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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十三篇)

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一

学习这一课时,我一直被感动着。感动在于飞蛾面对危险,不管能否逃生,它都极力去克服和战胜;感动在于小小的香瓜子竟然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冲破坚硬的外壳,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那种顽强;更感动于本文的作者杏林子在被病痛折磨、行动严重受限制下,没有沮丧,没有沉沦,而是以坚强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难,自学成才后把爱回报给更多的残疾人。是啊!她没有让短暂的生命白白流失,她让自己活得光彩有力。

生命是有限的,可生命的价值是无限的。像杏林子这样身残志坚,珍惜生命的人还有很多。像音乐巨人贝多芬: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下,面对残酷的双耳失聪,他没有屈服,反而更加热爱生命和音乐。他耳朵听不见,就用筷子顶着琴键,通过琴键的阵发感觉声音来作曲,创作了许多举世闻名的音乐巨作。他的音乐被誉为“灵魂的声响”。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他的音乐史中流传并发扬光大,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

再说海伦·凯勒,不到两岁就因病失去了听力和视力,但她并没有放弃,凭借自己坚强的毅力自强不息,克服生理缺陷,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又将爱心拥抱世界,将自己的一生献给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

他们都是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使自己活得充实有意义,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改变了生命的宽度,生命的内涵。

生命是伟大的,也是渺小的;是发光的,也是灰暗的;是奇迹的,也是平凡的,重要的是你自己怎样把握!怀着对他们的无限崇敬,今后,我要更加努力学习,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让生命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二

生命,是人最珍贵的东西,失去了就不能找回来。作者通过三种不同的生命,体现出了生命的宝贵。写了飞蛾的求生的欲望令作者震惊,香瓜子在砖缝中不屈向上的精神令作者敬佩,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而感到震撼。

我想生命是非常脆弱的。而这篇课文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我的感受是:我要树立生命意识,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可以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我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开展它的宽度。我们要珍重生命、热爱生命、欣赏生命、珍惜生命。不能白白地糟蹋、浪费生命!要努力的体现生命的价值,要创造丰富多彩的人生!就像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说明我们一定要珍惜、敬重生命!还有鲁迅先生说的:“浪费时间这等于浪费生命。”所以我要从现在做起,好好地珍惜时间,否则就是浪费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去保护生命!不能让这宝贵的生命白白地离去!

生命是多么宝贵的啊!生命是多么珍贵的啊!生命是多么脆弱的啊!生命是多么幽远的啊!生命是多么热烈的啊!所以我一定要创造出奇迹的人生!不能糟蹋生命,要延续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我希望,我的生命不能白白地流失,我一定要对我的生命负责!生命对于我来说是一块画布,我的表现就是一枝神奇的笔,我每天的表现都在画布上体现绚丽无比的一幅画。所以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从今天做起,我一定为自己负责,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现在,我要好好地学习,不能让父母操心!各方面一定要表现地突出,就这样才不会让我的生命白白流失!

《生命》表达了强烈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从而作者教育了我要珍爱生命、提升生命的价值!从而我知道了生命的重要!

如果我是一名医生,我就会深刻知道生命的重要!如果我是一名科学家,我就会在我生命的历程上添上累累的科研硕果!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会教出许多优秀学生,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三

生命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生命?以前,我从没思考过。今天,我们学了《生命 生命》一课,我才恍然大悟,对这问题也有了深刻的思考。生命脆弱的飞蛾告诉我,掉进砖缝的香瓜子告诉我,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告诉我,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小飞蛾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双翅,来表达它对生命的渴望;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表达对生命的热爱;杏林子在病痛的折磨下,坚持写作,不向命运屈服。它们都一对生命的珍爱,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小飞蛾在作者将要把它捏死时,极力挣扎,获得了重生;砖缝中的香瓜子在没有泥土、没有阳光的情况下,茁壮成长,获得了仅仅几天的生命;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在残废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写作。

看来,,只要我们珍爱自己的生命,不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就可以让自己活得光彩有力,不管我们是健康还是残废。

比如:张海迪。张海迪,5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瘫。为了学习医学知识,克服了许多困难;为给乡亲们针灸治病,受到了人们的赞誉 。她不仅得到了别人的赞美,而且,也学习了许多知识。她在高位截瘫的情况下,自学了小学、中学的全部课程,自学了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当过无线电修理工。后来还攻读了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

