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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一
你们好!
我是一棵普通的小树,叫做小木,我和大家族生活在一座小山上。自从出生以来,妈妈就告诉我们,“我们为人类吸收有害的二氧化碳,放出有益的氧气,所以我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时刻记着“我们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句话。
一天在下雨的时候,我正高兴的吸吮着甘甜的雨水时,几位头戴安全帽,手里拎着闪着寒光的电锯的人向我们起来,妈妈大声说:“他们是伐木工人,快躲起来啊!”就在这时,一棵参天大树就倒下了,伐木工人们还自言自语地说:“这真是一棵好树啊!”我听了这句话,吓得七魂丢了六魂,一动都不敢动。一棵又一棵大树被锯走了,这时,伐木工人向我起来,我绝望的闭起眼睛,等待我被连根拔起……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已经来到了造纸工厂,看着巨大的大长刀把同伴们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再放进不知明的液体里,薄片就变成了像绷带一样惨白的颜色。看看就让人心惊肉跳。
突然,大长刀停了下来,原来工人是罢工了。伐木工人看了看我,说:“这个太小了,也造不出几张纸的,还不如把这棵树养大,养大了再拿来造纸吧。我长长的舒了口气,心想,我终于逃过了这一劫,我又被重新种回了山上,我看到一棵棵树都成了木桩,我伤心的哭了。
亲爱的人类朋友,你们就这样对待朋友的吗?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二
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
我是公园里的一棵小树,在我刚来到这个美丽的新家时,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过了几天,我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环境。我在这里生活的非常快乐,小溪在我脚边流过,小鸟在我枝头歌唱,白云在我头顶飘过,风儿和我嬉戏,小草在我身边唱歌和跳舞。
可是有一天,一群人来到我的身边,他们从车上拿来许多东西,有各种各样的食品,有足球、绳子等物品。他们先在在草地上吃东西,吃完后,把垃圾袋和包装袋扔的到处都是。接下来,他们又在草地上踢足球,把小草弟弟弄得遍体鳞伤;他们还在我的兄弟姐妹们身上拴上绳子打秋千,弄得他们叫苦连天。最后他们把目光转向我,只见他们在口袋里拿出一个尖尖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东西叫刀子。他们拿着刀子向我刺来,冰冷得刀锋刺进我的肌肤里,一刀一刀,我痛得昏死了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只见我身上被横七竖八地划出许多道伤痕,其他兄弟姐妹的身上也有伤痕。再看地上,小草弟弟倒伏在地上,垃圾到处都是,一片狼藉。我伤心极了,以前善良的人类跑到哪里去了?
从那之后,人类更加过分,他们用我晒衣服;用我做纸张;用我的兄弟姐妹做火柴、木沙发、桌子、椅子等用具。
人类呀,我是你们的朋友呀,你们怎们能这样对待我们呢?如果哪一天世界上没有了我们,你们的世界会怎么样呢?沙尘暴、酸雨、土地沙漠化……这都是你们破坏大自然得到的报应。人类呀,你们醒醒吧!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还记得为我描述你们的童年生活吗?放暑假,在家门前的池塘里游泳摸鱼,饿了,摘塘里的莲蓬充饥。寒假到了,溜冰、打雪仗,渴了,吃一把雪就是最好的茶。而我现在看到的景象是:在污黑的溪水里,塑料袋这样的白色垃圾随处可见,不时传来阵阵恶臭。雨被称为“酸雨”,难得下回雪,也成了“酸雪”,还时不时的传来“雾霾”的预警。我时常想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过去和我们现在差距怎么会这么大呢?地球因花、草、树、木而美丽,而现在因垃圾和污染变得丑陋不堪。
爸爸妈妈,我们都看到过一个公益广告。是说有位骑三轮车收废品的爷爷骑在上坡最费力的时候,有一群小朋友帮忙推了一把,爷爷就很轻松地上了坡。有个人喝完饮料,把饮料罐远远地扔向垃圾桶,可就差一点,还是掉在垃圾箱外面,有个晨练小伙子刚好跑步经过,顺手就把它捡到垃圾箱里。所以我们只要举手之劳,就可以给我们带来的和谐和美丽。我上网百度了一下,全世界共有64。77亿人。我想,如果每个人每天都丢下一片垃圾,那地球上则会多出64。77亿片垃圾,如果,每人都捡起一片垃圾呢,地球妈妈是不是每天可以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呢?
