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年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发〔2017〕x号)文件已按学校领导批示发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工作“法制维安年”活动的通知》(见校园网5月2日校内公告)中所列10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落实“六加一”措施。各有关消防重点单位(部位)要“开展一次安全评估、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理一次厨房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在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2、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落实购买、运输、存储、领用、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强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消防重点区域要按规范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定期进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及时更换、维修、保养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
4、开展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楼宇,安全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迎接9月底全省统一组织的异地互查专项验收,力争达标合格。
5、积极参与“智慧消防”建设。根据xx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我省将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按照《xx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校属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系统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势在必行,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准备,提前做好基础工作。
6、强化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主办单位要制定和演练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前和活动期间的防火巡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学校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要严阵以待,做好火灾应急的物资和技术储备,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7、规范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新建工程竣工后,配备的消防设施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由基建处与管理(使用)部门(单位)进行交接;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须按国家消防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投入使用前须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校内所有建筑的消防审核、验收等相关材料须向保卫处消防科提供复印件备案。
夏季消防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忠实履职;要根据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常抓不懈,不留死角,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纸质版由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户政科,电子版发至宋老师办公系统邮箱(联系电话xxxxxxxx)。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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