然而,也有一些人,因为工作或学习上有一些不如意,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来世上只有一回,所以,我们一定要让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我们现在是小学生,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爱护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四

深夜,我反复翻阅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太过深奥,轻与重的意义,也在生命的概念里同空气一样难觅其形。昆德拉在这本小说中不仅勾画了西方社会的人生百态,更是折射出人生的虚无与空幻,细品之下,犹如回响。

书中外科医生托马斯以六个巧合的机遇使他结识了后来成为妻子的特丽莎,并且成为走进他内心深处的第一个女人,也融入进他剩余的生命中,但一切并没有童话中那么美好,相反,书中的他只感到了忧郁与迷茫.正如“永劫回归”的人生太过沉重一样,充满巧合机遇的人生又显太过轻飘和荒诞,难以把握的同时,也难以承受。而事实上,我们在一边不满于这偶然性的人生时,却一边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生命正是由这一个个轻浮虚幻的巧合所组成的特殊事件而堆积组成的(或许,你的梦想本当一位艺术家,作家;可最后,却因种.种巧合成为了我的阅卷老师。)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必然的。而我又想到了金圣叹批《西厢记》:几万万年月皆如水逝,云卷风驰电挚,而疾去也。”笔锋一转,写道“既然天地偶然生我。”,那么“未生已前非我,既去已后又非我也,然则今虽犹尚暂在,实非我也”。于是,“以非我之日月,误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而供我之挥霍可也。”是了,人不再是中心,生命不过是宇宙运转几万万年月的偶然产物罢了,这生命实质之轻溢于言表。在面对生命的重大选择时,芸芸众生不过是被环境、利益等等的外界因素推着向前罢了,有多少人有着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信念呢?

我相信这种信念是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赋予我们的使命。正如昆德拉在书中这样写道:“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时刻隐藏在人不可猜想的部分。我们所能想像的,只是什么是人的共同之处,这各自的‘我’正是与这种一般估计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它不可猜测亦不可计算,它必须被揭示,被暴露,被征服。但在我们这个逐利又为利所逐的时代,又有多少人对自己的认识仅限于镜子中的自己呢?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下,又有多少人想要一歌成名,“马上有钱”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停下来,听听自己灵魂深处的呐喊呢?在这媚俗的社会下,你的生命可以承受么?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也意识到了这些,他知道这性的人生,决不能随波逐流,可他却没有像居里夫妇一样找到自己的使命感,而是以放下负担的方式,拒绝媚俗的社会。可没有负担的他变的太过轻飘,反而难以诗意的栖息在这片大地上。因为他努力去感受凡夫俗子所享受的轻松,而承受着‘轻’的痛苦。这种轻松的实质却是人生的虚幻。但事实上,这样的生活也绝非他想要的,他时常沉思于一句德国谚语:“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活过。”只有一次的人生,用于享受也无法通过经验对比得知对错,毕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显得那么不平凡了。然而这种平凡并非是托马斯那样的放纵享受。如果想要生命不朽,就必须创造自己独立的人生价值,如果在此同时又不愿被世间的媚俗所感染,那就要向尼采说的一样:“个体必须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灭”。那么这种超脱于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杨绛先生一样“无名无位自在”的平凡,超脱于世俗之外,又有着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这样的人往往有着平凡的,淡然的心态,也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所想要的。相信他们的平凡,他们的执着,他们对自己的理解,会让他们在这宇宙的小小一角奏响生命的凯歌。

这轻飘的生命,充满了偶然与虚幻,回不到过去看不见未来,刚刚看破滚滚红尘,却也难逃岁月的流沙,想要生命不朽,只有释放自己灵魂的真善美,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超然于世俗,点亮自己的人生。这并非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的全部意义,但却是我感同身受的哲学内涵。

窗外,疾行的车流从一个未知,驶向另一个未知……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五

一开始就被图书的书名给喜吸引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很自然变想起了以前课文中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没有鸿鹄之志,也不喜欢轰轰烈烈。我向往平淡、静谧。所以一看到书名,静静的、淡淡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内容会成为昆德拉的代表作呢?好吧!我没有看懂,不知道这书到底是要讲什么?