爸爸妈妈,我倡议我们全家从今天开始,从自身做起,养
成文明礼貌、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我们要做到
1、不乱扔垃圾,按类分开扔进垃圾桶。
2、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随手乱扔烟头杂物。
3、尽量减少开车,减少尾气的排放,不往车窗外扔垃圾。
4、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乱贴。
5、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纸张的浪费,杜绝白色污染产生。
让我们携手一起行动,共同努力,爱护环境,找回一个美丽的地球。
如果我倡议的对,爸爸妈妈千万别忘了给我个赞哦。
此致
敬礼
爱你们的女儿:胡
20xx年3月7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四
敬爱的蒋老师
您好:
我之所以给你写这封信,因为我已经临近毕业了,我将要离开您了。
老师,在毕业前得几个月,我有一个苦恼就是不自己能否考一个好成绩我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粗心,因为粗心我的成绩一只没有提高上来,您批评过我,可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有一次考试后,我看着发下来的卷子惊呆了。“76分”正在这时您把我叫到了您的面前,那时候您非常生气,脸涨的通红,我还看见您的脸上火辣辣的。
会到了座位上的时候,我才知道您是为了我好。您为了我的学习能赶上去,才对我严厉。
老师我曾想过,只要我把粗心的毛病改掉。粗细不仅影响升学,而且还会影响今后的工作。
老师,从现在起,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今后不管干什么,都要仔细认真,不辜负您对我的期望。
您的学生:
20xx年x月x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五
尊敬的×市长:
您好!
今天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才写信打扰您,请您在百忙中认真阅读并责成有关部门马上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
我们住在×区,路×号×栋×楼,共×户。此楼是×市×开发商(兼物业管理)于×年建成。当时我们业主在购房时一切费用全部向开发商交清,根据双方签约合同规定,如不按期交房,将由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因此,开发商现欠下业主违约金每户大约一万二千多元,至今未还给业主。
目前存在问题是:开发商上月搬家不知去向,因此造成供电、供水、供气、电梯厂、水泵厂等单位找不到开发商的住址和电话。那么这些单位与开发商原存在的拖欠款就无法解决,而这些单位就拿者欠款催缴单到我们小区向业主施加压力,采取偷偷停水(时达二天),偷电梯零件(导致电梯停运达九天之久),据说马上又要停天然气,闹的我们小区居民不得安宁,其实我们业主对上述单位不欠一分钱,是开发商(兼物业管理)收了我们的钱款挪做它用。
上述情况发生后,我们也多次打市长热线电话,可事情毫无进展。八月十五号:13分,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当天的确天气很热,我们要求政府帮忙调解葛州坝自来水厂偷偷对我们小区停水一事,当时接电话的同志讲:“你们葛州坝这一块体制问题,我们政府不好说,若政府去调解吧,而他们水厂就讲,那你们政府拿钱来,你看政府哪有钱呢?所以我们无法调解”。后通过《楚天都市报》才解决吃水问题。
今来信的第二个目的是颐和顺开发商(兼物业管理)究竟归谁管理?目前可以这样讲,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这样长期下去,可以说影响宜昌市的形象,所以说唯一的办法只有依靠政府出面解决。
再者要求政府出面对颐和顺开发商(兼物业管理)拖欠个人及单位的拖欠款进行调解和强制执行偿还(开发商目前还有一、二层商铺未出售,大约二千多平米)。另外开发商在前三年征得两块土地至今未开发,按规定应该收回国有,而西陵开发区并没有找颐和顺开发商(兼物业管理)进行开发,这究竟什么原因?
