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的全民环境教育,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为指针,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省、哈市关于全民环境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整治低空大气污染等重点工作,认真抓好今年的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开展面向各决策层的教育培训。把党、干校等作为全民环境教育的基地,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内容,落实师资、学员、计划、时间、质量五条要求。要在各级党校确定一名骨干教师为全民环境教育兼职教师,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举办一期环境教育讲座。政府主管领导要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专门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党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的环境教育。市直机关工委要承担起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要将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建立公务员环境教育组织网络,举办一期环境教育专题培训。
开展排污企业员工的环境教育,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60%以上。联合组织开展以清洁生产为主题的培训活动,普及清洁生产技能和方法,推行清洁生产自由审核和无费、低费方案,在企业内部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形成全员污染防治的格局。
开展农村环境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以上。市农委及各乡镇政府要将培训农民环境教育师资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环境教育与科技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农村全民环境教育基层网络负责人、乡镇农技推广干部、“农合会”农民经济人围绕今年绿色食品开发的教育主题开展培训,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活动。
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组织网络负责人培训工作。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各基层网络负责人参加哈市开展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指导水平。
二、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宣传面和宣传渠道
在自行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的同时,邀请哈市全民环境教育讲师团,来我市开展“环境教育送基层”宣讲活动。
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厂报、农村广播站、农村宣传栏、社区宣传栏等媒体的宣传功能,定期播放全民环境教育学习内容、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全民环境教育宣传口号,努力营造环境保护舆论氛围。要在辖区设立30个环境教育宣传阵地,包括2个市级广播、电视媒体,20个农村广播站或社区监督站,8个企业宣传站。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宣传计划、播出记录。市里将对各个宣传阵地的宣传情况进行抽查。
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整治低空大气污染等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和组织“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文化、农业、科技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开展环保主题的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四、健全组织网络,有效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功能
要进一步完善全民环境教育组织网络,形成一个自上而下、覆盖全市企业、农村、机关的组织网络。各级网络要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及详细的联系方式,网络负责人要主动学习环境教育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环保公益活动,要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络的组织、协调、教育作用。要有所侧重,重点掌握50个基层网络环境教育工作情况,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将随时以电话或走访的方式进行抽查。
要深入研究,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有机地融入当前工作中。要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与学习和贯彻“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与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整治低空大气污染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绿色创建、公众参与、“4·22”、“6·5”等宣传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把教育经验及时推广、应用于工作实践。
六、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反馈和档案整理,确保各项工作深入落实
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已列入市长、乡镇长和各有关部门领导的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状中。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资料要有全民环境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全民环境教育组织网络各基层部门的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全民环境教育文件汇编、环境教育工作方案、环境教育学习计划与总结每季度小节及年度总结、学习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测试试卷每年搞2次测试问卷装订成册、环境教育活动纪实活动小结、活动信息、图片、影像资料等内容。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能履行部门职责,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加强督促,责令限期弥补。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将于今年9月份开展一次辖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平时也将不定期对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有关部门环保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要深入基层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掌握第一手资料,注意佐证材料的积累,并及时进行情况反馈。11月初各有关部门要将所有佐证材料上交到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有关学生环境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遵照《2009年哈尔滨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活动计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