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且印象很深刻,“特蕾莎是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他身边的”,到底是托马斯救了特蕾莎还是特蕾莎挽救了托马斯。

《轻》中还谈到了对爱情、人的心理、政治,脑子不够用。无法理解,看不懂。但是这个书呢,就会让你继续看下去,直到看完还要继续看一遍的魔力。还有一段文字有点印象,记得不清。所以从网上摘录了下来,分享一下。

这完全是一种无我的爱:特丽莎不想从卡列宁(他和托马斯的狗)那里获取什么,从未要求他给予爱的回报。她从未问过自己那种经常折磨人类情侣的问题:他爱我么?他是不是更爱别人?他比我爱他爱得多么?也许我妈所有的这些关于爱情的问题,这些度量,测定,试探,以及对爱情的挽救,都有一个附加的效果,就是把爱情削弱。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的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要求从对象哪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无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

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上的景幕,让我们看到藏在后面的东西。事实上,这就是萨宾娜向特丽莎解释的自己画作的准确意义:表面上是明白无误的谎言,底下却透出神秘莫测的真理。

……

书没肿么看懂,有时间继续看一下!而且里面的很多文字很现实,很唯美。有想要看一下的可以找我哦!到底选择是什么呢?是轻还是重?慢慢琢磨吧!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六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这本书的名字恰如其分的揭示了书中蕴含的哲理:生命不能失去它的重量,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的存在。相反,当重量完全却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人也就越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对生命的最终意义表示出了怀疑,那么我们该选择什么呢?是轻?还是重?

人生离不开“轻”,“轻”是人留恋的终极原因,比如:爱情,友谊,音乐,欣赏大自然,艺术创作等这些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是徐志摩和三毛,他们喜欢自由,追求友谊,爱情和童真。他们是懂的享受生命本身的人。

人生离不开“重,”重“给人能带来充实,在”重“的圈子里,人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能从其中感到心灵充实的幸福,人会在人的本质力量化过程中发现自己,肯定自己,为自己自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过这样深刻的体验,比如:当我们站在领奖台上,我们心中洋溢着喜悦之情,我们会通过”奖牌“看到我们的本质力量,我们会体会到被众人肯定后那种精神上无限的幸福。所以”重“在我们人生中是不可缺少的。

人生除了”轻“与”重“外,还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也可称为”沉重的轻“。所谓”沉重的轻“,是指人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感到无聊、空虚、寂寞、孤独等难以承受的感绪和纠缠在精神之中解不开的死结而引起的否定性的痛苦的感受。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中,提到托马斯在开始离开他的妻子特丽莎的几天里,确实获得了自由,他又回归到了单身汉的生活,整天可以呼吸令人心醉的自由气息。但是不久,失去责任的”轻“就让托马斯难以承受,他发现自己原来更需要承担家庭责任的这份”重“。”沉重的轻“是人生的一个困惑,大多数无所事事的富人经受着难以言表的烦恼,杰出影星翁美玲因不堪忍受爱情中的”沉重的轻“而自杀身外亡,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病来源于想不开的”沉重的轻“。

生命是用来感受的和体验的,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中挣扎,在无数的困难中学会了坚强,同时我们学会了包容,在这样的心态中我们得到了最大的快乐,或许逆境中也是一种美丽,在这当中我们得到了洗礼。不管是怎样的困境我们将勇敢的面对,直视这些问题,在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一块净土,它是那么的纯真与善良,它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

”如果生命的初次安排就已经是生命的本质,那么生命还有什么价值“昆德拉说的好,正是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像一张草图,没有前生也没有来世,生命仅此一次,”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因此每一步都是探索,承担着选择的重任,生命正是在探索和选择中得以本质的延续“,此间的重量,是非如此不可,非选择不可,没有人可以预知下一步将会是怎样,走一路是山穷水尽,也许是柳暗花明,如此横亘在前的重量,不得不承受。既然生命只能在摸索中前行,不能承受生命之轻,能做的无非就是将重量扛在肩头,在选择中把仅此一次的生命画写完整。也许,当我们义不容辞的承担了责任,担当了道义,负起了关怀,给予了呵护,生命承受的这些重量会爆发出强劲的声音和力量。

