制定一个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三要立行立改。整改意见反馈之日就是整改工作启动之时,决不能因目前我们处于整改方案制定阶段,放松甚至停滞整改工作,更不能等到市委、市政府印发整改方案后,才进行问题整改。要采取坚决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方案的制定与问题的整改同步推进。四要加强督导。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组织领导,标本兼治抓整改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力量,整合整改资源,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力度。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照省委林书记的要求,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要善于举一反三,从认识上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漏洞,从工作上补短板,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就能健全规范一套制度。充分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好做法、好模式,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域、全覆盖、经常性地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整改本辖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施策,提高标准、严格要求,立足长远、着眼治本,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带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矛盾及问题的解决。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在解决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施工图和时间表,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无限拖延。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充分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把整改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始终。同时,在整改中统筹推动脱贫攻坚、复工复产、基层减负、稳定增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问题发生。特别要坚决防止不管不顾整改任务实际情况,借整改之名行停产之实,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要加强对涉及整改企业的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

同志们,坚定不移地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使命和责任,是当前全市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向中央、省上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篇二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理论政策水平还需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深度把握不足,对上级的方针、政策研究还不够透彻,结合工作实际的理性思考还不够深入,在学以致用上做得还不够好。具体表现为:挤时间个人自学、逐字逐句研读少了一些,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做到常学常新、常补精神之“钙”。

落实“两个维护”还需更加坚定。主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自身能够坚决做到,但是有时听到了一些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自己明知错误,但只管自己不说不传,不去附和,不去转载,而不能旗帜鲜明的站出来,予以批评和批判。

(二)牢记党的使命宗旨,站稳人民立场方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还不牢固。有时候没有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关系,接受群众的监督还不够广泛深入,对群众负责的意识淡薄了一些。具体表现为: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决策问题愿意听领导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听取群众意见还不够。

坚持不懈站牢群众立场有欠缺。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认识不够深刻,有时片面认为履职尽责就是做好分管范围的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没有主动地、下意识地把立足点放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具体表现为:在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更多地是以文件为纲、以会议要求为纲,自主到现场开展群众调研少,监督执行少。

(三)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湖泊革命”方面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不够到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深入学习到位。具体表现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每月一巡河,但有时候存在只做巡逻不查整改的现象,没有树立坚定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的意识。

在担起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存在不足。有时候满足于工作安排了、任务分解了,但是对落实效果关注的不够,实地查验的不多。具体表现为:对干部在生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掌握不够全面,提醒不够及时,考核不够严格,认为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到位就行了,眼光不够长远,没有做到主动。

(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贯彻执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研究学习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不能将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问题融会贯通,学用结合不够。具体表现为:将新发展理念相关内容作为组织学习时的学习内容,但在学习过后并没有将其融入平安建设、环保督察等工作中进行利用,为县城开展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建言献策还做的不到位。

以环保督察整改促提升办法不多。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事项、确定的任务,满足于按照要求完成,举一反三不够,没有形成规范严格的长效机制。具体表现为:对公安、司法、信访部门的工作关注的多、下力气大,对环保工作关注得少,遇到问题也习惯性照搬思路,局限于老路子、老经验。

(五)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

监督意识树立不牢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对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中内含着日常监督的重要职责认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没有结合公安、司法、信访工作聚焦监督重点,以严格的制度、管用的机制分类对症施策,对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还不能做到时时刻刻扑下身子去思考、去研究、去化解。

带头监督环保领域不到位。全县综合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信访舆情和行政处罚等执法重点工作聚焦环境保护方面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更多地将各项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问题相关会议精神传递到各乡镇、重点环境保护区域,实际工作主要侧重于道路交通安全、命案防控,在下乡过程中专题研究讨论环境保护工作不多。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篇三

(一)立场方面。

站牢群众立场、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把分管的公安、司法、信访部门工作放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做的还不够充分。在创新举措、及时响应方面,站位不高,思路不宽,在如何利用现有制度机制、补齐自身的短板弱项,协助县委、县政府抓落实力度还不够大,推动决策落地生根的办法还不多。

(二)品质方面。

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牢。没有深刻领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精神实质,在始终如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上有所不足,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衡量标准,对上考虑多、对下考虑不够,更多考虑能不能完成上级安排任务。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不深、办法不多、措施不实,对基层、对群众概念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解决基层群众困难,被动解决多,主动解决少,在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做得不够到位。

对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合理分配精力在工作与自我素养提升上,缺少增强党性修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紧迫性,没有很好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而达到党员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党性修养和素质要求,缺乏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觉性,直接影响了思想的进步和工作的推进。

(三)能力方面。

素质能力与时代发展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在新常态下,知识结构、能力素养还有所不足。尤其是在拓展自身能力、提升环境保护领域知识方面,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自觉意识,运用法治管理的手段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强。