尊敬的×市长,望你在万忙中,责成有关部门立即解决,我们老百姓的确是没有办法,同时我们希望小区不再发生停电、停水、停气、停电梯的威胁。
此致
敬礼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六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开展平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始终把创建平安和谐新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法机关作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协作,不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平安水平只有更高没有最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大平安建设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了全市平安建设“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是我家,平安靠大家”。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殷切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多关心、多支持“平安”建设,多理解、多参与政法综治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合力共创平安的良好氛围。
个人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踊跃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当“平安家庭”,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小稳定促大稳定。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自觉主动地参加义务巡逻,值好班、站好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主动向政法部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扭送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要充分发扬“和为贵”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互谅互让,主动化解各种邻里纠纷,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构建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人际关系。
“平安**人人共创,平安大家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平安、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七
市长,您好:
我是花园小区的外地业主,很荣幸成为您辖区的居民。现在要向您反映,正在进行的煤气置换天然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3月24号我以向市政府公开电话反映此事了,他们的答复说在执行x年的石岛61号财政规定,他们的答复我们很不满意,现在社会发展这么快,x年的试销价格文,际然是试销价格就有不完善的地方,就需要改进,荣成为什么不看看全国的天然气定价那,还在执行6年前的文件显然有些牵强,一个文用6年能跟上社会的发展速度吗,这就是地方保护,霸王条款,有拿文件压人之嫌,今日又向市长反映此事。
1.天然气公司的通知中,明确写到管道收费800元。我们购房时水电气暖齐全,现在煤气管道正常使用。根据全国大多城市天然气置换情况看,由于原有煤气管道都可以继续用,没有听说有收取改造费的,小区业主来自各地,情况了解比较全面。到目前来看全国各大中城市在煤气,液化气,置换天然气的过程中多没有加收费用,我们认为我们原有的管道都正常加收管道费不合理,全国各大中城市都没有收取费用如上海,哈尔滨,长春,山西太原为例,进行置换时不但没有收费,还因为气源不同,免费给每户发放一个双头燃气灶。如果荣成天然气置换工作与其他城市不同,就需要写明收费原因,用途,让住户明白消费。
2.从全国民用天然气定价来看荣成的天然气定价是全国的第三位,全国民用天然气最高的是南宁3.86
最低的而且最远的是拉萨才1.20元,不知荣成天然气定价为什么这么高,从城市级别看荣成是一个县级市,为什么天然气定价要超过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为什么在天然气定价的问题上要人为的分出本地户口和外地人之分?荣成天然气的高价就是给外地人制定的吗?荣成的外地人多过北京和全国各大中城市?全国各大中城市没有出现在天然气使用上两个价钱的,只有荣成搞例外?在强调公平,公证,公开,荣成的做法公平,公证吗?天然气价格是民声的首要问题,老百姓天天要用啊,国家,市政府都在重视民声问题,电视台天天在说民声问题,天然气是老百姓的大问题,还请市长在百忙中关注此事。
3.天然气公司的通知中,明确写到,当地居民每一立方燃气收费2.80元,外地居民每一立方收费3.50元。这让我们不明白了,国家一在提倡打消城乡差别,全国流动人口很大没有地域之分,为什么荣成能把天然气的价格定的这么高,制定者考虑过外地人本地人都是一样的公民,一样的消费,荣成的做法就是不利用团结和谐,不利与荣成的发展,如果山东荣成这么排外,为什么卖我们房子的时候怎么说的那么好听那,我们把一辈子的血汗钱拿来投资够房,在荣成受到的是不公平的待遇,没有外地人都来投资山东的经济能发展的这么快吗?难到我们够房时没有给当地财政拿税吗?那我们交的那个契税?地税等都到那去了,纳税我们一分不少,待遇为什么不平等,荣成要发展,这种做法对荣成的发展有利吗、外地人还敢来荣成投资吗?荣成是第二个香港特区,也要实行一国两制吗?如果天然气费按户口区分,那请问市长:荣成是中国领土,我们是税中国公民,为什么要受到不公平待遇?我们喜爱荣成,才在荣成购房置业,把自己的家安在荣成,消费在荣成,把自己当成荣成人,为拉动荣成经济做微贡献。如果山东的购房宣传单上,注明外地人在山东要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还有人会在山东安家吗?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政策不是一个立方多收0.7元燃气费的小事,而是损伤了全国各地人民热爱山东的一颗心。现在提倡换位思考,请市长想一下,如果您在外地也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您爽吗?!以上的言语,也许有些刺痛市长,但我们的本意是反映民情,民生,希望荣成能够发展的更好。我们向市长反映的这些情况,是希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要任由事态发展,扩大。目前正在收费阶段,盼望市长在百忙中关注,过问此事。谢谢。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八