生命是什么呢,我说其实生命就是出生死亡,当我们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是父母赐予我们最初的生命,生命就这样开始了旅程,从孩童的天真到少年的青涩,从青年的莽撞到中年的稳重,最终我们学会了包容与宽恕。在这个旅程中我们走过平坦的大道也走过崎岖的山路,在困难面前我们学会了面对,在一个接一个的窘境面前我们渐渐成熟,在责任面前我们能够从容面对。学会担当责任,此生不枉过。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七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怎么说,以前一直以为只有重量才能将一个人压垮,从没有想过轻飘飘的物体也能将你打入万丈深渊。尼采和哲学家所纠缠的神秘的”永劫回归“或许就是在告诉我们,沉重不一定是悲惨,而轻松也不会就是辉煌。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止地重演下去,即便那件事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那种癫狂的幻念将会席卷我们的头脑,一步步吞噬着我们,而我们却是如此无能为力、无能反抗。生命无法承受的轻,又是那样真真实实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你无法拒绝。

然后,便就开始问自己,”何为轻?何为重?就算知道轻重之分之后,我们又该如何选择,是轻还是重?“

生活就是一出舞台剧。在这出剧中,我们会看到许多形形色色的角色。或者你会遇到特丽莎,或者你会遇到托马斯,又或者你遇到的是萨比娜。然后,我们就会发现特丽莎跟萨比娜就是两个不同的对立面。爱情是自私的,所以她让特丽莎成为了一个生命之重的人物。对爱情的专注和责任、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对事业的认真和执着、对善恶的爱憎和明断……在重压之下艰难地活着,活得实在。以至于在这个没有美和真爱的世界,最后只能在一条狗的身上找到人间的牧歌、找到真爱。而萨比娜就是生命之轻的典型。就像文中萨比娜自己所说哦的那样,”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她放纵自己与托马斯的放纵,随心所愿地生活着,就算生活对此充满了不屑,依旧我行我素。而对于托马斯而言,一切就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了。托马斯与特丽莎的相遇就像是一出精彩的剧集。一切都是那么巧合,却又巧合得让你坚信就是有这么巧合的事情。然后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就这样彼此相互牵制着,直至终老。就算生活中,两个人无数次的刺激着对方,却又还是那样不肯离去。而一直轻浮的托马斯在俄狄浦事件中展示了他生命之重的一方面。给人以一种社会正义感的强烈冲击。然后我就开始慢慢明白生命不会在”轻“任意喧嚣。

个人都在追求幸福,只是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不同。寂地说:”踮起脚尖,是否我们就离幸福近了一点。“刚开始看到这句话,充满了憧憬,想象着头顶上方的那片天空,是否真的就有天堂存在,而天堂又是怎样的一种美好,如果那幸福的地方是如此的真实,那么,踮起脚尖吧,追寻我的幸福。就像杰斐逊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的,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虽然很多人都理解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但幸福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虚妄,只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中,而在所谓的终点我们是看不到它的。

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就会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开大地,就像离开了真实的生活,走向另一种虚无。一切就开始变得似真非真,似假非假。生活就是一张没有什么目的的草图,即使给予我们机会回到过去重新选择,让我们得到更好的结果。可在这一过程中,难道就不会有什么变质了么?每一种经历都有别样的痛苦别样的好,都是一种享受。

我们都在不停的选择中成长,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总该保留着自己的一份正义感,让自己的生命有了重量,让自己的生活更加贴近大地,天空总是那么遥不可及,就让自己更加趋于真实的存在。