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减退。有时候存在觉得自己吃过不少苦、出过不少力,掌握的经验也不少,就放松了自身约束的现象,亲力亲为少了,工作激情和进取心减弱了。对待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存在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激情有所衰退,啃硬骨头的攻坚锐气不足、办法思考不多的惰性行为。

(四)意志方面。

在自我要求约束上有差距。有时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和越来越高的工作标准、越来越重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疲惫感,无形之中就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特别是艰苦奋斗的精神淡化了,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时,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好,工作作风不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有时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少了一些、学习政治理论劲头小了些、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时间少了些,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差了些。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篇四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理论政策水平还需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深度把握不足,对上级的方针、政策研究还不够透彻,结合工作实际的理性思考还不够深入,在学以致用上做得还不够好。具体表现为:挤时间个人自学、逐字逐句研读少了一些,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做到常学常新、常补精神之“钙”。

落实“两个维护”还需更加坚定。主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自身能够坚决做到,但是有时听到了一些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自己明知错误,但只管自己不说不传,不去附和,不去转载,而不能旗帜鲜明的站出来,予以批评和批判。

(二)牢记党的使命宗旨,站稳人民立场方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还不牢固。有时候没有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关系,接受群众的监督还不够广泛深入,对群众负责的意识淡薄了一些。具体表现为: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决策问题愿意听领导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听取群众意见还不够。

坚持不懈站牢群众立场有欠缺。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认识不够深刻,有时片面认为履职尽责就是做好分管范围的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没有主动地、下意识地把立足点放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具体表现为:在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更多地是以文件为纲、以会议要求为纲,自主到现场开展群众调研少,监督执行少。

(三)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湖泊革命”方面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不够到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深入学习到位。具体表现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每月一巡河,但有时候存在只做巡逻不查整改的现象,没有树立坚定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的意识。

在担起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存在不足。有时候满足于工作安排了、任务分解了,但是对落实效果关注的不够,实地查验的不多。具体表现为:对干部在生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掌握不够全面,提醒不够及时,考核不够严格,认为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到位就行了,眼光不够长远,没有做到主动。

(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贯彻执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研究学习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不能将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问题融会贯通,学用结合不够。具体表现为:将新发展理念相关内容作为组织学习时的学习内容,但在学习过后并没有将其融入平安建设、环保督察等工作中进行利用,为县城开展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建言献策还做的不到位。

以环保督察整改促提升办法不多。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事项、确定的任务,满足于按照要求完成,举一反三不够,没有形成规范严格的长效机制。具体表现为:对公安、司法、信访部门的工作关注的多、下力气大,对环保工作关注得少,遇到问题也习惯性照搬思路,局限于老路子、老经验。

(五)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

监督意识树立不牢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对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中内含着日常监督的重要职责认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没有结合公安、司法、信访工作聚焦监督重点,以严格的制度、管用的机制分类对症施策,对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还不能做到时时刻刻扑下身子去思考、去研究、去化解。

带头监督环保领域不到位。全县综合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信访舆情和行政处罚等执法重点工作聚焦环境保护方面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更多地将各项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问题相关会议精神传递到各乡镇、重点环境保护区域,实际工作主要侧重于道路交通安全、命案防控,在下乡过程中专题研究讨论环境保护工作不多。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篇五

(一)立场方面。

站牢群众立场、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把分管的公安、司法、信访部门工作放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做的还不够充分。在创新举措、及时响应方面,站位不高,思路不宽,在如何利用现有制度机制、补齐自身的短板弱项,协助县委、县政府抓落实力度还不够大,推动决策落地生根的办法还不多。

(二)品质方面。

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牢。没有深刻领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精神实质,在始终如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上有所不足,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衡量标准,对上考虑多、对下考虑不够,更多考虑能不能完成上级安排任务。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不深、办法不多、措施不实,对基层、对群众概念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解决基层群众困难,被动解决多,主动解决少,在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做得不够到位。

对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合理分配精力在工作与自我素养提升上,缺少增强党性修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紧迫性,没有很好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而达到党员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党性修养和素质要求,缺乏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自觉性,直接影响了思想的进步和工作的推进。

(三)能力方面。

素质能力与时代发展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在新常态下,知识结构、能力素养还有所不足。尤其是在拓展自身能力、提升环境保护领域知识方面,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自觉意识,运用法治管理的手段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强。

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减退。有时候存在觉得自己吃过不少苦、出过不少力,掌握的经验也不少,就放松了自身约束的现象,亲力亲为少了,工作激情和进取心减弱了。对待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存在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激情有所衰退,啃硬骨头的攻坚锐气不足、办法思考不多的惰性行为。

(四)意志方面。

在自我要求约束上有差距。有时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和越来越高的工作标准、越来越重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疲惫感,无形之中就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特别是艰苦奋斗的精神淡化了,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时,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好,工作作风不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有时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少了一些、学习政治理论劲头小了些、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时间少了些,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差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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