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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检查年度计划篇一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____街道20____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____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深刻汲取南渝高速四川武胜段交通事故、“12.12”四川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12.20”深圳山体滑坡灾害事故等一系列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确保20___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为来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县安委会的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到20____年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含劳动密集型企业)都要全面进行捡查。重点突出地质灾害、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城镇燃气、在建工程、粉尘防爆、水电、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设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是否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是否认真开展,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有关规定是否真正落实,应急演练是否真正开展。
(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应急管理特别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停产整顿、领导带班值班等情况。
三、行业领域(含打非治违)检查重点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不折不扣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高危企业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抓好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1.各类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安全:由县国土局牵头,民政、水务、林业、农业等参与。重点是深刻汲取“12.20”深圳山体滑坡灾害事故教训,加大各类地质灾害、推土弃渣和自然灾害易发区(点)的监管及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活动。同时,严防洪涝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非煤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十条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情况;外包工程管理情况;整顿关闭攻坚进展情况;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交警、农业等部门参与。重点是开展双超治理和打击危险化学品无证运输、装卸、挂靠经营情况;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及校车。加强路面执法,打击“三超一疲劳”的情况。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情况。同时,对危化品运输、客货运、面包车及农用车运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烟花爆竹“两关闭”和“打非”清剿: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市场与质量监管、住建等部门参与。重点是对城区涉及“两关闭”店面进行专项整治或关闭,对其他乡镇经营零售点开展一店一核工作,持续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等各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5.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发改经信、公安、住建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网吧、歌舞厅以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等,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6.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涉氨涉氯使用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环保、市场与质量监管等部门参与,按照相关规程检查确保安全。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落实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行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四必查”及流向管理制度的情况。
7.校园安全:由县教体局牵头,交通、交警、住建、消防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按照相关规定检查确保校园校车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舍安全维护、电路电线、消防通道、涉校车辆安全营运等情况。
8.食品药品安全:由县市场与质量监管局牵头,卫计局、发改经信、住建等部门参与,按照相关规定检查。重点是检查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馆、药店,农贸市场,居民集中区和校园周边餐饮店(含小卖部),农家乐、休闲山庄等场所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和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严厉打击“三无产品”。
9.建筑工程及燃气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公安、发改经信、市场与质量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在建工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情况。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燃气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辖区内店面是否存在无证非法销售燃气瓶行为;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和使用燃气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经营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使用企业制定燃气操作使用安全制度,杜绝发生爆燃安全生产事故。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对餐饮等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10.环境环保安全: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经信、水务、住建等部门参与。重点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安全违法行为。
11.工业企业生产行业领域安全:由发改经信局牵头,环保、消防、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相关监管职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是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技改项目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情况,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带队开展大检查。
(二)坚持企业自查为主。要全面动员全县所有企业主动开展自行检查,分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照要求在厂区醒目位置公告,同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把隐患整改到位。节日期间,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统一安排停产检修,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行政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的“四个一律”措施。全面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开展正面报道和问题曝光。
(四)从严督导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开展综合督导,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不负责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事前问责。
一、检查目的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三、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以安全通报或直接邮件告知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检查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六、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