当然,我也不能说作者就是在抨击人类的生命之轻,每个人对作品的观察角度不同,对作品的思考也就不同。见仁见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而或许,每个人都会要一个共同点,都会有一件事要共同的做,那就是热爱生命所赋予我们的形式,然后永不后悔地坚定地走下去,直到遇见自己的幸福。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八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去年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_,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_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同时也成了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到底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_瑞士。后又为了爱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_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爱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_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爱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责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_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欢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爱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讽意味――因为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一定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终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爱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择什么?是接受特蕾莎来和她一起生活,背负起爱情之沉重责任,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所以,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人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责任,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意义。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弃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爱情之间,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应该是他继_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一定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弃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择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爱情之责任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社会_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_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_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_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责任吗?一些苏联共产党_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危险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爱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的_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_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因为他终于卸掉了多年来一直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轻松,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业”中,“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悲剧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九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十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我长嘘了一口气,不由地感叹:人生原来如此美好又是如此无奈!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为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无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直在固执地拒绝着“媚俗”,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但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去爱。他用很不负责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他不断地与别的女人_,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给自己自由。可是,当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责任的“轻”的时候,很快变得空虚难忍,他发现,承担一份家庭责任的“重”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爱情如此,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萨宾娜是一位画师,她坚决反对“媚俗”,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可是,当国家_,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赚取较高的利润。她亲眼看到,人们聚会、_,反对战争,声援弱者,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这是“媚俗”,但这又是爱国、正义之举,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轻”的一切条件,又会怎样呢?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他出身良好,才华出众,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颇有名望。该有的都有,而且来得很容易。但是,他觉得生活太“轻”,他同样不能忍受,他强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参与_、_、呼喊,令人难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

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痕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意识不不到生活的荒谬性,“反认他乡是故乡”,

没有悟透“好”和“了”之间的真谛,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们身边的人生,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为了“金钱”,为了“娇妻”,为了“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场“空”!

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这种被动的“了”,不是好,是叹息,也是讽刺,是对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的致命讽刺。人在欲望中挣扎,永远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丢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可悲,可叹的人生啊!

可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三岔驿》中写的:

三岔驿,十字路,北去南来几朝暮。

朝见扬扬拥盖来,暮看寂寂回车去。

今古销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长亭树。

大街小巷,长亭短亭,碌碌红尘,人来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羁绊于名缰利锁,永远在奔波劳碌,没有谁能真正停下来。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悲剧所在。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意义”和“满足”,正如在“三岔驿,十字路”上“扬扬拥盖来”的得意之人。但实际上,盲目的动力最终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来似乎幸福,却是本质上的空洞。特别是,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人生便会陷入彻底的空虚中,失去任何“重”压的人生之“轻”,使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自我便无法再支撑了。人生的命运都是如此无奈,如此令人愤怒。

人生是如此无奈,一心想羡慕神仙,想摆脱功名、金钱、娇妻、儿孙之“重”的困扰,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生生世世在这个永恒的悲剧中重复,再重复。

既然如此,人到底应该怎么面对这似乎无法摆脱也似乎无法选择的生存处境呢?

中国作家林语堂在《中国人》中认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满足”都是一种空虚,那么,“回归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远源泉。人的一辈子应该考虑如何怎样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谋划如何发展;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尽情享受,而不是去奋发劳动;应养精蓄锐以备他日之不测,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精力。

同样的困惑在法国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样存在,但他反对虚无主义,提倡人总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他在《蒙田笔记》中认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本身违背了生存的意义。生活乐趣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响。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们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占据、约束心灵,心灵就会到处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即使在闲逸时,也不能让灵魂丧失目标,要不然,最终会导致无数妖魔、怪物,无次序、无目的,一个个接踵而来。”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

看来,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十一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虽然他的书看得并不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一直想要看的书。适逢考完会计基础跟道德,特想看点什么,就看了《布拉格之恋》,看完之后接着就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大概中午三点开始看,看完已经快十点。洗个热水澡,就爬上了床。

我是应该先看书的。

我觉得电影也阐释得不错。不过,当然,相对于原著,就逊色了很多。

我一边看电子书,一边想起电影一边扩展,我有些理解跟导演是不太一样的。我应该先看书。无疑,因为先看了电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知道我没看懂。因为它表达的太多,层次太多。很多地方,只要你细细品味,就可以读出很多深度。我想没有人一次全能看懂的。

我没读懂托马斯,没读懂特雷莎,没读懂萨宾娜,我大概谁也没读懂。我没读懂性友谊,没读懂自由,没读懂个性,但或许我读懂了他们的爱情。

托马斯对特雷莎的爱如此之深重,而他却企图轻轻的去爱。事实上,他可以为了她失去一切。特雷莎遇到了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男人,而且幸运的得到了他的爱,他的宠爱,但却觉得抓不住他。他们都只是知道对方在自己心里的绝对性,而没有被告知自己在对方的高度。他们于对方,已不仅仅是爱。但他们一起的生活, 除了爱之外,却隐含着痛。生命不能承受的痛。

