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9:37:49
据了解,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有以下几点特色规定:职工可以自发组建工会;未及时建工会的要建工会筹建组织;工会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工会有权交涉;职工可以越级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实施办法》对工会经费的收缴规定更为明确;财政拨款部分的工会经费直接划拨给同级地方总工会;拒不组建工会要交筹备金;加大工会工作人员的责任;增强对工会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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