答辩人:吴××,女,1x年1月2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被答辩人:李××,男,1x年1月2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我与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二、 同意女儿由李××抚养
同意女儿李×由李××抚养,但是李××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xx元抚养费。
三、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近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李××所有,由李××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x3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1.x5元,贾仁应有xx1.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 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 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x5年x月4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九
被执行人:黑某、男、x年*月*日出生、回族、无职业、无固定居住地
申请执行人:黄某、男、x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住本市河西区
案由:被执行人因不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现提出不能接受被执行的理由和答辩。
事实和理由:
x年3月17日,本案申请执行人黄购买了一套没有办理产权证的二手商品房,故委托被执行人黑某临时打工的公司天津市某房地产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于是黑某代表公司收取了黄某的86685元过户费用。因该款是在外面中介处收取的,无法加盖某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因此黑某就以个人名义给黄打了收条。随后黑某便履行了职务行为,将此款全部如数上交给了某房地产公司的会计张艳艳,对此也有张艳艳打的收条为证。后来黄买房出现变故,没有再办过户事宜,此款就在某公司的账上未曾使用。
x年12月18日,黄返还财产为案由,将黑某诉至河东区人民法院。x年2月2日,本案开庭时,黑某向法庭说某了事实经过并提交了相应的证据,请求追加某房地产公司,和该公司张艳艳为共同被告,以有利于追回这笔款项,最终解决本案的关键问题。
庭审中,主审此案的女法官刘某也用了长达半小时的时间,动员黄代理人,一个特死性的女人。刘法官反复动员和强调说:“要想把钱要回来,就必须追加某房地产公司和会计张为共同被告,被告黑某就是个23岁的孩子,他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你这8万多,再说黑某也没拿这8万多啊。你要不追加被告,你就是赢了官司最后执行也是个问题,要钱也很有难度。我审理案子十几年了,还是有一定经验的,你是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只有你才能追加被告,我完全是为你着想,希望你认真考虑。”刘法官苦口婆心地劝了半小时,可是那个代理女人的答复就是一个:“我们就找黑某要钱,和别人没有关系,不同意追加被告。”真是好言难劝倒霉鬼啊,于是一审法院无法追加被告,只有判决黑某还钱了。
x年3月17日,黑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年5月30日在二审开庭审理中,黑某继续主张追加某房地产公司和会计张艳艳为共同被告,但是黄女代理人还是不同意,同时主审法官也指出:按照法律规定,二审不能追加被告,于是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x年9月10日,黑某就本案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请求高级法院对本案提起再审,现在还在等待期间,后附民事再审申请书原文。
以上就是本案的基本事实和经过。
综上所述,本案被执行人黑某认为不能接受被执行的理由如下:
1、黑某没占有和使用这86685元人民币,而且早已履行职务行为上交给了某房地产公司的会计张艳艳,对此也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某,同时一审法官也心知肚某,反复提醒了黄女代理人。
2、需要说某的是,实际占有和使用了这8万多过户费用的某房地产公司,是一个颇有经济实力、身价过千万的公司,同时该公司还正在河北区经营。黄不找“真凶”并是有钱的人还账,非要和黑某这样一个没有职业、没有收入、没有积蓄、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穷鬼玩命,实在令人不可思议。假如当初追加某房地产公司为被告,也许这个问题早就解决了,这笔钱早就还上了,都是那个倒霉的女代理人不听法官的劝,才导致今天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
3、黑某因不服本案一审、二审的判决,已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目前还在等待之中,最后是什么结果现在也说不清楚,故请求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斟情等候。
4、黑某现在居无定所,四处流浪,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自身生存吃饭都是大问题,自然也不能顾及其他事项了。在此也请河东法院执行厅以人为本,权为民用,给黑某一条生路,给百姓一个活下去的可能。
以上是被执行人黑某的答辩,请执行厅给予考虑为盼,谢谢!!!