不过结局很美好,像个童话。他们最后终于完全的走入了对方,属于彼此。 我喜欢这个结局。

所有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是萨宾娜。但我最读不懂得也是她。她爱的是谁,她追求的是什么,她想要怎要的生活。她一直走,一直逃,她最后会停留在哪里。

我喜欢电影里特雷莎和萨宾娜互拍裸照的那一段。赤裸相对,很多感情都是可以被理解和谅解的。我觉得那以后特雷莎不会再对萨宾娜怀有敌意。

有点庆幸,这本书不是高中以前看的,不然读不懂得会更多。以后有时间还可以再看。生命,生活,很深的艺术。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十二

我一直将书当作我的知心朋友,这个暑假我结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倾听生命》,讲述了一个个关于生命的小故事。“伟大的奇迹”感触最深,他告诉我生命是坚强的,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也要把握住。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采完野菜,坐在地上正准备吃晚餐的时候,飞来了一只蜜蜂打扰到了他,他就用脚把蜜蜂踩到土里,没想到,小蜜蜂重新飞了起来。主人公又再一次把小蜜蜂踩入土中,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它的一支翅膀受伤了,以为活不了的蜜蜂,没过一会,既然又一次奇迹般的爬出泥土,拖着受伤的翅膀,吃力的飞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一天,顽皮的我用一把玩具枪对着一只小青虫开了一枪,疼得小青虫在地上直打滚,我本以为小青虫肯定会死,但是,它却勇敢地活下来了,并开始练习行走,一次、两次、三次、一次次的失败让它越来越坚强,最终,小青虫爬起来了。

这篇文章,另人回味,促人深省,小动物尚且有如此不被困难打败的精神,我们人类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嘛!

在__年的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中,多少人失去了亲人,没有的胳膊,没有的双腿,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可他们依然选择坚强的活着。

当我们遇到困难,遭遇挫折时候,不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首先不要怕,找到原因,理智的去分析,然后勇敢的去面对它,战胜它,就象“不倒翁”那样,有着一颗不倒的心,永远不向困难低头,总会有奇迹出现的。

《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篇十三

看似重大的、命中注定的、必然的事情,往往缘于不可思议的偶然。这些微不足道的偶然构成的结局有时会让人感觉很不靠谱。 按佛教解释,这些偶然其实都是前世因果的必然,这么解释似乎又很靠谱。

关于轮回与直线

但人生却是一条直线,不可能彩排不可能回头不可能试验,一种选择面临一种结局,《罗拉快跑》的电影不过是一种假设。

佛家说,这一切偶然其实是冥冥中的注定。

尼采说“相信轮回会使人备感沉重”。的确,因为它假设生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循环往复的回环,每一个决定你都将要为之负责。

正因为要为每一个决定每一件事的后果负责,人因此才在六道中轮回不止。

不过我想不明白的是,如果生命真的是轮回,那为何不让人记得前世,用前世的经验来度过今生,如此一来众生不就不那么执迷不悟吗?

关于无知

俄狄浦斯最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因为他无知所范下的罪孽,自己处罚自己。轮回是一个回环,而此生则是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中,因为自己无知所范下的罪孽,有多少人自愿受罚,改过自新。大伙做的无非用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或者说不知者无罪。不知者真的无罪吗?严厉惩罚因为无知范罪的人是不是太残酷呢?从这点来说,俄狄浦斯让我深深钦佩。

关于媚俗

这是一个媚俗的世界,包括我自己,亦在媚俗的滚滚洪流中裹挟前进。媚俗的定义可窄可泛,名利追求是媚俗。那么,宣扬自由、平等、博爱是不是另一种媚俗呢?

人类将自己定义为高级动物,具有剥夺任何动物生命、自由的权利,多么的自以为是啊!当尼采抱着被鞭打的马痛哭的那一刻,他便选择与人类决裂,与媚俗决裂,从此他成为人类眼中的精神病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么美好的海子选择了卧轨。他们是多么壮烈决绝的决裂。

如果不想媚俗,不想变成疯子或自杀,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便是隐退,与世隔绝。“隐居”,多么忧伤无奈的惬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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