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任务措施,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面推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及全县万农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农民排忧,为农村解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众关系,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农村是最大的区域,农民是最大的群体。贯彻“三个代表”,实践执政为民,就是要为农村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谋利益、谋发展。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农村卫生条件也有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很快。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诸多历史原因,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还比较普遍,已成为当前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全国陆续展开,省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全省农村五件实事之一,明确要求用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地区都已开始实施,我市其它县区也已全面启动。我县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工作,呼声越来越高、期盼越来越大,迫切希望能够尽快实施。
其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是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发放制度和行政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等制度,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由于财力有限,我县面广量大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制还很不健全,特别是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很脆弱。据调查,我县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约占以上。如不尽快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人得病、全家返贫的问题就解决不了。但就目前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抓住这次省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机遇,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共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县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且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是实现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今后各级政府新增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并在传统的按机构和项目拨款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民的医疗补助,这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贯彻中央《决定》的具体举措。通过实行互助式合作医疗,可以拉动农民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医疗消费能力;可以保证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在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功能;可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健全农村疾病防预体系,实现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以民为本、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实践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生活忧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考虑,把握关键,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确保一次成功,取得实效。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自愿参与、互助共济、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兼顾提高受益面和抗风险能力,努力提升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总体工作目标是:从年月日起,全县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村覆盖率达,农村人口参合率达以上;年全县农村人口参合率达以上,并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运行机制。
这次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从月日至月日,主要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宣传发动,形成浓烈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筹资阶段。从月日至月日,主要是各乡镇组织人员以户为单位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签订参合协议。三是检查验收阶段。从月日至月日,主要是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筹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月日起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运行。
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五个强化”,确保“五个到位”:
(一)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声势营造到位。农民群众参与程度的高低是提高参合率、扩大覆盖面的前提和基础。从周边县区运行情况看,绝大部分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示支持、拥护并愿意参加,但也有一部分群众心存疑虑,担心制度不能持久实施,政策难以真正兑现到位;担心经费会被截留、挤占或挪用;担心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现象,因而不敢参加,不愿参加。对此,我们要引以为戒,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建立起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在宣传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加强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的意义、政策要求和周边地区成功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提高农村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除怕苦畏难情绪;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特点、参加后的好处和缴费标准、报销范围、报销程序的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次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以往相比,统筹层次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政府支持力度更大,农民群众受益更多,管理监督制度更严,报销手续更简便快捷,消除农民群众的种种疑虑和担心,提高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在宣传形式上要注重多样性。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宣传车、宣传队、广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造大声势,扩大效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强化资金筹措,确保基金筹集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筹措是关键。省市明确规定,只要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到位,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配套资金会及时拨付。因此,能不能在较短时间内组织尽可能多的农民参加,事关这次合作医疗工作的成败。各乡镇一定要把资金筹集作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点,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干部,深入各行政村,深入各农户家中,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要明确筹资对象和标准。凡在我县境内居住,并且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民,不分年龄大小均可报名参加。参加者个人每人每年出资元,其中元用于建立家庭帐户、元用于全县统筹,省、市、县财政按每人每年元给予补助。不愿参加者,不享受省、市、县财政补助。要明确筹资方式。农民个人出资部分以户为单位,由乡镇一次性筹集到位,上划到县专用帐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五保户的个人参合经费,由各乡镇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等相关经费中解决。要讲究筹资方法。在资金筹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乡村医生、能人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富裕家庭后一般家庭的原则进行操作,多做说服教育工作,不搞强迫命令,多做典型引导工作,不搞硬性摊派。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农民参与合作医疗。要规范筹资程序。各乡镇筹集资金要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存入专用帐户,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筹集可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乡镇一次性代收,开具专用收据。月日前,各乡镇要完成资金筹集任务,并将参保人员名册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合管办。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基金效益发挥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群众的保命钱,管理和使用关系到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要严格医疗基金管理。县、乡两级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科学确定补偿标准。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正确处理提高保障制度和扩大社会受益面的关系,合理确定大额或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既要防止因报销标准收得过紧造成资金沉淀,影响效益发挥,妨碍农民受益,又要防止因放得太松发生透支现象。今年起步阶段,务必要做到以收定支、略有节余。要加强使用情况监督。严格按照管理、监督两条线原则,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民主监督机制。对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有关情况,要列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保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基金规范运转、安全运行。
(四)强化基础建设,确保服务水平提升到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但要让农民有钱看病,而且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能够得到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因此,我们要在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建设。要扎实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县、乡、村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尽可能做到合作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三位一体”,充分发挥各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应有的作用;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纵向合作,促进县级医疗机构向乡镇、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向村延伸技术服务,力争让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和县”,就近享受较好的和适宜的医疗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改善设施条件,努力形成县级综合医院、乡镇中心医院、村卫生室三级梯度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要建立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按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和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态度差、群众意见大、不遵守有关规定、达不到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的,要责令退出,取消其资格,保证所有定点服务机构都能够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切实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有计划地清退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逐步分流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杜绝开大处方、人情方,力求让每一个医务人员都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加快农村卫生院租赁制改革,真正让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同志有市场、有荣誉、得实惠。
(五)强化市场准入,确保药品购销监管到位。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保证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搞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要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鼓励城区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方便群众就近购药,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大力整顿农村医药市场,严格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假售假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落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工作要求高,群众期望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百姓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为了加强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以及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由陶光辉同志任组长,杨天成、刘建华、别纯海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监督委员会由刘建华同志任主任,主要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别纯海同志任主任,主要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乡镇也要安排专项经费,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相应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办机构的经费支出,不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乡镇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是具体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实行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工作责任制。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财政部门要在做好省、市政府补助资金结转的同时,按照我县实际参保人数,及时足额划拨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物价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它相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共同做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加强督查,尽快启动。县委、县政府已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制订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并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会后,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宣传发动情况、资金筹集情况和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率。从月日开始,各乡镇的参保人数、覆盖面和筹资情况要实行一天一汇报,一天一公布,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乡镇,要在面上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进展缓慢、应付了事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县四套班子领导要根据包片分工,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快启动。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基本民生问题,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事、好事、实事。我们一定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工作部署,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为保护和增进广大农民群众健康,加快推进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