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一、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二、学期开始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
执一份。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电风扇、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
况。
三、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财产责任书》,每学期由总务处对班级公物检
查验收一次,并根据验收情况兑现奖惩。
四、学校利用暑假期间对各班门窗、黑板进行油漆。
五、班级电灯、电风扇,班主任负责开关,以防通宵用电。
六、各班级损坏的公物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以便学校给予及时维修,其维修费
按《财产责任书》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