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8 07:56:59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个人注意保管,严禁放在教室里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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