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要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要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共产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具体地体现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员实实在在地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去努力,才能切实保持先进性。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共产党的先进性质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能申请入党。“先锋队”、“先锋战士”、“先进分子”,这是对共产党及广大党员的基本要求。这一要求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为保持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工人阶级自身解放的过程,也是其他劳动者阶级解放的过程,是全人类解放的过程。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必定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决定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客观必然性。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优势所在。江泽民指出:“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党。”(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14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历经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总结的,“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永葆先进性的三个“一致性”。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马克思主义揭示,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恩全集》第2卷1957年版第104页)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生动地统一于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事业之中,生动地表现于党真心实意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帮助群众之中,生动地落实于党带领人民推动社会前进的艰苦奋斗之中。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来说,自觉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坚持这种一致性。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共产主义是人类崇高的壮丽事业。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我们党过去和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的。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落实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纲领,都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增砖添瓦,都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开拓道路。崇高理想和具体目标,统一于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实践。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质,从而离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出我们共产党人坚持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当前,就是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得到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落实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心系人民、关心群众,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 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使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群众要求并落到实处;凡是群众拥护、民心所向的事便尽最大努力去做,凡是群众反对、民心所恶的事就坚决制止;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决定取舍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
,把对人民群众负责作为最终选择;总之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执政的共产党真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保持其先进性
共产党能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就在于它与历史上的剥削阶级政党不同: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时,是立党为公、夺权为民的;掌握政权时,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因此,执政的共产党要保持其先进性,最重要的就是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一是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的第一要务。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必须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来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愿望。这就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都要把人民群众当作社会的主人,坚持群众路线,团结和引导人民群众与党同舟共济。三是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教育科技事业,让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这都是为了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使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得到全面发展。
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使越来越多的群众得到实惠。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为了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必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此过程中,大多数人得到了实惠,而某些群众的眼前利益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各级党组织要以最大热情,重视为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帮助他们积极克服暂时困难,切实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方面、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在我国当前社会生活中,出现了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趋势并将进一步发展。这既激发了社会进步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也会使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新的特点,党在执政中的群众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挑战。应当从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既效率优先,又兼顾公平;既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又防止两极分化;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市先富起来,又积极引导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保证人民的整体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要实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文化需求满足的统一。这始终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我们就坚定不移地去办;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得到满足,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得到最大多数人支持,我们就无往而不胜。
要通过党的工作,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中去。胡锦涛2003年七一讲话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具体的,落实是具体的,要努力落实每一项具体政策,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帮助群众克服每一个具体困难。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把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三、共产党员应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自觉地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员干部对“执政时间越长,面临的执政考验越严峻”有充分的意识。一是执政时间长了,容易产生脱离群众的倾向。邓小平早在1956年就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党执政后,一些党员成为党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很容易渐渐地高高在上而远离群众,这会使其淡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而变成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主人”,失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官僚主义习气随之浓重。为此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特别讲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二是执政时间长了,容易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权力是种支配力量,一旦权力拥有者随心所欲,就会导致权力无原则扩张,出现腐败。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看到权力与巨大的物质利益直接相关,在其利益观发生扭曲的情况下,其权力观也随之发生扭曲。党内一些人搞那些腐败活动,就是因为他们利用了我们党是执政党这一条件,利用了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而谋私利。近年来发生的某些领导干部腐败大案能充分说明这一点。特别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社交空间日益拓宽。对此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范并加以约束和监督,就很容易使权力成为腐败的条件。三是执政时间长了,容易失去生机和活力。在党执政之前,战争年代中的严酷对敌斗争和艰苦环境,使党的工作者很少考虑享受,也难以享受。而在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长期执政的情况下,部分党员干部很容易懈怠。随着深入群众生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热情降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研究解决新问题的开拓进取精神减弱,经验主义、本本主义容易盛行,思想有可能变得僵化保守。再加上和平建设时期的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都可能使一些党员干部飘飘然,忧患意识淡化,缺乏危机感,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甚至沉溺在文山会海中虚度光阴,在迎来送往中乐此不疲,在灯红酒绿中流连忘返,在升官发财中煞费苦心。党长期执政必须重视解决好这些问题。总之,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广大共产党员告诫的:“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江泽民指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我们党的十五届六次会议曾专门作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强调:“党的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要特别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于党的作风建设,通过作风转变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能够面向群众想民情。积极深入基层,特别经常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要能够不图虚名说实话。纠正“只图虚名、不务实效”的坏作风,实事求是反映社情民意,扎扎实实为群众谋利益。要能够心想发展办实事。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帮助群众发展事业,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了爱民之心,群众就会支持党的工作;有了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党所关心的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有了群众的建设热情,才能调动起发展党的事业的强大力量。胡锦涛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每一位党的干部都应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官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想正确了,才能做到一身正气,堂堂正正。
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世界观。党的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在社会主义中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不仅是社会财富的主人,而且也是国家权力的主人。党的干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都要有强烈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弄清楚为谁掌权、如何掌权的问题。权力观,说到底是个世界观。世界观问题是个根本问题,世界观不正确,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权力观。解决世界观问题,就要注重在实践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严于律己,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就要主动投身于火热的人民群众实践;就要自觉地同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作斗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做到清正廉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
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共产党员在执政条件下能否保持先进性,这是重大的历史性考验。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就是为了使全体共产党员真正做到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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