此致
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厅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
致 :
我方现就贵方占用我方名下的坐落于 的物业(以下称“目标物业”)相关事宜专致此函,请贵方务必重视,并急速处理。 x年4月,贵方既未经我方书面或口头的同意,也未曾办理过相关手续,就占用我方的目标物业。截止x年10月29日,贵方从未与我方负责人员洽谈目标物业的租赁使用事宜,也未曾向我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贵方的非法占用行为,给我方带来极大的损失。自x年4月至x年10月29日,若贵方租赁目标物业,应实际支付我方租金(租金标准按目标物业的市场价)人民币 元整(¥ ),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 )。在此期间,贵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合计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壹拾壹元整(¥ 13011 )。 贵方未经我方同意占用目标物业,该行为已构成对我方所有权的侵害。在此我方作出最后郑重催告:贵方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搬离目标物业,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用(包括不限于目标物业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我方给予贵方上述宽限,并不代表我方放弃追究贵方侵权责任的权利,而仅仅是我方本着友好的态度与贵方和平解决此事。
我方诚望贵方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及时处理的态度,停止侵权行为,支付占用费用。否则我方将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侵权责任,届时贵方将承担一场不在理的侵权之诉的诉累甚至承担由此引起其他刑事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
本催告函一式两份,我方留存乙方,寄送贵方一份。
催告人:
年 月 日
1.首部。主要写明致送单位和委托事项。
2.正文。
(1)写明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2)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尾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催告日期。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一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将消防安全责任告知如下:
一、单位要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落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措施。
(一)制定具体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整改时间段,制定并使用检查记录单和隐患整改落实单,明确检查的设备设施、时间、部位、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部门及最终的整改情况。
(二)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给水设施、火灾自动灭火设施、消防防排烟设施、消防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灵敏、有效。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有堵塞、锁闭、遮挡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现象,应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四)原设置有防火、防烟分区的,不得擅自破坏,应保持完好有效。
(五)各单位要对内部的电气线路、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对燃气管道、计量装置、燃气灶具进行检查维护;对危险品储罐、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特种设备检测,并维修维护;对高低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信机房、消防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六)各单位每年完成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检测和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对厨房的油烟管道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厨房油烟管道火灾。
上述工作均要做好记录,保存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存档备查。
三、各单位内部防火重点部位、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危险源,要落实人员的值班值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四、各单位要开展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应重点对本单位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本单位每名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技能,培训率应达到100%。特别是重点危险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专项培训,做到“三知” “三会”即:知道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消防安全措施、知道灭火方法,会正确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是检验场所内不同空间(部位)、时间出现火情后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是否可操作;场所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各项职责是否明确、协调。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二
尊敬的团组织:
我是一名初二学生,从小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先进事迹就已经深深影响了我,因此我非常热切地希望加入共青团,以下是我对团的认识:
