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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2018-10-10 05:45:19 清明 访问手机版 下载文档

来源 全市“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民群众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文化,继承先贤品格,增进爱党、爱国、爱乡情感,市文明办决定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缅怀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奠先烈、先人、先贤活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民族文化和文明新风,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爱家乡、爱学校的思想情感,共同为实现“中国梦”的美好理想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形式

1.开展清扫烈士墓志愿服务活动。清明节期间,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到革命战争纪念馆,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质。

2.组织“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网上祭拜、鞠躬、献花、留言寄语,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和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志向。

3.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倡导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微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4.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深挖清明节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清明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加诗文朗诵会、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组织城乡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8日至4月10日

四、活动要求

1.要与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2.要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要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地特色人文教育资源,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

3.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要积极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之风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同时要组织新闻媒体编排制作一批“先烈和道德模范故事”主题节目,再现英烈的丰功伟绩,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美好xx的热情。

4.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要主动引导、加强协调,会同文化、教育、团委、妇联、新闻单位等部门组织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请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电子版(文字材料配图片)报市文明办。

xx文明办电子邮箱: 电话:

xx市文明办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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