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是增加农民的收入。近年来,我们围绕农民增收,采取了不少的措施,但是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认为,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农民增收,狠抓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运用行政手段的多,市场运作的少,农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的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缺乏竞争力。二是一般性的品种多,专用品种少;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三是区域结构高度雷同,产品品种在较大区域内大体一致,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加之,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产品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农产品供求矛盾由总量为主转向以结构为主,从而致使大宗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相对过剩,出现“卖难”和价格下降。
2.农产品成本高。 3.非农岗位就业不足。
农民的非农收入主要来自乡镇企业和进城打工的劳务经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一度成为支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自1996年以来,随着我国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使乡镇企业整体萎缩,增长速度回落,经济效益低下,吸纳就业能力明显下降。近几年来很多在乡镇企业打工的农民不得不重新加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行列。由于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明显下降,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增幅也随之下降。与此同时,自1995年开始,国民经济连续7年缓慢增长,国有企业下岗或失业人员增加,为了给这些下岗或失业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许多城市都制定了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给农民进城务工带来了许多的负面影响。加上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形势下,进城务工的难度越来越大。上述两个方面都减少了农民在
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抑制了农民非农产业工资性收入,导致了农民收入增幅下降。
4.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发展由于种种原因而严重滞后。1998年,我国城市化率为30.4%,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5%,发达国家为75%。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造成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拥挤在狭小的土地上,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造成了农民增收困难。与此相适应,农村的
二、三产业发展缓慢,无法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民的就业领域窄小,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使农村经济无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良性循环,促进整个经济发展的潜力不能充分释放出来。
5.农民负担过重。
农民负担是农民向国家和社会无偿提供的支出,它与农民实际收入间有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近几年来,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但是一些地方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据有关资料统计,1998年全国农民增加承担的“提留”、“统筹”等费用有180元,占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的10%以上,占上一年农民现金收入的16%,已大大超过了中央规定的“农民负担不得超过上年纯收入5%”的上限,由于农民负担加重,使得农民收入很大一部分被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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