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比较严重。”
“以规范制度和制约权力为核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坚决查处腐败案件,依法惩处腐败分子。”
温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这两句话讲得很沉重、很严肃。一句是向全国人民明明白白地传递出了一种警示:腐败,这个关乎党的执政基础的“肿瘤”危害极大;另一句是向全国人民清清楚楚地发布一个信息:反腐败,中央已“亮剑”!反腐败,现已成为“两会”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热点、焦点,已成为全国百姓话题。这预示着一场猛烈反腐风暴即将来临。
在全球金融危机还在蔓延的今天,我国反腐倡廉更有着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了使这场反腐斗争进展有序,“规范制度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不能丢。
制约权力靠规范制度。权力必须置于阳光下。病毒之所以滋生,是因为它有阴暗潮湿的环境,置于阳光下,它就没有生存的条件。权力不公开,就容易滥用,徇私枉法,滋生腐败。权力置于阳光下,依附在权力上的病毒存活几率甚微。温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坦诚地告诫我们:“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在做什么。”公开,是制约权力的最有效措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建设公开、财政收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干部离岗考察公开等,有一套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真实而不走过场,腐败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确保监管到位,启动由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组成的“立体”监督系统,滋生腐败的土壤也就不复存在了。
当今老百姓最痛恨的是,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严重的腐败现象。如: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利用扩大公共投资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侵犯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还有买官卖官“潜规则”等。因为这些还正在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所以不能手软,要重拳出击。我还是建议,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判领导干部制度,完善举报体系,为网络言路开设“绿色通道”;对那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例不“画地为牢”,实施异地举报办案制度。这样,对那些惶恐中仍心存一丝侥幸的腐败分子不敢死赖硬撑,不给一点铤而走险的余地;对那些视人民群众利益而不顾,敷衍塞责,超权越规,不作为,乱作为,要给予严肃问责。
反腐败解决了制度问题,进展必定有序。一个“阳光型政府”带领并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知难而进,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共克时艰,我们一定能够在世界最早、最快、最先实现经济复苏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