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我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的重要会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我省中医药发展,今天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王国强部长的讲话站在发展中国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阐述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性,对我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优势。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表明,中医药在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全民健康意识的觉醒以及健康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带动中医药的发展和振兴。
中医药事业发展前景广阔。中医药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最具原始创新潜力,既在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又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医药历经长期的实践和发展,在慢性疾病、疑难疾病、新发传染病防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破解医学难题方面,作用日益显现。发展中医药已成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同时,现代中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以其特有的中国独立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等产业特色,与生物医药产业并列为21世纪中国健康产业发展的两大支柱。为此,很多省份都加快抢占中医药发展的制高点。省早在年就提出了“建设中医药强省”的目标,陕西提出建设中国西部的“药谷”的目标,广西、浙江、江苏等中医药资源丰富的地域,也都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中医药发展。
我省发展中医药具有明显比较优势。我省是中药材资源大省,区作为全国“三大中药材基因库”之一,药用资源种类居全国前列;在全国重点普查的363个药材品种中,我省占37.7%;在全国常用药材中,大约有1/5的品种在我省的蕴藏量占全国的50%以上,其中人参、鹿茸、刺五加、关龙胆、北细辛、林蛙油等药材道地性强,质量优良,有8个中药材基地通过国家GAP认证。年9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我省开展“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这为我省加快人参产业振兴和中医药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空间。我省中医药研发基础雄厚,作为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拥有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大学、农业大学等一大批单位,汇集了诸多科研力量。中医药科研平台规模日益扩大,承担了国家“973”等一大批中医药重大课题。我省拥有大批的中医药人才,中医药师承教育和院校教育、继承教育全面推进,中医名医、名师、名家辈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中医防治脑病、心血管病及脊髓空洞症治疗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发展,将其纳入战略发展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我省是全国第一个成立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协调领导小组的省份,是第一个全面建设省、市、县健全的中医药管理体系的省份,全国首批16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之一。近年来,经过上下内外的共同努力,全省中医药领导协调机制、行政管理体系、政策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提高,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虽然我省加快发展中医药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和基础,但当前影响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主要是整体服务能力不强、特色优势淡化、继承创新不够、人才队伍断层、产业规模尚小、保障措施较弱等,成为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促进中医药快速发展。
二、抓住机遇,强化措施,切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党的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务院去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我省在“十二五”规划中也把中医药作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可以说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特色优势,加快传承创新,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的整体发展,推动我省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会事业发展、医药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切实突出中医药的特殊地位,发挥中医药应有作用。中医药具有“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服务方式灵活、费用相对低廉”等特点,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具有发展中医药的比较优势,应该在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别是在深化医改中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需要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国家中医药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医药卫生事业特别是医改中进一步抓好中医药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制定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有关中医药扶持政策,引导医疗机构有效运用中医药、城乡居民积极使用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优先建设中医医院和科室,扶持社区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切实落实中西药并重原则,发展中药品种和院内中药制剂;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中,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作用;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模式。
三是加强城乡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我省现有各类中医医院69所,从业人员已经超过15000人。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具有重要而关键的位置,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在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中起到“龙头”的作用。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是中医药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仍比较薄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成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要推进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合理规划中医药服务体系和布局,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大基层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要注重城乡统筹,建设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功能明确、成效显著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省级中医医院要承担起重大、疑难疾病和急危重症的中医药防治任务,成为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基地;市、县级中医医院要以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症中医药防治工作为主,成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基地,成为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示范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利用掌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坚持以临床实践为核心,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医药是一门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其理论和诊疗技术都是从临床实践中总结形成并不断发展提高的,中药新药往往都是在临床处方、院内制剂的基础上研制的,我们的一批中医药名师,都是在临床实践中培养出来的。要按照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坚持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从临床实践中来,到临床实践中去。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中医药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病种和重点专科(专病)为抓手,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全省范围内培训推广。
三、努力营造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医药发展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把对中医药的扶持与促进,落实到深化医改的配套文件和具体行动中,共同营造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建立起自上而下完善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各市(州)政府要比照省里的做法,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区域内中医药发展,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要进一步强化中医药管理职责。卫生等部门要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充分考虑和有效保障中医药作用发挥;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医药项目的倾斜,协调编制好中医药发展规划;工信部门要做好医药产业规划和行业管理,推进医药产业合理布局,抓好中药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科技部门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快速发展,构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立项和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对中医药给予扶持。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能,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扶持。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在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实施引导参保人员有效使用中医药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要逐步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医保、新农合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要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建立起体现中医药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特色突出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价格标准,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要逐步完善中医药投入和补偿机制,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投入,全力保障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