共青团自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阶段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共青团组织作为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共青团的光荣历史是教育青年的生动教材。要使青年了解团的历史,了解共青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所担负的光荣任务,了解青年一代的成长是与整个青年运动的健康发展分不开的,使他们更加珍爱自己的政治生命,把加入团组织看作是自己前进道路上的一个目标,更加自觉地向团员的标准迈进。
共青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中国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这更体现出共青团是一个公正、严明的组织,在共青团里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和唾弃。
团章里这样写道:共青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共青团会为我们做这莫多事情,我还有什莫不满足?加入共青团无疑对我们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而且共青团也是最适合我们中学生的组织,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愿加入共青团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第一范文网
20xx年xx月xx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三
尊敬的团组织:
我自愿申请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争取成为先进青年的组织成员。
青年团是在革命的风暴中诞生的,是在艰苦的战斗的历程中成长的组织,它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突击队,是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大熔炉。它具有漫长的历史,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是用共产主义教育青年的,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大学校。我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感到加入这个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在新的长征中,共青团紧紧团结和教育了广大进步青年,成为进步青年的组织核心,协助党加强对青年一代的培养教育,使广大青年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从1922年,中国共青团在广州正式成立至今,共青团组织一直领导着广大青年靠拢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在团中央的领导下,在新的长征中书写更加灿烂的新篇章。
我今后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青年。
今天,我向组织上正式提出了申请,请组织上对我今后的工作进行考验。
此致
敬礼!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四
答辩人江,男、生于1968年12月25日,汉族,xx县xx镇xx村二组,现与常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提出以下书面答辩意见:
一、原告所诉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被告所有,原告只是曾经向被告租赁使用而已。
x年6月,被告父亲江用3块约 1.3亩责任田,换取xx村石门山村民杨、殴等2家约5分荒坡。明确上地界自江将要建房的后墙,下地界至沟底(金家村)熟地。而王先奎的荒坡位于本人现在厨房处的一个小角,因面积小,谈不上用土地交换,当时只付给对方现金。双方指清地界,口头协议双方认同,付给王先奎现金之后,报经xx镇土法管理所同意,原告盖房居住至今。
随后,本人在换取的房前荒坡上,经过开荒种植柑桔、红薯等农作物,杨、殴以及王先奎等3家均无异议,且当时本人与食品所人员和睦相处,关系甚好,从未为地缘之事说事。
被告父亲江与杨、殴两家换荒坡协议并建房后,该土地使用权就发生了转移,而常诉称:1994年与杨、王先奎等两家协商租赁其此处的山林地,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因早在x年,该地的使用权已经是被告所有,同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怎能二次转让?
原告现在的房屋是食品所所有,后由原告购买,早期的出路是在食品所院落临街面外一侧,而不是现在通往食品所的这条路。随着集镇建设不断发展,由于种种原因,食品所早期临街面的出入路线消失了。原告于1994年买了该房后,开起了大理石厂,为了通道,常找到被告父亲江,商量将本人门前地铺平过车。当时,江考虑到常做生意不容易,如果不答应就断了其财路,远亲不如近邻,没有多想答应了,于是才有了现在被告门前通往食品所常xx大理石厂的这条路。
常开大理石厂,一是要通路,二是要有场地倒石料(泥浆)。于20xx年5月31日,常又找到了江,商量大理石厂倒石料(泥浆)的场地之事。经协商,最后达成协议:“江两块地出租给常金海暂用,一块大约2.5分,每年150元;另一块地大约1分,每年160元,租用时间一年,从(20xx年5月3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到期。两块地租金合计叁佰壹拾元整(310.00)。若常金海不使用此地,由常金海给江两块地恢复原状,土面垫50公分黄土,归还原主”(详见该协议)。
江自x年在位于王沟口食品所附近建房后,在房前的荒坡至沟底熟地处经过开垦,曾经在种植过红薯、柑桔树等农作物。为满足常倒石料,江毁了红薯、柑桔树等农作物。双方均签字盖章,如今该协议尚在,可以说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原告说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原告是错误的。
再者,既然原告常称,x年就与杨、王先奎等2家协商租赁其山林地。又何必在20xx年5月倒石料时,还要与江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呢?(详见证据)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诉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被告,原告只是租赁使用,现在已经不使用了,理应按协议垦复归还被告。被告耕种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是正当的,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谢谢!
