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是造就一代新人的必要条件。学校教育是主体,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外部环境、补充和扩展,而家庭教育则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强调指出,关心和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不仅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要把社会和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关心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舆论和风气。当前,在改革学校教育工作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学校指导家长教育的作用,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起到强有力的辅助作用。
具体做法与要求:
一、健全家长学校的管理,做到四个落实。
1.组织落实。建立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们应该密切联系本校、本班的家长,及时反馈家教的信息,收集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并参与学校管理。
2.时间落实。家长学校的学习时间根据学段的不同特点,每学期举办1-2次。每次课后,都安排班主任及任课老师与家长们见面,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信息,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协调。
3.教师落实。聘请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并热心钻研教育科学的干部和教师担任家长学校,保证师资质量。而且上课内容相对稳定,这样有利于教员总结、充实提炼。
4.学员落实。每期上课前三天发出通知,并附上信息反馈。家长收到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调班、请假等,保证家长能出席,并加强考勤工作。
二、进行系列家庭教育。
1.制订教学计划,做到有序实施。
2.按计划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系列讲座。每讲一课,除必要的理论知识外,穿插大量的本校各种典型事例,并运用电化教学手段,请家长们观看有关的电视录像。
三、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
1、聘请有丰富家教经验、并热心于家教研究的家长来校讲述如何重视家庭教育,运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的经验。
2、开展咨询服务。对家长提出的家庭教育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解答,或共同研讨。
3、组织家长学习有关心理学的知识, 采取集体讲座与自学辅导材料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家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