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监督方:
甲方经过公开租赁方式将其所属或经营管理的房屋(或资产)(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监督方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位于 路 号。
2、租赁物使用面积共 平方米,共 间。
3、该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作为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物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作 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押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赁物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2、租赁物租金增长幅度为 %。即第一年每月租金 为 元,第二年每月租金为 元,第三年每月租金为 元。 。
3、租赁物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上交 租金。
4、租赁物押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押金,押金不计息,不抵扣租金和其它按期限交纳的各项费用。押金包括:店面押金;水、电押金;计划生育押金;门前三包押金;综合治理押金。租赁期内如无违约情况,到合同期满之日,押金将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修缮
1、租赁期间,租赁物主体大修是甲方的义务,甲方维修租赁物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日常的租赁物维修义务则由乙方承担,日常的租赁物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租赁物门、窗、室内地板、天花板、墙壁、室内各种管、线、水表、电表等乙方使用范围内的租赁物及设施。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义务,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物设施,如需改变租赁物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物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物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租赁物。
第七条 租赁物的退租
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予退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退租,其经营时间必须超过一年,且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租。同时,乙方需赔偿甲方本合同年租金百分之二十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须报经营管理中心同意。
2、租赁物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赁物,且不承担乙方之任何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租赁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非主体结构的;
(3)损坏承租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的;
(5)利用承租租赁物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6)拖欠租金累计超过1个月的。
3、租赁届满时,按《xx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实行公开租赁。
第九条 租赁物的收回
1、乙方应于租赁物租赁期满后,将承租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须按本合同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出租期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租赁物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经营xx。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经营对市容市貌有影响的营业项目。
3、租赁期间, 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4、自办各种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各项运转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转费包含税收、工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租赁物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租赁物,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报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监督审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监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监督方:
审核人:
审核日期:
营业租房合同范本2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房屋为“xxxxx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八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店名使用及注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单位名称作为店名进行注册,若需使用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 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要按时到xxx缴纳水费、电费,时间为每月1—5号,超期 者给予1—2倍的处罚, 并停止供水、供电。
4、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xxx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营业租房合同范本3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租房屋的情况
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号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 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营业租房合同范本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方将坐落在 房屋, 间 平方米,租给承租方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按每年 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于每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租赁税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租,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
方未按合同前款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责任偿付违约金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责任偿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损,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偿付。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条件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工商部门备案。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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