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两委、镇属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排查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春节期间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重点检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别是春运和校车、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土地开发、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形式
(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开展检查,对各自分管领域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二)政府部门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督促检查。
(三)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各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月至2月,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都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2016年1月至2月上旬,镇分管领导要加强落实。
五、检查分工
根据“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文件精神,各分管领导要根据班子分工对自己所分管行业及所辖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和党委政府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尤其是在春节来临之前,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春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上报。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五)严密防范,做好值守。各各行政村、各单位、企业要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六)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各行业检查人员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总结,于2016年2月2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春节期间安全情况书面报镇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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