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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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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篇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政府协调推进机制, 定期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壤环境宣传教育,营造保 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投入 运行,积极申报中央专项资金,拓宽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的 资金来源。积极落实各级政府环保投入责任,编制年度经费 预算,保障各项必要工作经费。督促污染土壤的责任主体切 实承担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经济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 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三)强化责任考核 

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耕地污染源头管控相 关工作任务纳入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考核评议指标,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 任书,相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的重要参考。加强问责问效,对工作成效好的市县予以通报 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篇二

xx年上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地矿股认真按照局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求真务实,扎实做好股室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xx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xx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_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xx]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xx]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xx]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信访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xx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xx]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xx]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xx]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xx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发布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xx—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xx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xx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_、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xx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xx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篇三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开局之年。我局深入贯彻_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利用环境日,进一步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

2、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我县11家单位列为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

3、严格执法监管。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

4、加强风险排查,严防土壤污染。一是根据《_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对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57家单位,落实《_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填报了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信息调查表。二是对我县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填报整治清单,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三是经排查,安徽家园铝业有限公司老厂地块已列入疑似污染地块,现已签订场调协议。

二、取得的成效

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

2、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3、继续开展风险隐患,督促家园铝业开展场调工作

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篇四

(一)加强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 

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持续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纳入 2021 年整治清单的问题原则上应当在 2022 年底前完成整治销号。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针对“十 三五”期间完成整治销号的污染源,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 粮食和储备局等参与,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推进 《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年度时序任务落实,认真执行排查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及工作进度情况报备要求,努力降低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等参与) 

开展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污染溯源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批组织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督促并指导有关县(市、区)制定和实施成因排查工作方案,在相关成果基础上开展集中连片耕地土壤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试点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地矿局等参与) 

(二)强化在产企业监管与污染预防 

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放管理。动态更新全口径企业清单,完成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企业信息补录。完成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和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地区的划定,为自2023年起在上述区域铅锌冶炼和铜冶炼行业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打好基础。落实全口径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国家重点重金属防控区执行“减量置换”、其他区域执行“等量置换”制度, 严控新增污染项目建设。

深入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引导和支持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行 业企业加快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提标改造。完成年度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任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 村厅、市场_等参与) 

压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责任。以设区市为单 位,依法制定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明确并监督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协同推动将潜在高风险地块、受污染耕地重点县级行政区涉镉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上年度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成果分析,全面核验潜在高 风险企业隐患状况与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推动实施一批以化 工、有色金属行业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重点的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 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做好本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设施、设备或者建(构)筑物拆除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等相关工作。各设区市相关工作 情况应于每季度结束后 3 日内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 

加快推进涉铊排放企业规范管理。以重有色金属冶炼、 钢铁、硫酸制造和磷肥制造、以及含铊灰渣利用等工业行业 为重点,全面排查涉铊企业,建立涉铊企业污染风险问题台 账以及相应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开展涉铊企业废水 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严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要求。

严格涉铊项目环境准入,规范使用高铊含量原 料,督促涉铊企业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尤其 是高铊含量进口矿石中的铊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实现铊元素 可核算可追踪,降低排入外环境的风险。(自治区生态环境 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_ 等参与) 

(三)深入实施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强化已采取安全 利用措施的耕地和水稻等作物协同监测,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 果评估等,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将清单上传全国 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 信息,推进耕地分类管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 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原则上不宜复垦为种植食用 农产品的耕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生态环境 厅、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及广西农垦集团等参与) 

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十四五”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 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总结有效的农 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组织一批土壤污染面积较大 的县(市、区)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持续推进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的耕地,可采取严格管控类措施进行管理;依法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划定并加强管理,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 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牵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_及广西农 垦集团等参与) 

(四)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推进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全面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 估。分批完成潜在高风险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鼓励各 地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 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 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及时纳入监管视野,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法 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 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自治区生态环境 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工 作,动态更新和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 录。纳入名录的地块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块情况遥感核查、现场巡查督察,严惩违法行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扎实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各市根据 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 条件的污染地块,制定并落实年度风险管控计划。依法推进 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落实好风险管控与修复 工作;严控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 异味等二次污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自然资 源厅等参与) 

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篇五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20xx]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信访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xx]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xx]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20xx—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20xx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_、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土壤概念股 土壤处理龙头股篇六

经乡领导班子大力调度,狠抓落实,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三证”的扫描拍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发包方调查表》、《地块摸底调查表》等已基本完成表格电子化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的一榜公示工作已基本完成。我乡土地确权工作已进入下一阶段,计划如下:

一、3月18日至3月29日。协助技术单位将《发包方调查表》、《地块摸底调查表》等电子表格导入权属管理系统。

二、3月30日至4月30日,指认承包地块、勾划地块边界。技术单位入驻我乡,由各村组织农户会同技术人员根据地理信息航拍和国土“二调”等成果资料,对照农户调查摸底表,到田间地头指认农户实际承包、耕种地块,逐块勾划地块边界,标示地块空间位置。

三、5月1日至5月15日,数据上图、计算地块面积。技术单位根据指认的地块信息,勾划出地块边界,同时进行数据录入上图,计算出已上图的每一地块的实际面积。

四、5月16日至5月31日,张榜公示,农户确认。按户将承包地块名称、计算出的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打印公示表,在村组集中公示7天以上,公示后及时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五、6月1日至8月31日,确权颁证。各村确认汇总资料和农户土地承包信息,报乡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报县政府审定,依法签订承包合同,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收回原经营权证。新经营权证颁发后,原经营权证注销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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