答辩人:江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好!我代表理科班全体同学向辛勤老师和中心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说声:“谢谢!”
一年的时间转眼过去了,非常感谢这一年来老师们对我们的关怀。老师,你们那么亲切、期盼的眼神,穿越我们荒芜的心,留下一片绿意;你们那满载温馨的呵护,让我们在寒冷的世界瞬间解冻。又有多少汗水,洒落我们贫脊的精神土地!离开你们,师恩难忘。萤火虫的可贵,在于那盏挂在后尾的灯传照别人;你们的可敬,在于总是无私的奉献。
是谁把雨露撒遍大地?是谁把幼苗辛勤哺育?是你们,老师,你们是伟大的园丁,看这片怒放的鲜花,哪一朵上没有你们的心血,哪一朵上没有你们的笑影!
人们把老师比作“春雨”,把学生比作“春苗”,春苗需要春雨的浇灌。我们的老师就如绵绵的春雨,用播撒的爱来滋润学生的心田,用丰富的知识开启学生的心门,用优秀的人格来潜移默化的培育学品德,用无私奉献的精神来熏陶学生的心灵。感谢老师的话太多太多,但唯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表现出我们对老师的这份感谢,应该才是老师最高兴的。
敬爱的老师们,现在离决胜高考的时间,只有只有几天了,在这向高考目标最后冲刺的时日,我们决心高度集中精力,争分夺秒,奋力拼博,最大幅度提升能力,以出色的成绩来回报老师们一年的教育培养。
最后,说一声;谢谢你们,我们最爱的老师!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六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答辩人:吴××,男,19××年×月×日生,苗族,××省××市人,住××市市府路×号×栋附××号。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收到你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吴××的《民事再审申请书》。答辩人现特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答辩,请求贵院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申请,理由如下:
1、答辩人于x年2月22日的商品房交付行为是有效交付,应以这一天为商品房交付时间。
我国《建筑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如果房地产公司将尚未竣工验收合格之房屋交付使用,则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禁止性规范又可以分为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和管理性的禁止性规范,只有违反了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的行为才无效。其中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禁止的是特定交易行为的发生,而管理性的禁止性规范并不指向特定交易行为本身,其禁止的是未取得相应资格进行该交易行为。因此在本案中要判断答辩人交付使用行为是否有效,应先识别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的规范到底是属于效力性禁止性规范还是管理性禁止性规范。如果该规范是效力性禁止性规范,则答辩人的履行行为无效;反之,则答辩人的履行行为有效的,应视其履行了交付使用义务。
由于商品房也是建筑工程的一种,因此建筑法律法规和商品房法律法规均有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法律规定。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从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房地产公司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因此该类规范应属于禁止性法律规范。同时从该类规范设立的目的上看,其禁止的不是房屋交付使用行为本身,其禁止的是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而且从行为后果上看,房地产公司如果违反了该规定,则其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所以该类关于“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的禁止性规范应为管理性的禁止性规范。在本案中,答辩人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转移给被答辩人占有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由于违反的是管理性的禁止性规定,因此答辩人的转移占有行为应视为有效的交付使用。本案答辩人在x年2月22日即已把商品房有效交付给被答辩人。
2、被答辩人明知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合格而接房,应视为双方对房屋交付条件进行了变更。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在债务人实施给付时,债权人应积极配合受领给付,但如债务人是部分履行且该部分履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则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履行。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债权人拒绝部分履行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但债权人接受部分履行则是完全可以的。因此在本案中,答辩人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之商品房转移给被答辩人占有时,被答辩人在明知该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其可以拒绝接受该履行。而事实上被答辩人切于x年2月22领取了钥匙并对商品房进行装修后一直居住至今,由此可见,被答辩人的行为应视为同意对房屋交付条件进行变更。
3、商品房现已经验收合格,事实证明答辩人验收前的交房行为并未给被答辩人造成任何的损失,若验收合格才视为交付,明显对答辩人不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在商品房的交付过程中并不以商品房验收合格为条件。而但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并非被答辩人《在民事再审申请书》中的理解,此处的“另有约定”应该是对交付标志的约定,而不是对交付条件的约定,本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未对房屋的交付标志有特殊约定,因此不适用但书的规定。本案答辩人在x年2月22即已把商品房转移给被答辩人占有使用,即算完成交付。况且商品房现在已经验收已合格,答辩人所交付的房屋是合格的房屋,而不是不合格的房屋,被答辩人并未有任何损失,答辩人不能算是违约,因此若验收合格后才视为交付,对答辩人将极不公平。
综上所述,答辩人x年2月22日的房屋交付为有效交付。何况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已就房屋交付条件进行了变更,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也并未给被答辩人造成任何的损失。因此终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建议再审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再审申请,维持生效判决。
此致
××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0××年×月××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七
尊敬的朱老师:
您好!
