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教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篇一
(一)专题讲座。
全年组织举办6期专题讲座、1期专利分析报告宣讲会。围绕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研发人员、专利工程师等,结合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宣传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培养知识产权的管理意识,努力推动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系统培训
面向企业管理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利工程师等组织开展以下系统培训:
1、专利分析实战培训班;
2、专利布局实战培训班;
3、企业贯标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以2—4天为一期,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专业讲师,组织开展较为深入的系统课程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定制培训
区镇、企业按照本区域、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向市知识产权局提报培训教育需求申请,由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师资等,免费为区镇和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培训服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水平。
(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培训教育开展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区镇科技局(办)负责培训教育活动的组织、场地的落实等协调工作;第三方的专利服务机构接受委托,负责师资、资料、授课等培训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题讲座在不同区镇巡回开展,系统培训在市区范围开展,由市局统一协调安排;未开展专题讲座的'区镇可自主选择定制培训。
(三)各区镇要深入调研,了解本地区企业的实际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工作,有针对性的发动企业,选择合适的课程报名参加,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培训教育开展情况的反馈机制,通过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等,及时总结,改进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五)培训费用由市知识产权局承担。具体教育培训活动内容以下发的培训通知为准
教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篇二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类型、数量、行业分布、生产规模、危险因素,上一年度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事故情况等分类。重点抓好以下几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三合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内执法检查不少于100家次;此外,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单位;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安全标准化创建和重点防护期全乡安全大检查确定的检查单位。
(一)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审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检测的情况;
(四)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危险岗位技术交底和交接班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卡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等情况;
(十四)对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情况,包括对外来单位从业资质审核等情况;
(十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上报备案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安全检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是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月细化执法任务,做好检查准备,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做好月度计划与专项计划衔接,优先安排每月(季)必须进行检查的企业。要突出高危行业、事故发生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重点时段;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