认识您已经1年了。您给我的印象总是那么深刻。 您很爱笑,平时和您打招呼时,您总是笑眯眯的答应我们。每次和您聊天时,您也总是笑着的!
我本来不喜欢语文,我认为语文就是捧着本书在那整天摇着头读,那些枯燥的古文和难以背下的古诗也每时每刻的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可是,自从你给我们上了那一节课以后,我渐渐地不这么认为了,是您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正真的语文。
您的课讲得那么地生动,那么地悦耳动听,我们听的都入了神,您教了我们开拓思维;您让我们亲近大自然,让大自然来感染和熏陶我们;您耐心的教导了我们,教导我们在课前要认真预习;课上要积极思考;课后要经常复习。。。。。。您的教导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的心,让我终生受益。您把我们语文书上的每一篇课文都连起来编成了一首诗,使我们觉得每一课都是那么得有趣,使我们情不自禁想要去阅读它们。
可能是您讲课的方式吸引了我,使我渐渐地开始爱上了语文。
朱老师,您为我们写了一首诗,我也要为您写一首诗:
假如我们是一只小船,
您就是一对船桨。
有了船桨的划动,
小船才能乘风破浪。
假如我们是一根蜡烛,
您就是一根火柴。
有了火柴的点燃,
蜡烛才能大放光芒。
假如我们是茂盛的树木,
您就是辛勤的园丁。
有了园丁的培育,
树木才能高大挺秀……
此致
敬礼
您的学生
20xx年9月4日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八
1.着装得体整洁。服装符合职业特点,校园不穿拖鞋,男教师不穿背心,女教师不穿吊带衫和超短裙。
3.卫生习惯良好。保持口腔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当众抠鼻、挖耳、剔牙、搔痒、摇腿、脱鞋、伸懒腰、哼小调,若打哈欠、喷嚏应用纸巾捂住口鼻,面向一旁。
4.与人交往真诚。面带微笑,保持亲切、友好、真挚、积极的情绪状态,不流露厌烦、冷漠、蔑视、愤怒等表情。
5.说话态度亲切。与人交流语言自然、清晰、亲切,多用敬语、礼貌用语,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树木写给人类的一封信篇十九
致:孙先生
我司就与您的居间合同(亦称“中介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致函:
因您与徐小姐已达成房产买卖合意,徐小姐作为买方,您作为卖方,我司作为中介方,于x年6月13日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二手楼买卖合同 前程远扬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物业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您向徐小姐出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18号恒基大厦雅江轩1704单元,约定成交价为25万元,过户费及中介费15500元由您与徐小姐共同承担。因一方原因(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需向买卖的另一方支付20xx0元违约金外,还需承担5000元中介代理费。
合同签订后,您与徐小姐均依约向我司提交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因您存在双重户口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故徐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待您注销了其中一个户口(身份证)后,徐小姐与我司多次催促要求重新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您以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重新向我司提交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该合同并不因您户口的注销而失去效力,并且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依据三方合同约定,您应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违约责任。
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你在收到本函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法律责任,并就我司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追偿。
特此函告,望你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x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